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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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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神喜悅的家庭

經文:創1:26-28; 2:18

一.領受神的永生
  有神的形像性格(創1:26; 5:1-3)。

二.遵行神的旨意
  二人結為夫婦過平衡溝通的生活(創2:18)。

三.體驗神的同在,成就主的應許,生男養女,傳遞生命(創1:26)。

四.敬重神的主權
  生男養女由主決定,何時生兒養女也由主決定,存感恩之心享受神的賞賜(創5:21-24)。

五.要一生敬畏神(詩128:1-6),以基督為中心。

結論:
  如果我們順服神的主權,主的同在。那麼我們建立的家庭必蒙神悅納。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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