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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休妻離婚嗎?

經文:太19:1-12; 可10:1-12; 參申24:1-4

引言:
  神創造人,有男有女,結為夫婦(創1:26; 2:24-25; 太19:4,5)。神配合的,是指一男一女結婚的配合,而不是說某男某女的結婚是神指定。人有自由意志可求神指示哪人為配偶,可以彼此溝通。

一.可以休妻離婚嗎?
  馬太福音19:3無論甚麼緣故,與申命記24:1指不合理,對應說,作的而不作,和不喜悅,即不盡婦道的,不理家,不孝敬父母,而令家庭生活不愉快,可以休妻。

二.離婚與再婚(太19:7-8)
  摩西說休妻,載於申命記24:1-4。耶穌說休妻再婚是淫亂,人當保持自己的聖潔。性生活當是一夫一妻,而不是多性伴或淫亂的事,挪亞時代的淫亂,與所多瑪的同性戀,都為神所憎惡。因為這是違背神造人的原來旨意(羅1:27)。

三.夫妻生活是彼此平衡溝通(創2:18)
  夫妻生活是彼此溝通來過平衡生活,並為傳遞生命,作人的(子孫)的模樣。

四.離婚的災難
 1.感情與記憶中都受傷。
 2.第二次的配偶常會與第一次的作比較,引起更多的糾紛和不平衡的事。
 3.子女受傷痛,是一生的,並學那離婚淫亂不好的榜樣。

結論:
  婚前好好的禱告,求主賜下適合的一位。一生彼此學習平衡,彼此建立有見證的家庭。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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