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4:17-22
引言:
耶穌來世的唯一目的,就是傳福音,叫人悔改,歸向真神,使人得神的赦免,重得生命,所以祂傳福音,成就救恩,一最誠實可靠的話,是自己有經驗的話,主耶穌先叫人有得救的經驗,以後就差這些得救的人去傳福音。
一.甚麼是福音
1.人有罪。
2.神愛人,預備救恩。
3.信者得赦罪,得永生。
二.誰能傳福音
1.自己有經驗者,所以要得救者才能傳福音。
2.要蒙神選召者。
三.神要選召甚麼人
1.有工作的,神不會選召空閒的人。
2.勤勞工作的人。
3.忠心工作的人。
4.有好品性者。
5.肯立刻聽從主者。
6.肯放下一切者。
7.肯付上一切代價者,肯為福音吃苦,也肯吃虧的。
四.傳福音者的報賞
1.得人如魚,即得生命。
2.得主耶穌的引導,同在,能力,主自己的一切。
五.今日的需要
1.真愛主愛人的青年,有眼光,作永存的事。
2.真肯犧牲的青年,有信心。
3.真肯工作的青年,有忠心。
4.每年的需要:全世界需要六十萬人。
5.主再來的需要:福音要傳遍天下主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