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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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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因信得生

經文:哈2:4; 羅1:17; 來10:38; 加3:11

引言:
  同樣一句經文,有不同的含意。

一.忠於崗位的信心(哈2:4)
  哈巴谷書2:4,是指在有野心,自高自大的人中,我們若存心忠心,有信心信靠神,我們就被稱義。神稱義。傳道人必須在各種自高自大的競爭中,單忠心信靠神所給我們的崗位,作守望的,就不致受影響也步上自高自大,有野心,即不合神旨意所安排的崗位。

二.對神福音大能的信心(羅1:17)
  羅馬書1:17,是指用信心去接受神的第一個公義,就是福音,不分種族地臨到每一個人,且福音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這樣相信神福音大能去傳福音,這是傳福音者當有的信心,是蒙神悅納的,有信心去傳神的義的福音必蒙神悅納。

三.忍耐的信心(來10:38)
  希伯來書10:38,是指信徒在受逼迫的日子中,因信站立得穩,用忍耐的心遵行神的旨意,也必蒙神稱義。用信心恆久遵行神旨,如耶穌一生清楚神旨,遵行神旨,所以祂能說: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完成了(約17:4; 來10:7-9)。

結論:
  用忠於崗位的信心,用對神福音大能的信心去傳福音,用忍耐的信心去遵行神旨。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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