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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院的學習(三)與主同住的體驗

經文:約1:35-42

引言:
  我們知道與主同住的重要和條件,那麼與主同住要作些甚麼,如果不知當作甚麼就很容易虛度光陰,一無所成,許多人在神學中不知學些甚麼,所以在四年後仍一無所成,也有些人卻學了許多,這在乎你知道當作與不當作的是甚麼而定。

一.學習認識主更深更完全
  保羅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腓3:8),並且為祂丟棄萬事,看為糞土,如何認識主更深。
 1.認識主的心意。祂對我,對人,對失喪的人,對失敗的人,對各種的人的心意如何,祂對我的心意如何,如果我們知主的心,就容易成為合主心意的人,大衛是這樣的人(撒上13:14),今日主也在尋找一個合祂心意的人,認識主心意的人。
 2.更體貼主的心腸。對主的心意完全同意,為主厭棄罪惡,我們完全同意,主要我們撇下甚麼,我們絕對贊同,不再有任何的辯論,難過,主的心意要我們受苦,受人誤會,批評,我們也樂意。
 3.更完全被主得着。就是主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權柄,絕對的權柄,主的旨意就是我們的一切,主的話,主的旨意完全充滿我們。

二.更深認識自己
  認識自己的內心,意念,在主的光照下認識:
 1.認識自己的動機。工作的動機,進神學的動機,要求得東西的動機,作見證的動機等,許多時候我們會用詭詐的話語遮蓋邪惡自私的動機。
 2.認識自己的心思意念。聖潔純良否?合乎主的思想否?常常我們會有邪惡污穢的,不能見人,見主面的意念,故要求主監察。
 3.認識自己的弱點和缺乏。這是自己最不甘願的認識,常我們有缺點,卻用安慰體諒的方法來原諒自己,其實我們當面對現實,不加原諒,並求主幫助,使我們不至缺乏。
 4.認識自己的長處。並將之交在主手中,好好讓主使用,如果長處不放在主手中,撒但就會利用成為破壞聖工,教會,和神的旨意。

結論:
  今天晚上我們就是要在主的光中認識主,後又認識自己,並在主前毫無遮蓋的將自己交在主的手中。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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