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再批鬥倪柝聲之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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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梁家麟著的倪柝聲的榮辱升黜

周子堅



  
  驚聞梁家麟博士寫了一本名為倪柝聲的榮辱升黜的書,蓄意拆毀他的名譽和他一生所作的工。筆者細讀該書,發現梁家麟博士的論據極有誤導的成分,對倪柝聲的批評甚為不公平。是故,有感動執筆,反駁梁家麟博士,為倪柝聲作合理的平反。
  梁家麟博士以為自己是“神學教授”,就以“學術研究態度”來搜集關於倪柝聲的資料。然而,他的態度不夠“學術”,因為他在批判倪柝聲的罪證之時,運用了許多不公平的手法。例如:第一,他在寫作之時,完全足不出戶,沒有與任何在場的當事人,或見證人會面求證。所謂“見證人”,應該是親自在場“見”到事實,才能提供出來作為“證”。如果只訪問一些與事無關,惡意搬弄事非的人,他就不是“見證人”,而是“閒雜人”了。但梁博士只看看幾本參考書,就以為能言之鑿鑿地判定別人犯了姦淫罪。這種“紙上談兵,搬字過紙”,缺乏第一手可靠資料的研究,怎能叫人佩服?
  第二,梁博士最不公允的手法,就是一個人扮演多個角色,既飾演“搜集證據者”,同時也飾演“主控官”,“陪審團”,和“法官”。其中最詭祕者,他竟然還充當“被告”,藉幻想出來的結論,替這些“被告”(主要是倪柝聲,其次是李常受)認罪。甚至連他們心裡的祕密,和處事的動機,都言之鑿鑿說出來。雖然世人也常扮演多個角色去判斷別人的罪,但他們充其量只表示,這只不過是他們“個人的意見”而已。梁博士在書的序言中,卻認為這些幻想出來的結論,就是事情的“真相”和“事實”。設若這些所謂“真相”和“事實”被呈上法庭,相信法官必定怒斥“主控官”不應同時充當“被告”和“陪審團”等角色,並且還替“被告”認罪,這是極度惡毒和不公平的指控。最後法官會宣布“被告無罪,當庭釋放”。因為梁博士所提供的所謂“證據”,根本是非法的,不合理的(稍後逐一分析)。
  第三,梁博士在該書的序言中表示,他“不以抹黑別人為樂”。梁博士這句話不知不覺地承認自己有抹黑別人的可能。因為他見證說,有一些人“讀罷而義憤填膺”(頁vii)。很明顯,在這些人的心目中,他們感到倪柝聲已經被梁博士抹黑了,所以才“義憤填膺”。
  第四,梁博士又說:“對於讀罷而義憤填膺的人,我的研究便肯定是有價值的了,他們的情緒已說明這個價值。”(頁viii)根據這句話,梁博士的“價值觀”,就是激動別人“義憤填膺”和“情緒”波動,他認為這些就是他的成功感,就是價值的所在。其實那些“義憤填膺”和“情緒”波動的人,可能是被絆倒了,他們在忿怒之下,決定以後不再看倪柝聲的書,甚至可能有人因此決定不再信耶穌了。作為一個神學教授,怎能以絆倒人為“價值”?這是甚麼心理?若有人捏造壞話來毀謗梁博士,毀壞他的名譽,叫愛戴他的人義憤填膺,這就是“很有價值”嗎?
  第五,最令人難以忍受的,他竟然還說:“若有人問,這個課題的研究,對教會有甚麼裨益?我的答案是:只要我說的是事實,便有裨益。”(頁viii)這是甚麼話?若是這樣,聖經為甚麼還勸勉我們“要用愛心說誠實話”呢?(弗四:15)為甚麼聖經又說:“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試問,如果有人寫一本“梁家麟的榮辱升黜”這樣的書,將他們單方面認為梁博士犯罪的“事實”,全部揭發出來,梁博士能以面對嗎?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梁博士所說的,到底是“事實”,還是“幻想”:

