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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恩賜

經文:林前12:1-11,28-31

引言:
  神賜人生命,生命生存與發展需要才幹能力,智慧,學習能力,適應能力等,神都公平地賜給每個人,這稱為天才或本能,知道其存在而發揮運用的人就有所成就。如用在正途,就會益己益人,如錯用就會害己害人。一個信徒重生後,神在原來的天才或本能上再加上聖靈的幫助,能力,同在,教導去遵行神所定的聖工,這稱之為屬靈恩賜。

一.屬靈恩賜與天才的分別(林前12:1-3)
 1.是信徒必須知道的(林前12:1),否則會錯用或埋沒。
 2.未信主者,有各種拜偶像的天才,技能(林前12:2)。
 3.信主者在聖靈的感動下使用天才,本能,是耶穌作主。即一切由主耶穌主宰,為祂而用。

二.恩賜的分別與合一(林前12:4-7)
 1.不同的恩賜,都是由一位聖靈而來的且是合一的(林前12:4)。
 2.不同的職位卻是一位主,主宰者是同一位,故合一(林前12:5)。
 3.不同的功用,卻是事奉同一位神,上帝,故合一(林前12:6),其目的叫各人得益,益己益人,所以在運用恩賜時要注意其合一性,和共益性。

三.恩賜的種類(林前12:8-12,28-31)
 1.智慧的話語(林前12:8),分別是非,合適。
 2.知識的言語(林前12:8),是正確的,真理的話語。
 3.信心的恩賜,能相信聖經的話,信神的話,自己的話也可信(林前12:9)。
 4.醫病的恩賜(林前12:9,28),有肉體的,精神的,心靈的,屬靈的病。第一種,普通的醫生可醫,第二,三種,心理醫生可醫,第四種只有屬靈恩賜,用聖靈的能力和聖經真理才能醫。
 5.行異能(林前12:10,28),是超乎平常的能力所能作到的事,腎上腺就有這種能力,不過屬靈的行異能,是有大能力勝過罪的試探,與得勝魔鬼的勢力,或惡劣的環境。
 6.作先知講道(林前12:10,28),作先知是有預言,宣告神的命令,解釋聖經或異夢,不過在第一世紀教會多指講道(參林前14:1)。
 7.辨別諸靈(林前12:10),認識聖靈和邪靈,認識不同的靈的差別。
 8.說方言(林前12:10),指別地方的語言。
 9.譯方言(林前12:10,28),能明白兩種以上的方言和其正確的意義。
 10.使徒,即負有使命去工作的(林前12:28)。
 11.教師,用真理教導人(林前12:28)。
 12.幫助人,有能力幫助人(林前12:28)。
 13.治理事的,即行政事務(林前12:28)。

四.恩賜的來源與運用
 1.是由聖靈的主意所決定而分給各人(林前12:11)。
 2.是照聖靈的旨意即合乎聖經的真理而運用,榮神益人(林前10:23-33)。
 3.不是一個人得所有的恩賜,也不是所有的人得同一種恩賜(林前12:29-30)。
 4.要用愛心來使用這一切恩賜(林前13:1-3; 西3:14)。

結論:
  求主使用各位已得的恩賜,去服事教會與人類。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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