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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97.9 第71期

聖靈的洗

黃朱倫

 

  “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4-5)

  在使徒行傳的一開篇,就引述了主耶穌的話,其起步點是“你們要受聖靈的洗”,足以見得“受聖靈的洗”在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

一.受聖靈之洗的實際對象

  我們在強調“受聖靈的洗”的重要的時候,不能忘記,這句話是在與約翰的洗相對應,相比較的情況之下展開的,從表達形式來看,應該是形式與邏輯相平衡的情況之下一種質的交換:在施洗約翰的時代,罪人悔改,約翰以水洗作為見證;而聖靈時代主耶穌則以聖靈之洗作為見證。從受洗的對象而言,卻沒有質的改變。既不是傳道人,也不是特殊的屬靈群體,而是那些與施洗約翰時代一樣,願意悔改而來到主耶穌面前的信徒,包括從耶穌的時候一直到我們的現今時代,每一個願意悔改來到主面前來的人。

二.受聖靈之洗的實際的內容

  “受聖靈的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中就使我們產生了理解的障礙,其關鍵在乎受聖靈之洗之後應不應該說方言的問題。因為在第二章一開始就講到了五旬節聖徒的經歷。“五旬節到了,門徒聚集在一處…他們就被聖靈充滿,按着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這裏我們可以提出兩個問題:第一,是否每個信徒都必須說方言?第二,是否每次信徒聚會的時候都要說方言?

  經文延讀下來給我們比較清晰的答案。因為在聖靈的方言見證之下,有三千會眾信了主,這三千會眾是否也要演習一遍方言,才能證實已受聖靈之洗呢?在關鍵的時刻,關鍵的問題上,彼得清清楚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彼得剛剛經歷了說方言的奇蹟,可是在他自己領受了這種經歷之後卻不以“方言”的經歷為量尺,在上帝的啟示之下,他回到了主耶穌對我們傳講屬靈信息的核心,“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罪得赦”,“領受所賜的聖靈”。這是對主耶穌在使徒行傳第一章所傳講的“受聖靈的洗”的意義的延伸,與講方言並沒有實質聯繫,而與“悔改”,“信主”有實質的聯繫,是一個必然的因果關係。

三.外邦人信主的實際經歷

  “受聖靈的洗”在當時還只是指着以色列人說的,因為當時在使徒的觀念中,福音還只是以色列人的“專利”,直到彼得在約帕的屋頂上領受了奇異的“不潔”之物的異象之後,才認同信主的外邦人為同屬基督的人,並為此在耶路撒冷教會作見證(見徒一○章)。

  可見彼得是一個在信仰上毫不含糊的使徒,他既不隨便接納外邦人,更不會拋棄信仰之實質,而隨便接納信徒信主。使徒行傳第十章精選了彼得傳講之信息,並在最後點明:“凡信他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於是在坐的人認罪,悔改而信主,有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因信而領受了聖靈之洗。雖然他們也講了方言,但領受聖靈的條件卻並不是講說方言,而是認罪悔改信主,而方言卻應該是聖靈為外邦人信主,而在彼得等一些猶太信徒之中,為自己所作的見證(見徒一○章)。

  使徒行傳第十一章,講到彼得向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們彙報外邦人悔改信主的事。彼得在此最後也說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話:“…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 

  過份高舉靈恩的人,常常把這裏的恩賜,看作是信徒信主之後必講方言的根據。因為這裏顯然把“恩賜”看作是被神接納的標誌,這字面上的意義,常常使沒有此類恩賜的基督徒感到疑惑,到底能怎樣理解這裏的恩賜呢?

  恩賜在原文較為普遍的運用是charisma指的是醫病,趕鬼,方言,教導,憐憫,預言等各種恩賜。被稱為charisma,在這裏雖然中文翻譯為恩賜,但此字的原文卻不是charisma而是dorea,該詞的本意不是指以上的各種恩賜,而是“聖靈”。上帝把“聖靈”當作禮物給了這些人,而且是白白地賜予,與彼得當時領受的一樣。藉着這一段話,我們也清清楚楚地領受到,“聖靈”的賜予,不是在信徒信主之後多少日賜給的,而是認罪悔改,接受主基督時從天上賜下來的。猶太的信徒是這樣,當時被稱為外邦人的世界各地的人,也是這樣。接受聖靈的洗,在使徒傳道時期,是特別強調的聖靈工作,而這工作的動因從多處經文彙總起來看,指的應該是信徒的悔改和信主,祂也不會因為信徒是否講方言而特別要求他們,而是以他們是否悔改和信主,當作領受聖靈的洗的唯一標準。

四.保羅的“聖靈的洗”之觀念

  保羅是特別注意救恩真理的使徒,為此他給我們留下了十三封書信,在這十三封書信之中,只有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十三節經文講到“聖靈的洗”這個觀念。

  保羅以身子來比喻教會,他指出,不論是甚麼人(包括了世界各種人),只要“從一位聖靈受洗”,就歸於這個身體,即主基督的身體,換句話說,不論是甚麼人,只要悔改,信主,就“從一位聖靈受洗”而加入教會,就成為主耶穌身體的一分子。

  而保羅在此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又具有特別的意義,在這第十二章,保羅是在論述屬靈的恩賜與其果效之間的關係問題。哥林多是一個最講恩賜的教會,卻不是最合一的教會。所以保羅提出“聖靈的洗”的實際意義。“聖靈的洗”的意義是悔改,信主的一群人在主內的合一。哥林多教會雖多有恩賜,卻不能造就教會半點,歸根結柢是他們對“聖靈的洗”的意義認識不清楚,以至於褻瀆的教會。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個經歷了“聖靈的洗”的人,是一個不分裂教會的人;一個經歷了“聖靈的洗”的教會,不應是一個分裂別人教會的教會。因為我們同是從一位“聖靈受洗”,“飲於一位聖靈”。

  有人領受這一“聖靈的洗”之後,還要再一次領受聖靈的洗,表明他並不理解認罪悔改,受洗加入教會的意義,如果他看懂了這段經文,仍然如此追求,只能說他現在還不在教會裏面,因為他並沒有悔改,信主的屬靈根基。

  細心的基督徒讀使徒行傳的時候該發現有十次提到聖靈充滿的現象,除了第二章講到方言以外,使徒行傳在提到“聖靈的洗”的實際意義,也不是只指方言,更強調的是信徒信主時的認罪悔改,指的是悔改歸主之人在主內的合一。主耶穌是這樣講的,彼得是這樣講的,保羅也是這樣講的。望普天下的主內忠實信徒,真正認識這一深遠意義,不要因恩賜的不同而分裂教會,不要存心破壞教會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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