一.根本沒有新的證據

  關於倪柝聲早年曾經犯姦淫的事,一直以來,都只不過是一個“傳言”而已。這個傳言沒有太多的人相信,因為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從常理來說,倪柝聲這麼著名的人,若犯了姦淫這麼嚴重的罪,甚至“被公開停職”一段時間,怎會找不到一兩位見證人,和文字記錄呢?這實在太過不可思議了。梁家麟博士在書中有這樣的引述,說:“趙天恩等曾說,有關倪柝聲的男女關係等傳言,他們早已從一些老同工的口中聽到,卻苦無文字資料證實。”(頁5)既然梁家麟也知道沒有文字資料證實,那麼他得到甚麼新的資料或證據,證明倪柝聲真的犯了姦淫呢?
  為這一點,他在書中交代,說:“筆者除了聽到許多個人證言之外,手頭實無太多可用的史料。直到最近,由於能夠參用王明道日記全套手稿,筆者可以藉此確定倪柝聲的道德犯罪。再加上最近一位弟兄交來一篇資料,頗為詳盡的文章,為筆者聽到的傳言,提供可茲依憑的實物支持。”
  請讀者留意,梁博士所謂的新證據,就是王明道日記,及一位弟兄所提供的資料。就憑這兩樣東西,梁博士肯定倪柝聲犯姦淫了。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第一個證據:王明道日記。
  首先,我們並不懷疑王明道先生的誠信是否可靠。但筆者仍要問,王明道先生在倪柝聲犯姦淫一案中,算不算得上是一個“見證人”呢?他所寫的日記,能不能夠作為倪柝聲犯姦淫的呈堂證供呢?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王明道先生根本不在場,無所見,也不能證。他所得到的資料,也是別人傳給他的。我們不是說,王明道先生故意說謊,乃是說,王先生自己也可能被別人誤導了!比方說,我向許多人胡說,梁博士犯姦淫。有一些人相信了,並且寫在日記中。請問,這樣的日記能否證明梁博士犯了姦淫呢?一聽就知道不合理了。按常理,“日記”的寫法,只不過是作者在聽到甚麼新事物之後,一時間的反應而已。他在寫的時候,完全沒有想到,這樣的資料有一天會公諸於世,作為證據的。如果他知道,他必定會不寫,免得誤導別人。最重要的是,王明道日記根本沒有說倪柝聲犯了姦淫,他只不過覆述,有人向他說,“倪柝聲犯了罪”而已。這樣覆述別人的話,又沒有說明是甚麼罪,梁博士怎能憑個人的猜想,硬說這是倪柝聲犯姦淫的確實證據呢?梁博士這話實在是不負責任了。
  此外,梁博士所謂“有一位弟兄提供資料”,是指一個名叫張育明的人,對他所說的話。讓我們來看看,這人所作的是不是可靠的證據。梁博士覆述張育明的話說:“王明道先生曾兩次莊重地對我說,他在南京一個場合中,曾親眼見過和倪柝聲犯姦淫罪的那個婦女。用句世人的話,那女人確有傾國傾城之色。”(88頁)。
  按常理來說,這句話的疑點很多。第一,我們不知道張育明是何許人,為甚麼王明道先生認為需要,兩次向他這樣私下評論倪柝聲。如果是事實,這位張育明先生應該頗有來頭,因為他與倪柝聲,和王明道,都非常熟悉,甚至是可以將祕密託付的知己好友。若是這樣,為甚麼這位張育明先生不見經傳呢?我們何以肯定他所說的話是真的呢?據我們所知,那個時候的共產黨人,常以誣蔑的話來中傷神的眾僕人,這是非常普遍的事實。為甚麼我們未經證實,就相信有一位名叫張育明的人存在?他故意提及王明道先生的名字,會不會是借用王先生來加強他自己的話的可信性呢?
  第二,假設張育明說的是真話,王明道先生又如何知道那女人就是曾經和倪柝聲犯姦淫的那個婦女?那時,倪柝聲犯姦淫的罪,已經在法庭,或在眾人面前對過質,以致王明道能以認出,並且肯定她就是那個淫婦嗎?按我們所認識的王明道先生,他若明明知道倪柝聲犯了姦淫,而倪柝聲還敢繼續在公開場合與這女人來往接觸,王先生必定會上前對倪柝聲加以責備,絕不徇私。因此,這見證的疑點很重,不能當作真實論。
  第三,以王明道先生的道德操守來說,他是不會這麼隨便說,某某婦女的樣貌“傾國傾城”,因為這詞本是用來形容楊貴妃的姿色。相信這話很有可能是張育明自己加上去的。倘若我們將“用句世人的話,那女人確有傾國傾城之色”這句話列為張育明自己的話,那麼,王明道先生其實並沒有說過甚麼證據。
  第四,王明道先生為何要“兩次”對張育明說同樣的話?是王先生善忘呢,還是王先生怕張育明善忘呢?即使是怕張育明善忘,又有何種需要,一定要第二次提醒他,似乎他是一位關係重大的大人物呢?這位關係重大的大人物,為何在過往一直不說話,要等到現在才對梁博士作這樣的見證呢?
  這樣的說法,不能不叫人感到可疑。但是,梁博士接受了張育明的見證,因為他借用王明道先生的名聲來作強化自己的可信性。今天看了倪柝聲的榮辱升黜這本書的人又接受了梁博士的見證,因為梁博士借用建道神學院的名聲來支持他的可信性。但倪柝聲一生的工作,和他所建立的教會,可能就此斷送在張育明和梁家麟的手上。這算為梁博士的研究價值!?
  若梁博士堅持張育明的見證是真實的,我也可以用倪柝聲妻子張品蕙的甥女所寫的文章來為倪柝聲辯護。她在文章中這樣作見證,說:
  “公公(倪柝聲)入獄前,為教會的事奉一直奔走於全國各地。入獄後一下子又是二十年,他們兩夫婦在一起的日子實在屈指可算。當公公被捕時,他們捏造了許多駭人聽聞,莫須有的罪名來誣陷他,當時蒙蔽了許多弟兄姊妹。但婆婆對他最瞭解,婆婆說:‘他們說他的這些事,都是根本沒有的。’”〔參本書第56頁〕。
  關於這份見證,記得有一次我在廣州大馬站聚會時,也曾有人派給我看過。親愛的讀者,為甚麼我們要相信梁家麟書中所提及的張育明,而不相信倪柝聲妻子張品蕙的甥女呢?你們認為張育明和張品蕙的甥女,哪一個更可靠,哪一個所提供的資料更接近事實呢?做妻子的張品蕙自己沒有指證倪柝聲犯姦淫,她的甥女也為他辯護,與事情無關的張育明和梁家麟,憑甚麼權威來定倪柝聲的罪呢?
  最後,在完結這一段之前,我想再提出一點。梁博士企圖利用李淵如,及汪佩真的失敗,來作為倪柝聲犯姦淫的佐證。梁博士為了達到指證倪柝聲犯姦淫的目的,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了。請問這兩個女人的失敗,怎會與倪柝聲可能犯姦淫拉上關係呢?兩件事本是風馬牛不相及。難道某教會有一些信徒犯罪跌倒,或放棄信仰,就證明某教會的牧者犯了姦淫嗎?那麼聚會所裡頭有數以十萬計得勝的信徒,又為何不可以作為倪柝聲的平反?

