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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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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生命與生活

經文:羅12:1-4

一.將身體獻上為活祭,天天事奉神(12:1)。

二.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一切從神而來(12:1)。

三.心意更新變化,用新的心態服事主(12:2)。

四.察驗神純全的旨意而事奉神(12:3)。

五.各肢體在聖靈的管理下同心合作事奉神(12:4)。

結論:
  神賜永生的生命給我們,其目的就是要信徒用這永生的生命本質和潛能去事奉神,在事奉中享受永恆的真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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