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查經講章大綱

大綱目錄

動員信徒禱告

經文:路18:1-14

引言:
  一個信徒能思想,有所要所求,他就能在禱告事上有分了。五旬節耶路撒冷的教會是由禱告而來的(徒1:12-15)。第一批執事是以禱告開始工作的(徒6:6)。彼得突破種族的成見到外邦人中去傳福音,也是專心禱告的果效(徒10:1-33)。
  我們如果真要傳福音救靈魂,教會興旺,工作有力,那就必須禱告。今從路加福音提出一些主耶穌對禱告的教訓,共同思想。

一.禱告的事項
 1. 為能力不及的事禱告(路18:2-3)。為含冤受屈的事禱告。
 2. 為心願未成的事禱告(路18:7)。為制服對頭的事禱告。
 3. 為懺悔己罪的事禱告(路18:13)。為提高德行的事禱告。
 4. 為國度公義的事禱告(路12:31; 太6:33)。為真理永恆的事禱告。
 5. 為逃避災難的事禱告(路21:34-36)。為脫離今世的事禱告。

二.禱告的態度
 1. 有個清楚的目標—一個對頭(路18:3)。
 2. 有個恆切的心志—長久禱告(路18:3,7)。
 3. 有個自責的意識—認識自己(路18:13)。
 4. 有個順命的存心—接受指示(路12:28; 太6:31-33)。
 5. 有個沉重的負擔—向主負責(路21:36)。

結論:
  禱告是信徒屬靈的生活,也是參與教會的實際工作。禱告是人人可以做到的,也是隨時能夠做到的。禱告有莫大的果效(雅5:16)。只有在禱告時才能體驗主的同工(約14:14)。讓我們全體信徒運用禱告的特權,推動聖工,廣傳福音,潔淨自己,復興教會,準備主再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1986-2024 ©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