二.無法置信的證據

  梁博士在書中抹黑倪柝聲的慣常手法,是一面倒地相信那些支持自己想法的資料,又一面倒地歪曲對倪柝聲有利的證據,並將所有保持沉默的人,都打成“故意隱瞞事實”。這種大小通吃的手法,不能不說是高明。讓我們先來看看他如何一面倒地相信自己所搜集的資料。
  在該書的第七十九頁,梁家麟這樣說:“對倪柝聲個人道德的指控,‘起訴書’提到:‘被告倪儆夫,一貫極端荒淫無恥地污辱了很多婦女,甚至姦污了教會中的女同工和他的養女’;又列出三方面的證據:關係陳彬等人的陳述筆錄;倪柝聲親自拍攝,污辱婦女的猥褻影片一卷,電影放映機一部,淫穢書籍九十三冊;另倪柝聲的親筆供詞。”
  據說,倪柝聲在法庭上的供詞,有如下的記錄說:
  “陪審員問:查獲的電影放映機,和許多侮辱女性的影片,是否由你拍的?”
  “倪犯答:有一卷是我拍的,其他幾卷是我在國外買的。和人通奸後,拍了一卷影片,做為犯罪的紀念。…”
  “綜合各方面的資料,我們大概確定以下的故事始末:倪柝聲在1938年去英國,與當地弟兄會交通時,順道買了電影放映機,和一卷淫穢的電影帶,此外又買了一些黃色書刊。”(頁79-80)
  親愛的讀者,你們看了以上的所謂證供,有甚麼反應呢?是否覺得難以置信?難道這位聰明絕頂,滿有屬靈恩賜的倪柝聲,不但如此荒淫無恥,還愚蠢到那麼不合常理的地步,竟然將自己犯罪的證據,一直保留下來,讓政府有機會搜查出來,對他加以控告嗎?1938年那麼早倪柝聲已經犯罪了,要等十一年後,共產黨才接管中國,這段時間,國內已經是風聲鶴唳了,聚會所不少同工也相繼地逃到香港,倪柝聲卻為內地的教會著想,不肯與他們一同離開。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倪柝聲會繼續通姦,然後為自己拍攝錄影帶,作為紀念嗎?那與他通姦的那個婦人,會同意這樣拍攝電影,而不提出反對嗎?到底電影是他自己拍的,還是請別人替他拍的?應該不是請別人拍吧,因為如果由別人拍攝,事情會很容易洩露出去,倪柝聲不會那麼愚拙吧!如果由自己拍攝,他又如何使用三四十年代,那體積龐大的錄影機來替自己拍攝呢?那時代的拍攝機,有這樣的功能嗎?他又如何翻看這些錄影帶呢?是趁妻子不在家時偷看嗎?那九十三本淫穢書籍,和錄影機等證物,實在是不容易收藏的,為甚麼倪柝聲的妻子和家人從來沒有發現過呢?
  上述這些問題,任何稍有智慧的人,一想便覺得可笑了。我曾經將這段文字交給一些弟兄姊妹看(不是聚會所的,本人也不是),他們看後都覺得非常荒謬,不能接受。但是,反過來說,任何人一聽到這些所謂犯罪的物證,都會聯想到,這極可能是當時政府誣蔑傳道人的慣常手段。因為這樣的事例太過普遍了,而且手法也太過粗劣,很容易被人看穿。倘若有人連這樣的所謂證據也照單全收,毫不懷疑,我們反而懷疑這人的真正身分。
  梁博士為了使這些“證據”更可信,就企圖替當時的政府說好話,說:“也許問題的嚴重程度未如官方的說法,但要說一切的罪證都是由政府安插捏造的,恐怕令人難以置信。”(頁94)。令人難以置信?梁博士可以見證當時的政府不會這樣做嗎?那麼,就讓我們來請問,王明道,俞成華,林獻羔,王國顯,張耀生,以及數以萬計,為主受苦之聖徒,他們是因甚麼罪名入獄的?差不多全部都是用支持帝國主義,反革命分子等罪名來治他們罪的。他們真的是支持帝國主義的反革命分子嗎?他們都是外國的特務嗎?難道這些罪名不是政府安插捏造的嗎?還有政府暗中派人往牢房,日以繼夜地試探他們,逼迫他們,要令他們放棄信仰的事實呢?這些人的見證都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嗎?
  再舉一例。該書第129頁,梁博士又引用閰迦勒的話來指證倪柝聲犯罪,說:“倪柝聲就是通過這種訓練(1948年的鼓嶺同工訓練)來控制同工的思想,服其權柄,對其唯命是從的。”讀者可知閰迦勒是一個怎樣的人?閰迦勒乃是後來變節,加入“三自會”,並出賣弟兄的。梁博士竟然引用這種“為求自保,陷害弟兄”的人,所寫的批判書來作證據。各位讀者,你們會認為這樣的證據值得相信嗎?你們會接納那時期,官方威嚇人的批判書嗎?梁家麟就是用這些令人無法置信的“證據”,來入罪倪柝聲的!

