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願意成為基督徒,可能是擔心會失去“自由”。“誡命”真的是為了捆綁人嗎?不妨換個角度來看看聖經的“十誡”:

“惟有耶和華是真神”。如果爸爸對你說:“除了我之外,其他男人都不是你爸爸。”你會覺得爸爸太絕對、太排外嗎?不會,那是對你的保護,是愛的表達。其實爸爸也在宣告,你是他的親生孩子,不是別人家的孩子。
“不可雕刻偶像”。能夠被人手雕刻的偶像,明顯就不是創天造地的真神。製作和跪拜偶像,不是浪費精力、浪費感情嗎?那一動不動的偶像,怎能讓你的人生多姿多彩?不雕刻偶像,以避免你的人生被偶像局限。
“不可妄稱神的名”。妄稱,就是亂說。有良好修養的人不會亂說話,尤其不能對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神妄加評論。不然,得罪了天,得罪了地,我們還渾然不知。
“當守安息日”。一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這是神對人最好的安排。人不能像一部永動機那樣不停地工作,過度疲勞身體一定會出問題的。這條誡命,讓人的身心靈保持健康。
“當孝敬父母”。我們肉身的生命來自父母,血脈相連。父母不是完全人,但尊重父母,是對過去的感恩和對未來的祝福。父母的過去與自己的未來,是一脈相承的;孝敬父母就是造福自己。
“不可殺人”。殺人償命,這幾乎是每個國家的法律規定。不可殺人這條誡命,其實是保護所有人的性命安全,我們一生都在這個誡命的保護之中。
“不可姦淫”。這條誡命指向的是婚姻的神聖不可侵犯。忠貞的婚姻就如眼睛一樣容不下一粒沙子;姦淫就是身體中的異物,會讓全身都蒙受創傷。姦淫毀壞了婚姻,也毀壞了犯錯的雙方。
“不可偷竊”。這表明私人財產是受保護的,未經他人允許而佔有他人財產是犯罪行為。上帝為敬畏祂的人預備所需要的一切,我們可以向上帝禱告,祂會賜給我們足夠的恩典,不需要去偷竊別人的。
“不可作假見證”。做人需要正直,講話需要真實。這裏所說的“假見證”是法庭用語,在法庭上作假證,法律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不說假話,任何時候都會讓我們免受法律的制裁,也會讓我們獲得更廣泛的信任。
“不可貪心”。貪財是萬惡之根,越貪越得不到滿足,而這種無邊無際的貪念,會反噬貪心者,讓他們空虛的心被許許多多的愁苦刺透了。“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故事一直在上演,上帝卻提醒我們要知足常樂。
這樣看來,十誡都不是對我們的捆綁,而是給予我們真自由。或問:守十誡難嗎?難的!如果沒有愛,我們沒有動力去守十誡;如果沒有神,我們也沒有能力去守十誡。神就是愛,祂會賜力量給我們遵守祂的誡命。
耶穌指出,全部誡命就是讓人去愛神、愛人。願你認識神,得着力量遵行祂的誡命,讓自己全然活在愛中,全然享受上帝所賜的神聖之愛。(杜嘉)![]()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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