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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晚餐

經文:可14:12-26; 林前11:23-29

一.聖餐的背景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命令以色列人要殺羔羊,將血塗在門上,長子得免死,吃完筵席就出埃及,結束為奴的生活(出12:)。這節期到耶穌時已約有1500年。

二.主設聖餐
  主設聖餐除了上述意義,還加上寶血永遠贖罪,和生命豐盛有力。這是與主的生命聯繫的真理。

三.主借人的家設聖餐
  主借人的家設聖餐(可14:14-16)。祂為我們成了貧窮,所以在聖餐時要記念窮人的需要。猶大和一些門徒怪馬利亞膏耶穌時說浪費,當救濟窮人,但主說,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約12:1-8)。故當有特別奉獻,為宣教或為救濟窮人的捐獻。

四.主的血和身體
  主的血,主的身體—是與主接連交通。主的捨命之愛,叫我們效法主,也為人捨命(14:22-24)。

五.保守生命的聖潔
  信徒要認罪,保守生命的聖潔,直到主再來,以聖潔的生活為主作見證。

結論:
  守聖餐千萬不要單有儀式而失去實意,如果帶罪吃聖餐,那就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7-29)。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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