三.曲解對倪柝聲有利的證據

  梁博士用來抹黑倪柝聲的第二招,是一面倒地曲解對倪柝聲有利的證據。例如,在該書第100頁裡,梁博士引用李常受的話,說:
  “一九四二年,上海發生一個大風波。由於倪柝聲父母,要求倪柝聲幫助其弟經營‘生化藥廠’,同時倪柝聲也覺得,作生意的利潤可以顧到同工們的需要,就在一九三九年下半,開始幫助其弟經營‘生化藥廠’,也有不少弟兄進入藥廠工作。上海召會因此誤會了他,話語傳來傳去,牽連了整個上海召會,甚至連李淵如小姐也牽連進去。至終,幾乎整個召會都起來反對倪柝聲,使他無法在聚會中盡職。”
  李常受明明說倪柝聲是因經營“生化藥廠”而停止事奉,但梁博士卻將事實扭曲,硬說倪柝聲是因為犯姦淫而被開除的。試問梁博士如何肯定倪柝聲是因為犯姦淫而被開除呢?看來看去,他只能引用李文蔚的資料,作出如此的結論。(可能梁博士所說“最近一位弟兄交來一篇資料頗為詳盡的文章”就是指這人。)但李文蔚的資料全是出於他個人的揣測,因為他根本不是在場的見證人,他所說的完全沒有得到證實。李文蔚的資料詳盡與否,這就見仁見智了,但這些資料的可信程度,則叫人極度懷疑。究竟李文蔚是何許人?他既然不在場,也沒有引用在場的見證人來作見證,為甚麼我們要信他?不如讓我們來聽聽在場的見證人陳則信所作的見證,他說:
  “一位與他(倪柝聲)最親密的同工李淵如姊妹,也因著‘生化藥廠’的問題而不滿意,甚至灰心。後來她離開上海,到蘇州去,於是他們二人就有好幾年時間沒有見面。此外,還有許多在過去十分敬重他的人,也因著‘生化藥廠’的事,先後離開了他。當然有的事,可能是出於誤會,但有的事,我們承認倪柝聲也有不完全的地方。那時有人毀謗‘生化藥廠’為‘生話’藥廠。因為由藥廠而產生的批評論斷的話語實在太多了!後來更嚴重到一個地步,連我們弟兄話語的職事,也不能不停了下來。”(倪柝聲簡史,頁41)
  見證人金彌耳又說:“因著長老們所提停止倪兄講道的理由,自然而然地引起眾人的揣測。因此招致一些更重的說法,有一些惡意批評的人指出,他的生意就是與世人同桌吃飯,而這些人都是他過往見證所結出的果子。既然負責弟兄保持沉默,他覺得,他的整個見證都被人疑惑,但是因為許多工人都需要依靠他,所以他沒有自由放棄他所承受的負擔。在以後的兩年間,他們沒有太與他接近。當他遭受攻擊時,他回想到和受恩教士慈愛的面龐,他就再度不想為自己辯解,只接受他們處理,當作是從神而來的管教,神必在祂自己的路上為他伸冤。”(中流砥柱,頁159-160,金彌耳著)
  倪柝聲的外甥陳終道牧師也說:“一九四七年,舅父放下‘生化藥廠’的工作,再出來專心事奉主。首先,他坦白地承認自己的錯。但他經營‘生化藥廠’的主要動機,是想幫助更多同工的需要。”(我的舅父倪柝聲,頁59,陳終道著)
  以上這些人都異口同聲地為倪柝聲作見證,說他被逼停止事奉,是為了經營“生化藥廠”之事。但梁博士不知根據甚麼比他們更可靠的資料,一口咬定倪柝聲是因犯姦淫而被停職。而且,還不斷重複地,當成事實來說,好像要給讀者洗腦似的。他說,這些人只不過是為推崇倪柝聲,及為教會見證的緣故,而故意隱瞞事實的。筆者卻認為,如果他們為推崇倪柝聲,而故意說他被停職是為了經營“生化藥廠”,他們就不單是隱瞞事實,更是在說謊。這一點又再一次解釋到,為甚麼許多看過梁博士的文章的人,都會“義憤填膺”,因為梁博士不單是抹黑倪柝聲一個人,也同時抹黑了許多為他作見證的人,將他們全部看為說謊的騙子!
  梁家麟抹黑人的手法的確是惹人憤怒的,請再看以下的例子。上海聚會處的十二位同工(包括唐守臨,杜忠臣,繆韻春,俞成華,許達微,李淵如,張光榮,朱臣,江守道,張愚之,張耆年等),曾經聯名在敞開的門刊物上這樣說:
  “對於倪柝聲個人,我們在主面前都能同心見證,他是神的一個忠心僕人。他雖然在經營生產事業,但他的目的從來沒有為著他個人的甚麼。在真理上、在事奉上、在經營生產上,我們和他都是同心合意的”(“幾句不得已的話”,敞開的門第22期,收倪柝聲文集第3輯第9冊,頁314-315)。
  請注意以上的話,完全沒有提及倪柝聲有犯姦淫的暗示。由始至終,這些同工們都沒有為他有可能犯姦淫的傳言而辯護過,因為既然不是事實,就無須辯護。但梁博士卻硬要屈倪柝聲犯了姦淫,說:
  “…有關他的罪行與操守的批評亦多起來,這些言論…傳到各地聚會處,令信徒感到不安。…鑑於基督教圈子裏,流傳不少對倪不利的傳言,上海聚會處的十二位同工就聯名在敞開的門,發表一則啟事…。”
  梁家麟這段話,明眼人一看就看出來,這是梁家麟個人的猜測而已。因為他從未曾接觸過上述那十二個人,他如何得知他們聯名發表啟事,是關係倪柝聲“罪行與操守”的問題呢?梁博士怎知那十二個人的內心動機呢?倘若這些人要為倪柝聲犯姦淫的事辯護,他們單單提及藥廠的事會足夠嗎?各位讀者看過以上十二個人的啟事,你們會覺得他們是在為倪柝聲犯姦淫一事辯護嗎?究竟梁家麟神經過敏,還是故意抹黑呢?
  再一例。陳則信在倪柝聲傳記中寫了一段很感人的見證:
  “我們知道,在我們的弟兄身上有許多的美名,但也有許多惡名。在末了這二十年,人把許多的罪加在他身上,甚至被人捉拿,被人控訴。人加給他許多的惡名,甚至有許多沒有聽見過的罪,和我們想都不敢想的罪,一一都加在他的身上!並且製造出憑據來,使人不能不相信。因此,有許多弟兄告訴我說,他真的犯了這些罪;也有的人說,這些都是假的。如果有人要問我,倪柝聲有沒有犯過這許多的罪呢?我頭一個答案,就是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犯這些罪,我不知道。不過有一件事我知道的,從前我沒有得救,感謝神,藉著他我已經蒙恩得救了;曾有一度我屬靈的情形相當低落,感謝神,藉著他我被帶進很大的復興了!我一生蒙主藉他帶給我的屬靈幫助,可以說沒有辦法計算,這是我所知道的。”(倪柝聲簡史,頁66-67)
