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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生工作的動機

經文:太20:1-16; 林前9:16-17; 約21:15-17

引言:
  到底我們為甚麼去工作?動機是甚麼?其實我們在奉獻時就應當決定我們的動機,但在我們的本性常有些欺騙,不純正的動機參雜其中,所以我們今日要求主來監察,使我們在未上工場前看看我們的動機如何!

一.一般可能的動機
 1.為了學習。本來去實習就是要學習,但我們常常發現不是去學習,所以回來時仍然沒有得着甚麼。
 2.為了見識。多認識一些教會的情形,地方的情形等,所以有遊歷的動機。
 3.為了貢獻。表現我們所學的。
 4.為了前途。為前途鋪路,作了好工作給人好印象,待畢業後可有好工作。
 5.為了工價,待遇,好的生活。所以有人好待就快樂,生活不好就厭煩,或看別人的待遇好而自己不好就發怨言。
 6.為了愛主。主的選召,不得已而又甘心(林前9:16-17)。

二.為何是為了愛主和選召是最好的動機?
 1.學習是好的,但有一天如覺得沒有可學的,就不能服事主,不能工作了,更糟的是許多傳道根本不學,不從失敗中學習,常以自滿的態度,有時一直輕視別人,帶着優越感,以為我還要學麼!這樣的人不久就不能好好地工作,所以非愛主為動機不可。
 2.為了見識,眼見不滿,耳聽不足(傳1:8-9),單為見識,有一天沒有可見識時,就厭煩了,但如是愛主就常有新的見識,如父母對兒女常有新發現一樣。
 3.為了貢獻,如果一天我們發現我們的貢獻完了,就不在工作了,或者我們發現貢獻不被人接受,被人反對,也就不工作了,但如果是為了愛主是永不止息的。
 4.為了前途,如單為了前途,這會變成職業主義,為了飯碗,為了地盤,這樣有一天覺得無前途就不工作了,但如為了愛主,就能永遠服事主。
 5.為了工價,即多少工價才作多少工作,好待遇即好工作,這就變成雇工了,但為了愛主就不計工價了,如母親為了愛兒女,就不計代價了。

三.如何能有愛主的動機
 1.更多認識主的愛(腓3:7-8),認識與愛成正比,且是永遠不變的。
 2.更多領受聖靈的澆灌,求聖靈不斷將愛澆灌我們的心中(羅5:5),即不斷啟示我們知主的可愛。
 3.自然地使愛流露出去,不是做作,乃是流露。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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