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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揀選與跟從認識主的指示

經文:約6:66-71

一.主的揀選的根據
 1.按祂的旨意(羅8:28下)。
 2.按祂的主權(羅9:11)。
 3.按祂的憐憫(羅9:16)。
 4.按祂的慈愛(羅9:28)。
 5.按祂的公義(林前1:26-31)。

二.主揀選的目的
 1.使他們得救成聖(帖後2:13)。
 2.叫他們得人如魚(太4:19)。
 3.差他們到處傳道(可4:14)。
 4.給他們權柄趕鬼(可4:15)。
 5.留他們作主見證(路24:48; 徒1:8)。

三.主的揀選與人的跟從
 1.被召的多選上的少(太22:14)。說明神的揀選仍尊重人的意志。如果你不願意,祂不勉強你。
 2.蒙父恩賜的才到主那裏(約6:65)。是如肯接受恩典的,就是蒙揀選。
 3.凡父所賜給我的必到我這裏來(約6:37)。這是神要人與祂合作。

四.跟從主的指示
 1.認清主是誰(約6:69)。神的聖者。
 2.認清主有甚麼(約6:68)。永生之道。
 3.認清是主宰(約6:68)。人生的主宰。
 4.是生命的糧等(約6:35,48)。
 5.單歸從祂(約6:68)。而走主所走的方向。

思想:
  你歸從誰?如不歸從有永生之道的耶穌,還歸從誰呢?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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