  很明顯,陳則信是引用約翰福音第九章,主耶穌醫治瞎子之事來為倪柝聲作見證。當時法利賽人追問那瞎子關於耶穌醫治他的事,目的是要找把柄來控告耶穌。那瞎子卻為耶穌說了許多好話,他們還是不聽,更一口咬定耶穌是個罪人。最後瞎子只得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約九:25);“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陳則信知道,對於那些有成見的人,就是向他們解釋一千次,他們還是會不信的。所以他就借用那瞎子的話來為倪柝聲作見證。
  但令人痛心的是,梁博士竟然還批評陳則信說:“最應該知情的人,推說不知情,這便間接說明了真實的內情。”這是甚麼話?梁博士何以肯定陳則信等人是最知情的人,卻推說不知情呢?陳則信當然相信倪柝聲沒有犯過姦淫,但他認為,客觀來說,他這樣相信是不能用來作證據的,所以他只能退一步說:他不知道。事實上,整件事的細節,他是無法詳細知道的。所以他說不知道,是對的。起碼他不會像梁博士那樣,藉著推想,將倪柝聲及李常受的內心動機,也說成是事實!
  梁博士認為陳則信等人“推說不知情”,其實是說謊!請看,梁博士是怎樣將別人的見證扭曲。若有人見證倪柝聲沒有犯過姦淫,梁博士就一口咬定,他們在說謊;若有人說不知道,梁博士就說,他們是故意隱瞞。但是,共產黨為梁博士提供“判詞”,和出賣弟兄,放棄信仰者為他提供“批判書”,他就完全接受下來,並說這是事實。這是何等的武斷!其實,嚴格來說,梁家麟正是“最不知情的人”,卻硬說自己知情,試問還有甚麼比這更是“間接說明了真實的內情”呢?人家說不知道,梁博士有本事連這句也可以入罪,說是“間接說明了真實的內情”。這種無中生有,強詞奪理的話,竟然出自一位自命客觀的神學教授的口!
  這樣,當然連倪柝聲公開認錯的話,梁家麟也不會放過,同樣加以歪曲。倪柝聲說:“當初我作(“生化藥廠”的生意)的時候,是有一個盼望。…我的情形就好像一個寡婦帶著幾個孩子,盼望養活他們(教會的同工)。但是盼望養活的事作不成功,因此以後寡婦就再嫁了(指愛上瑪門)。過了一些時候,孩子卻都沒有了(同工們都離開他了)。到那時,說起來也不知當初為何要再嫁(為何放下事奉,經營生化藥廠)。當初的盼望和今天是一樣,但是當中有一段(時間)就變成出嫁了,還不知道為甚麼。”(參對付瑪門與事奉神,頁213)。
  陳則信在寫倪柝聲傳記之時,也有如下的記述:“他(倪柝聲)在會中這樣說:‘他好像一個寡婦,養了一班兒女。因兒女太多,不得已再改嫁,希望養活這些兒女。但想不到,當她改嫁之後,兒女們都棄絕她。’說到這裏,(倪柝聲)聲淚俱下!因著弟兄說話滿了膏油,(當時)聚會的空氣就完全改變了。許多人(因他的話)摸著了生命,所有(對倪柝聲)的誤會,不用解釋便過去了!多少心裏有問題的同工,因為碰著了聖靈,都彼此認罪,互相赦免。所有的間隔,難處,和不同的意見,(都在)頃刻之間,好像煙消雲散,蕩然無存了!”(倪柝聲簡史,頁44)。
  陳則信這樣描述,表示大家都原諒和接納倪柝聲。但梁博士卻用如下的問題,引導讀者扭曲倪柝聲的認錯。他問:“他(倪柝聲)怎可能為堅持繼續經營藥廠,而寧可放棄在教會的職事,甚至最終,導致上海聚會處停頓呢?”
  筆者要反駁梁博士,第一,倪柝聲明言,他是為了同工的經濟需要才這樣做,梁博士卻硬叫人懷疑倪柝聲的動機。為甚麼不信他呢?為甚麼一定要從負面來質疑他呢?
  第二,事實上,不是他希望放棄教會的職事,而是上海聚會處的弟兄們要放棄的。這也間接證明,聚會所不是由他一人獨攬的。
  第三,當時倪柝聲落在軟弱中,因此一時分不清,“養活孩子們”(指經營生化藥廠,賺錢來養活同工們),和“保留在教會裡的事奉”,兩者孰輕孰重,這是很合理的解釋。我不明白梁博士憑甚麼來質疑?
  第四,梁博士認為,“導致上海聚會處停頓”的嚴重性,不會只為經營生化藥廠這麼簡單,必定是因為他犯姦淫。其實上海聚會處並沒有停頓,只是受到某一個程度影響而已。不知梁博士何來資料,說上海聚會處停頓了呢?這實在是無中生有,火上加油,惟恐天下不亂的誣告手段。
  第五,梁博士質疑倪柝聲的解釋,說:“倪柝聲(寡婦)再嫁(愛上瑪門)的原因是為了養活孩子(養活教會眾同工),但因為再嫁的緣故,而竟讓孩子都跑掉了,那再嫁的意義何在?”(頁126)。不錯,倪柝聲自己也表示:“那時,…不知當初為何要再嫁。當初的盼望和今天是一樣,但是當中有一段(時間)就變成出嫁了,還不知道為甚麼。”但我們可以體會倪柝聲當時落在軟弱中的心情,他必定在想,雖然“孩子們”都不諒解我,都離開我了,但我這個做母親的,還是應該繼續供應他們,養活他們的。做母親的天職,是不能因為孩子不乖就停止的。倪柝聲這樣用比喻來解釋自己的愚拙,梁博士卻不肯放過他,硬將他的比喻歪曲,務求徹底拆毀倪柝聲為止。梁博士在他這書中慣常都是這樣做,將本來很簡單的事,以自己的偏見來質疑,然後就將之化大,以達到定倪柝聲死罪的目的。
  我們從常理來想,倪柝聲和其他同工的見證,已經足夠證明倪柝聲不是因為犯了姦淫而被停職。雖然歷史上也曾有神的工人,因為犯姦淫而被停職的,但是當他們公開認罪,表示悔改之時,過了一段日子,人們又再接納他們,讓他們重新出來在教會裡事奉了。但倪柝聲的公開認罪,並有沒提到自己犯姦淫,他的教會也樂意重新接納他。梁博士不是聚會所的人,卻硬要不接納他,也勸人不要接納他。現今倪柝聲已經返回天家了,梁博士還要提出“鞭屍”。倘若他真的犯了姦淫,而在公開認罪中故意隱瞞,你想眾同工和會眾會接受他這麼間接和曖昧的認錯嗎?按常理來說,倪柝聲為自己經營生化藥廠認錯,所以大家聽了,都感到非常滿意,這是多麼合情合理的事。可是,梁家麟完全不肯正視這個簡單的事實,硬要將事情複雜化,嚴重化,一心要拆毀倪柝聲,和他所建立的教會。在他眼中,倪柝聲當眾流的眼淚,只不過是鱷魚淚;同工們的眼淚,亦只不過是自欺欺人;會眾心中所受的感動,及靈性復興,全部都是假裝的。梁博士在書中不知抹黑了多少人的真誠見證,只為要證實自己的偏見及假想,何等慘烈!

