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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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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經文:羅10:1-15

引言:
  神的心意,救恩的真理,不但要成全,更要傳講,使人聽見,明白,接受,所以傳福音是每一代,對每個人要作的事。

一.如何傳福音(10:1-4)
 1.有要人得救的心願(10:1)。
 2.要按真知識(10:2),那準確救恩的真知識。
 3.傳神的義(10:3),神看為公平的,所喜悅的。
 4.傳基督就是救主(10:4)。

二.如何得着救恩(10:5-11)
 1.用有行動的信心(10:5-6)。信心與行為是一事的兩面,真信心必有行為。
 2.用心口合一的行動,心裏相信,口裏承認(10:6-10)。
 3.信神的大能叫主復活,即得勝罪與死亡(10:9-10)。
 4.信心的保證,信的必不羞愧(10:11)(以賽亞書28:16是不着急)。羞愧是着急,無把握的希臘文說法。

三.救恩的超越性(10:12-13)
 1.不分種族,超越種族,不分猶太人希臘人(10:12)。
 2.是獨一超越的救主,只有同一位救主(10:12)。是超越教主,宗教家。
 3.是超越一切的方法,人人都能作到的—求告主名就得救(10:13)。

四.傳福音的必須(10:14-15)
 1.差遣人去傳。
 2.傳使人聽見,聽明白。
 3.聽明白使人相信。
 4.相信後使人求告。

結論:
  誰肯去傳呢?不在乎知道多少,而在乎知道後就有責任去傳,並要傳得叫人聽見明白。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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