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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規矩的生活

經文:路4:16; 2:42; 太5:17-18; 林前14:40; 西2:5

引言:
  神造人時給人自由意志,自由思想。本來這自由意志和思想,是用來發展一個人的個性及生命的本質,而神造人不是一個人乃是一群人,所有人與人之間的生活存在的時候,他就不能絕對按自己自由的思想去生活,而為了不侵犯別人,或叫別人的生活受苦,那他們二人之間必須有一些規矩共同遵守,免得彼此侵犯。人與神之間也有生活上的關係,也有一些生活上的規矩,所以那裏有相對的生活關係,或與別人生活的關係,那裏就當有規矩的生活。
  我們無論在學校,在家庭,在教會或社會都有與人來往的關係,所以在這裏必須學習守規矩的生活。無論主耶穌,或保羅,或當代的教會,都向這方面的真理去生活去遵守,所以今日要與各位討論守規矩的生活。

一.守規矩的原因
 1.使我們自由的個性思想在正軌上發展,而不致成為混亂,盲目的奔放,所以規矩就是給我們軌道。有了軌道就可以有規矩的發展,如約翰福音8:32,在真理中自由。
 2.可以彫成一理想的個性或生活。聖經中的真理或生活上的規矩都有一個目的,就是使人可以達到其理想的目的或生活。神在聖經中的真理或舊約的條例,新約教會的規矩都是神對人的理想所盼望的人生,在學校的生活也是從聖經的真理與社會的倫理中摘取合理理想的規律,使人可以成為一理想的人。我們自己也可以從聖經的真理定下一些規律以自律,而達到自己的理想。你要自己成為怎樣的人,你就當有怎樣的生活規律。
 3.可以成為模範,叫別人學習。有規矩的生活是具體的,有條理的,又規則的。這叫人看見容易理解,並容易學習,否則雜亂無章的生活是難以學習的。我們傳道人是教會的領袖,如果自己沒有具體的生活,以後就難叫信徒在我們身上有所學習了。
 4.可以與人和睦相處。規矩就是約束自己自由的奔放,這就不至侵犯到別人。當人與人之間的來往,不互相侵犯,而互相尊重,凡事想到我自己有否侵犯別人,如不侵犯別人,那麼這樣的共同生活就容易和睦,而不至發生摩擦了。

二.守規矩的原則
 1.以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自由,如以弗所書6:14所說以真理束腰。當你的自由意志和思想在發動時,你先看一看,想一想合乎真理和規矩否,如不違背那就可行,如違背的那就不可行,亞當的犯罪,就是不以神所定的規矩來約束他那自由的慾望。約瑟不犯罪就是他以神的話,規矩,人倫的規矩來約束自己的生活。
 2.先考慮有否侵犯別人。規矩最大的目的就是叫我們的生活不去侵犯別人的自由或生活,我們有自己的自由,但自己不要侵犯別人的自由(林前9:19; 10:29)。如有人喜歡唱歌,有人不喜歡,喜歡的人約束自己一些,就不至侵害別人了。
 3.彼此尊重別人的愛好或長處。共同生活的目的,即彼此學習,各人都有其長處,而自己無論如何也有其短處,我們切實需要別人的長處,來補自己的短處,但要注意,不要以別人的短處來改變自己的長處,別人的愛好那是他個性的發揮,為了不使他人的個性受害。我們自己要約束自己的不喜歡,遷就別人的愛好,這樣在彼此切磋中,就能有更大的進步了,如果別人的愛好與長處有違背聖經真理的,那就不能尊重了,如以弗所書6:1所說在主裏聽從父母:孝敬父母,但要在主的真理裏。
 4.以違背規矩為自己最大的過犯,且是不能饒恕的過犯。這樣的嚴格對付自己,才能叫自己走上正軌。否則常常原諒自己,那就是叫自己犯罪,違法的開端,尤其在小事上忽略,原諒自己,不忠心去遵守,結果慢慢就成為不合法的人了。

三.守規矩的困難
 1.從背景已成為習慣的個性。各人在從不同的背景和環境中對個性已經有了一定的模型,所以當遇到新群體新規矩時,會有很多不習慣,甚至有許多是完全新的東西,或說是完全不習慣的事。
 2.驕傲不易順服的劣根性。人的驕傲是從過分的自尊心來的,有人太注重自己的自尊心,認為自己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而這過分自尊心的要求,認為如果我順服別人所定地規矩,那有損我的自尊心,所以常常會批評這規矩不行,不好,或在背後聳動別人不順服,或發表他自己的見解來批評已有的規矩,其實這是驕傲的劣根性的表現,這是不易順服規矩的。
 3.不求長進的自我原諒的惰性。在人的本性中有求安舒,不進取,不長成的惰性,這惰性常自我原諒,或以自己低能自我原諒,這些自我原諒就不能叫自己有進取,有長進,也叫人不能守規矩,這種的結果,就是叫自己永遠停頓在嬰孩的地步。
 4.自卑怕人知其弱點的隱惡性。人都不歡喜別人知道其弱點,有的連自己也不喜歡知道自己的弱點,這是因自卑而產生的隱惡性,結果就是不敢面對現實。有時雖知道自己不守規矩的弱點,但他為了隱惡,不說自己不守規矩,乃說規矩太嚴,太死板,太不合理,這樣就產生顛倒是非,這不但背逆,也無法在真理上長進,如學生自己考書不及格,不用功,卻說老師不會教,講得不清楚。

四.如何克服困難而守規矩
 1.細心思想規矩的好處。每一定規矩的人都是為了大家的好處着想,為了共同的利益而定下的,而不是為了某一方面的好處,或虐待某一方面,在聖經中的許多規矩,都是在這原則下而定的。如守安息日禮拜,這是為神人雙方的好處,人可得安息,神可以在人安靜時將真理啟示人,可有心靈的相交。耶穌從小學習規矩,到十二歲到聖殿仍然學習,祂知道那是好的,所以祂按規矩而行。
 2.遵行其精意,而非單字面。字面所規定的不多,但字裏行間的精意要遵守,如規矩中的一些反面條例“不可”,“不可”這原則是叫人用愛心待人,而不侵害人。例如靈修是愛神,而不是幾點鐘到幾點鐘讀經就完了一件事。
 3.逐步學習,但不降低標準。人在生理上不是一天就長大的,心理的成熟也不是一天就完成的,凡事都有時間性,按部就班去長進,但最要緊的是不可降低標準,如保羅在腓立比書3:12-16所說的。
 4.存好意彼此勸勉,或是誠心相勸,而不是吹毛求疵。存人溺己溺的心去幫助人,在守規矩上有進步而不存管轄人或報復的心去叫人痛苦。

結論:
  讓我們從今天養成一個守規矩的人,為主作好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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