四.代入當事人的以圖抹黑

  親愛的讀者,我在以上批評梁家麟的話,並不是無理的。因為他寫的書,確實充滿許多假想。他將自己代入當事人的想法中,猜測他們的動機,惡意地抹黑。這樣的手段相當低劣。舉例來說,在該書第109頁,他說:
  “由於資料缺乏,倪案的當事人張耆年,在整件事的(處理)方法和(反應)態度(如何),我們並不清楚。一個合理的推斷是:她在1941年,被李淵如揭發與倪有染(之時),心中充滿羞愧與悔恨。她認定,倪欺騙與侮辱了她。東窗事發後,她仍一直與李淵如同住,可見她沒為1942年的風波而惱恨她的恩師。這亦說明她在此時只把矛頭指向倪,與李淵如同仇敵愾。李淵如在這些年間,大抵給予她相當的關懷與輔導。這次她夥同李淵如前來見李常受,旨在指證倪的罪行。不過,若李淵如被李常受勸服不再追究倪案,她大概亦在恩師的勸導下,打消了徹底清算倪的念頭。”
  請各位讀者注意,梁博士敘述這事件,已經說明了是在“資料缺乏”的狀態下作出“推斷”,他從來沒有提出甚麼見證人,或證據。事實上,當時他不在場,他根本上不可能知道這些“內幕底蘊”,更加沒有可能知道眾當事人心中所想的事。這些“推斷”,很像一個陰謀論小說家所寫的奇情小說情節一樣,但梁博士竟然當作事實來公開宣揚。他指出,“張耆年與李淵如…夥同前來見李常受,…指證倪的罪行。不過,…被李常受勸服不再追究倪案,…在恩師的勸導下,打消了徹底清算倪的念頭。”這就是說,李常受知道了倪柝聲犯姦淫的全部真相了,然則李常受為何又說:“一九四二年,上海發生一個大風波。…倪柝聲幫助其弟經營‘生化藥廠’…上海召會因此誤會了他…牽連了整個上海召會,甚至連李淵如小姐也牽連進去…,使他無法在聚會中盡職。”李常受真的是作假見證,以維護犯姦淫的倪柝聲嗎?可見這是梁博士將推斷當作事實論,來入罪倪柝聲的。像這樣的手法,梁博士不止用了一次兩次,而是許多許多次。再舉例:
  梁博士又說:“對倪柝聲而言,主辦鼓嶺訓練,除了是重奪教會的領導權,將數年間沉潛思想而得的道理宣揚出來外,也許還有贖罪的含義。他因自己的問題,不僅無法繼續擔任事奉,更絆倒好些同工與信徒,連累上海及其他地區的工作發展遭受嚴重挫折,延誤多年;他自覺對教會有虧欠,所以急於培訓一群執事,讓他們興起,繼承教會的工作。”(頁130)
  筆者不禁要問,梁博士如何知道倪柝聲舉辦同工訓練聚會,是想要重奪教會的領導權?是倪柝聲親口對他說的嗎?為甚麼倪柝聲在這水深火熱的環境中,還肯出錢出力來培訓同工?他用盡最後的積蓄,買二十多座洋房,用作訓練同工的地方,顯出他為教會付出了一切。試問,這樣做只是為了“重奪教會的領導權”嗎?那次訓練同工的內容,已經輯印成書,就是信徒造就上下冊等。我想請各位先看看信徒造就的內容,了解倪柝聲到底說過甚麼話,才下判斷。
  再者,梁博士所說的話是在打自己的嘴巴,因為他一方面說倪柝聲想要奪權,另一方面又說倪柝聲“急於培訓一群執事,讓他們興起,繼承教會的工作。”究竟倪柝聲想要一人獨攬大權,還是想要興起更多工人來分擔領導呢?梁家麟的說法自相矛盾。
  再問,梁博士如何知道倪柝聲的訓練聚會是想要為自己贖罪呢?難道梁博士是神,能以知道人心中的意念?倪柝聲為經營生意而認罪,梁博士就硬說他其實是為犯姦淫而認罪;倪柝聲有好表現,梁博士就說,這只不過是為贖罪的表現。梁博士可以將倪柝聲每一件事都導向指控他犯姦淫,務求要置倪柝聲於死地,怎麼會這麼惡毒地對付倪柝聲呢?我們雖然阻止不了梁博士推測倪柝聲的動機,但他將推測當成事實來批判,我們就不能不反駁他是在作假見證了!
  請再看一例。梁家麟在討論倪柝聲的神學觀之時,引用倪柝聲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一書的話,說:“我們一次被擊打,二次三次被擊打,十次二十次被擊打,自然而然,我們就不敢放肆,不敢驕傲了。不是當我們驕傲的時候趕快用記性去記得不應該驕傲,記住的不驕傲,五分鐘就過去,只有經過神的責打,驕傲才爬不起來。本來我是驕傲的,經過神責打一次、二次、十次、二十次,我服下來了,我不再驕傲了。教訓、道理、記性,不能拆毀外面的人,只有神的責打,只有聖靈的管治,能拆毀我們外面的人,是被神對付到一個地步,自然而然我不敢驕傲。”(頁80)。
  我想,任何人讀了這段話,都可以看到,倪柝聲是在說,人的本性都是驕傲的,無論甚麼方法都不能改變人的本性,只有被神多次責打之後,人才會謙卑下來。這樣的道理本是很合理,也非常合乎聖經,但梁家麟竟然將之推演成:“筆者相信這段說話同樣是倪的夫子自道。特別這是針對他在1942年,因個人的道德操守問題給教會停職,名譽和事奉嚴重受損害的挫折而發的。”(頁228)。這裡再度顯出,梁博士將倪柝聲每一個表現,都憑猜測來歸咎他犯姦淫。本來好好的一篇道理,論及神對付人性的驕傲,卻被梁家麟扭曲,說成是為針對他犯姦淫!甚麼資料到了他的手,他都有本事歪曲成定罪的材料。毫無疑問,這也是他利用陰謀論來推測事情的結果。試問這樣的推測合理嗎?將推測說成是事實,豈不是作假見證陷害人嗎?梁博士自命客觀,又說“非我惟主”,竟然憑猜測寫出這種拆毀別人名譽的書,藉以賺取自己的名譽。這種行為,在今天的法律上,犯了侵犯別人私隱權的罪;在神面前,也犯了作假見證陷害人的罪。

五.關於倪柝聲的三元論

  梁家麟在該書末段又批評倪柝聲的“三元論”,即是對人有靈,魂,體三個元素的看法,認為這是源於諾斯底異端的思想。我不想與梁博士辯論諾斯底異端的問題,但我卻要指出,聖經明明用靈,魂,體,這三個詞來形容一個人的結構。雖然靈與魂這兩個詞,在聖經中有時會交替使用,但這現象並沒有否定靈,魂,體這三元是分開的。因為仔細研究靈與魂這兩個詞,在聖經中交替使用的許多例證,專家們發現,靈是指人裡頭與神相通相關那部分,而魂卻是指人裡頭與世界和世人相通相關的部分。聖經十分清楚地見證人是由“三元”組成的,因為經文說: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
  世上最保守信仰的神僕,神學院和教會都相信“三元論”,就如達秘,戴德生,司可福,邁爾,賓路易師母,章柏斯,L. S. Chafer等,難道他們都是與諾斯底異端拉上關係嗎?聖經論及神,也形容是以聖父,聖子,聖靈,來構成“三位一體”的。這位神既然照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來造人,因此人也是由靈、魂、體構成,這有何不合理之處呢?當然,我們也知道,聖經沒有詳細分析靈與魂的不同功用。但聖經既然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這樣,聖經豈不是說明,最外層的“肉”比對“肉體”,主宰人的動作;深入一層的“骨”比對“魂”,主宰人的“思念”;最深入一層的“骨髓”比對“靈”,主宰人的“主意”嗎?
  雖然,倪柝聲將靈,魂,體再作過分仔細的推敲,結果將聖經中的三元論推向極端神秘化,這一點我們也是不同意的,因為缺乏聖經的支持。但決不應該將倪柝聲的三元論看成異端,只須要按照聖經的教導,去選擇合理的部分,修改或拒絕過分強調的部分,就可以了。但梁家麟企圖全盤否定三元論,又把倪柝聲的神學思想成類似諾斯底異端,這就是抹黑倪柝聲的行為了。
  我不反對試驗或分辨任何宗教教義,因為其中可能有錯。但我要堅持的是,試驗的標準必須是以聖經為根據,因為只有聖經才是我們信仰唯一和最高的權威。可惜,梁家麟在分析倪柝聲的三元論之時,絕少引用聖經來辯證。他只是不斷地用甚麼“神學”,甚麼“主義”,來指證三元論有諾斯底主義的元素。可嘆,今天神學家的職業病,是用“神學”取代了“聖經”!梁家麟想要借用“神學”來判斷倪柝聲的“三元論”為“諾斯底異端”,倘若眾教會一旦同意倪柝聲為異端,倪柝聲的全部著作也就被眾教會摒棄了。這種毀壞別人工程的手段,不能不算是高明。
  但是梁家麟是必定失敗的,因為諾斯底主義早被歷史判為異端,成為過去了。但“三元論”卻在歷史上一直流傳下來,至今仍然未成為過去,因為“三元論”有明顯的聖經根據,不能被任何神學家否定。再者,“諾斯底主義”誤解了耶和華的神性及基督的人性,但倪柝聲的“三元論”並沒有這樣。他的神學根基乃是出自當時最純正,最保守的基要派信仰。他的神觀,基督觀,聖靈觀,救恩觀,全部都是合乎正統信仰的,比現今許多神學院的神學家要純正得多。“三元論”只是人觀的一小部分,就算倪柝聲在此有了多少錯處,也絕對不會影響一個人得救,怎能這麼輕易被打成“諾斯底異端”呢?反觀,現今許多所謂神學家,他們在“學術研究態度”的影響下,向任何異端思想都保持開放和對話,促成今天與天主教進行的“教會大合一運動”,並且公開接受部分新派神學思想(反對基督的神性及神蹟),新正統神學(不信聖經無誤),靈修神學(中世紀天主教修道院的神秘主義),同志神學(倡導同性戀),婦女神學(倡導婦解,容讓女人帶領教會),靈恩神學(極端地高舉說方言及神醫恩賜),毀滅主義(不信地獄刑罰是永遠的),俗世主義(撤銷聖經中“不要愛世界”的教導),進化論(認為世界及所有生物都是進化而成的)等等,梁家麟應該指證這些人為異端才對。

總結

  總括以上的分析,梁家麟批判倪柝聲犯姦淫、奪權及其他種種罪行是不合理的。他所引用的所謂證據,根本不是真正的證據,主要來自當時的政府,變節信徒的批判書,一些旁觀者對這些事的評論及梁家麟自己一手包辦的編劇。反觀支持倪柝聲沒有犯姦淫及該書中提及的種種罪的佐證如下:
  1. 倪柝聲對異性態度的見證:他未信主前原有一位非常貌美的女朋友,但信了主後,因為“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原則,甘願與他所愛的人分手。他似是一個好色之徒麼?
  2. 倪柝聲對金錢態度的見證:他憑信心生活,一切需要全倚靠神。曾有一次神感動他將所剩的金錢全數給予一位生活有困難的弟兄,但那款項是他往某地的唯一車費!另外,他在最水深火熱的環境中竟然用盡了他的積蓄盡數購買房子作培訓教會同工之用,完全不為自己預備後路,他會是個貪財之人麼?
  3. 倪柝聲對受屈辱態度的見證:曾有一位弟兄因誤會無理罵他三小時,其間倪柝聲一言不發,有一位弟兄聽見了問他是不是事實。他說不是。那位弟兄就發怒問他為甚麼不反駁那位誤會他的弟兄呢?他說反駁了哪裡有十字架呢?他會是個驕傲及愛名譽的人麼?
  4. 倪柝聲對被停職態度的見證:因為生化藥廠之事被教會長執停止事奉,但他竟然甘心忍受,不為自己爭取甚麼。各位讀者認為他會一個想奪權的人麼?
  5. 倪柝聲傳記的作者的見證:他們都同意他是因生化藥廠之事被教會長執停止事奉。這些人包括陳終道,陳則信,金彌耳,賴恩融等。難道這些人全是說謊的人?
  6. 倪柝聲當年同工的見證:當年停止倪柝聲事奉的上海聚會所同工後來聯名發表聲明證明倪柝聲經營生化藥廠的動機是好的,這些人包括唐守臨,杜忠臣,繆韻春,俞成華,許達微,李淵如,張光榮,朱臣,江守道,張愚之,張耆年。他們也是集體說謊?
  7. 倪柝聲妻子的見證:倪柝聲妻子張品蕙在他發生種種事情都不離不棄地支持他的態度。
  8. 倪柝聲妻子張品蕙甥女的見證:“婆婆說:他們說他的這些事,都是根本沒有的。”〔“記倪柝聲夫婦末後兩三事”,本書第56頁〕
  9. 倪柝聲臨死前的見證:“臨離去前,他留下張紙在枕頭下面,那是用非常顫抖的手寫下的幾行大字,公公要用他一生的經歷,來證明這個他至死都持守的真理:“基督是神的兒子,為人贖罪而死,三日復活,這是宇宙間最大的事實。我信基督而死。倪柝聲。”[“記倪柝聲夫婦末後兩三事”, 本書第56頁〕
  10. 倪柝聲詩歌的見證:其中一首這樣說:

讓我愛而不受感戴,讓我事而不受賞賜
讓我盡力而不被人記,讓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只知傾酒不知飲酒,只想擘餅不想留餅
倒出生命來使人得幸福,捨棄安寧以使人得舒服

不受體恤不受眷顧,不受推崇不受安撫
寧可淒涼寧可孤苦,寧可無告寧可被負

願意以血淚來作冠冕的代價,願意受虧損來度客旅的生涯
因為當你活在這裡時,你也是如此過日子
欣然忍受一切的損失,好使近你的人得安適

我今不知前途究竟有多遠,這條道路一去就不再還原
所以讓我學習你那樣的完全,時常被人辜負心不生怨
求你在這慘淡時期之內,擦乾我一切暗中的眼淚
學習知道你是我的安慰,並求別人喜悅以度此歲

  最後,若有人問我是否確定倪柝聲沒有犯過姦淫呢,我的答案可能會令你們驚奇。我會像陳則信一樣地回答:“我不知道。我認為沒有,但我著實不知道。”但我安於我的不知道。換句話說,我安於神隱藏沒有顯明的事。我絕不會學效梁家麟的行為,將所不知的事說成真相及事實。我反對“只要說事實便有裨益”這句話,我更加反對將不是事實或不知道的事說成事實會有任何裨益。引用一位牧者的說話:“神所揭發的罪惡,我們才可以指斥;神所隱藏而未揭發的罪惡,我們人人都應該尊重神的旨意,自有神認為應該揭發的時間,或方式,絕對不是為了滿足一些人的好奇心,或落井下石的心態而大肆揭發的。倘若倪柝聲犯了罪,只有神才有資格做法官,判他為有罪。我們就是確實地證明了倪柝聲有罪,也得小心,因為我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我們的。”

  各位讀者,你們看過這篇文章後,你對倪柝聲的意見會是如何呢?究竟倪柝聲有沒有犯過這些罪呢?我只好讓你們的智慧及良心去自行定斷了。

後記

  相信各位看過以上的分析後,都會認為梁家麟對倪柝聲的批判是錯漏百出,強詞奪理的。但問題是,他為甚麼會這樣做?一個學貫中西,自命客觀的神學教授竟會犯了這麼多而重大的錯誤,我認為是因他對“屬靈派”(或基要派)教會有很深的偏見所致。其實不只是梁家麟一人,在倪柝聲的榮辱升黜一書的自序中,梁博士就列舉了一連串的人(信相是建道神學院的同工)支持他的工作。奇怪,書中出現了這麼嚴重的錯謬及偏見,除了鄺炳釗博士一人之外,竟然沒有人提出異議。這次事件雖然是由梁家麟一人發起,但宏觀來看我形容這是“學術派”對“屬靈派”(或基要派)之爭。按我之見,“學術派”一直看“屬靈派”不順眼。當然“屬靈派”對“學術派”許多的所作所為也看不過眼。學術派一直都標榜學術。他們將神學學術化,將神學院學位化。為達到這個目的,他們不惜引入許多與聖經無大關係的知識進神學院。各位讀者可以查看各神學所出版的期刊及書籍,大部分內容都不是聖經神學,而是關於文化,文學,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分析等等。最近看到一張建道神學院出版博士論文的單張,論文內容是“以楔形文字文本為基礎,研究古代幾個亞述王朝的禱文與宗教詩歌,分析並比較兩者的主題,內容,結構,寫作動機,以及禱告對象等。”另外,學術派又借“神學交流”為名,不斷與異端(例如天主教)及信仰有問題的神學界人士(例如三自會)接觸交流,進而合作事工。他們可以客觀到一個地步,甚麼界線及立場都可以放低。不合真理的神學及教義(甚麼同志神學,婦女神學,靈修的神學,靈恩神學,新正統神學,進化論等)越來越昌旺,但神學院卻沒有出過甚麼文章及書刊對付這些謬說,終日埋頭研究甚麼聖經文學,社會文化,宗教哲學,某某神學家的神學觀等。學術派的行徑令到“屬靈派”教會大為反感。有些屬靈派教會人士甚至因此全盤否定讀神學的需要。這些言論傳到學術派人士的耳中,當然是大感不快。在他們眼中,這些“屬靈派”教會是反對學術的,而反對學術的就是反智的唯心主義者。當屬靈派信徒對帶領他們的弟兄有絲毫的尊崇,會說他們盲目崇拜偶像;當屬靈派信徒高舉及嚴守聖經的做法,會被視為極端的教條主義及原教旨主義。屬靈派的靈意解經(儘管其屬靈教訓仍是合乎聖經及對信徒靈性有幫助)他們會視為洪水猛獸;提出信徒要屬靈,分別為聖,走窄路,對付老我等的說話則被稱為“屬靈術語”。當屬靈派領袖及信徒跌倒,他們心裏似乎有一種心涼的感覺,因為這些事印證他們的看法是對的:看這些人有多“屬靈”!原來這些“屬靈派”的人士只是虛有其表,外強中乾的傢伙,比我們還差,有甚麼資格批判我們?因著這種意識形態的存在,學術派與屬靈派的不和好像是越來越明顯了。
  其實,幾十年前,中國教會根本沒有甚麼“學術派”與“屬靈派”的分別。雖然一向以來有些牧者會有很高的學歷,但也有不少傳道人卻是無師自通的。然而大家都是彼此欣賞及尊重。賈玉銘是我國神學泰斗,卻與自學聖經的王明道互相敬重。王明道一生堅守基要主義,他教會模式嚴格按照聖經的指示,沒有牧師制度,沒有十字架擺設,沒有慶祝聖誕節,工人沒有固定薪金,這些做法為今日的學術派所輕蔑的,卻為全國信徒所愛戴,各地的教會都愛請他講道。宋尚節最愛靈意解經(也是今日學術派難以忍受的),但他廣為各地教會所接受,請他主領聚會,作工的果效更加不用說,簡直是無與倫比,引進國內極大的復興。就是倪柝聲,雖然主張極受爭議性的“一城一會”及反對牧師制等,但仍是國內外極受歡迎的講員。當倪柝聲全集初出版時,建道神學院的榮譽院長滕近輝牧師也向讀者們推薦這位屬靈偉人的著作 。(今天像他們大有能力引進復興的神僕在哪裡?)可惜這些美好的見證,這十多年來因著這些新進的神學博士們進佔了神學院而終止了。他們將前人留下來的合一見證破壞,將滿有屬靈氣氛的神學院弄得天翻地覆,將一個好好學習聖經,培養靈性的地方,變成好像世間大學的高級學府,引進多少與聖經無關的屬世小學及世俗的經營手法到神學院來。相反,屬靈派的教會汲取了教訓後,已經改善了以往一些較為偏激的做法。聚會所不再高舉“一城一會”的口號,不再過分高舉人,不再說宗派是罪惡及收歛了不少牽強的靈意解經。但學術派不時找機會諷刺及謾罵屬靈派教會,甚至好像今次無中生有的抹黑屬靈派教會一位有代表性人物,還利用受傷害者的負面情緒來證實自己所作的是有價值的,這樣故意挑釁的態度及行為,實在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各位讀者,以下幾十年(若主還沒有回來),“學術派”對“屬靈派”(或基要派)之爭可能會持續,更可能會越來越嚴重。這是我們不願意看見的,畢竟我們是主內弟兄姊妹。但爭戰既已開始了,我們也不能視若無睹,袖手旁觀。願我們起來,一同學習為真道爭辯,一同為主作見證,直到主來。最後,願倪柝聲一生的格言,再一次成為大家的激勵:
  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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