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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09.5 第141期

躍上靈性的高峰

—從呼求伸冤到寧願受欺

殷穎

 

  翻開舊約的詩篇,我們可以聽到盈耳的向上帝祈求伸冤的呼聲:

“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
 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詩二六:1)
“上帝啊,求你伸我的冤,向不虔誠的國,為我辨屈,
 求你救我脫離詭詐不義的人。”(詩四三:1)
“上帝啊,求你以你的名救我,憑你的大能為我伸冤。”(詩五四:1)…

  這些呼求多半是大衛王向上帝發出的呼籲,而且都獲得了應允,為他伸了冤,彰顯了神的公義。使呼求者的創痛得到撫慰,心靈得到平安。

  但呼求伸冤的大衛在獲得公義的補償之後,便忘記了受冤者的痛苦,為滿足自己的私慾,既佔有了屬下的妻子拔示巴,又設計將其丈夫烏利亞置之死地,以絕後患。這位神所膏立的君王,得到神無數恩寵的大衛,親手製造了世上的奇冤。完全置公義於不顧。這正說明了人性中的敗壞與軟弱。但感謝主,這個聖經中負面的教材,卻為我們帶來了正面的教訓。大衛王在犯罪之後,由於先知拿單的指責(撒下一二:1-25),能幡然覺悟,悔改認罪,並寫下了詩篇第三十二篇與第五十一篇的懺悔詩,使無數信徒獲益。經上記着:“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來一○:30)大衛之罪獲得赦免後,家中國內發生了一連串的悲劇,神恩雖然浩蕩,但犯罪的自然後果,仍然如影隨形。

  大衛是世人向上帝呼求伸冤的一個典型範例,當我們感到別人虧欠我太多,我們遭遇了不公的待遇,我被冤枉了,有沉冤待雪。但如果稍稍捫心自問,自己虧欠別人,在暗中做了虧心事,應比你自己要求“伸冤”的更多。在古往今來的所有人類中,唯一有資格要求伸冤的一個人,便是由無罪成有罪,而且冤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耶穌。祂最有資格要求伸冤,但祂卻放棄了。在臨死之前,祂在十字架上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所以,由那時起,人類彼此間所有的一切沉冤,都應該一筆勾消了。

  基督在世上的時候,受盡了誤會,凌辱,打壓,最後被當時的宗教當局交在羅馬政府手中,捏造罪狀,加以殺害。是人間最大的不公不義的冤獄。按說基督與這些人應有血海深仇,不共戴天。但基督卻在十字架上,臨終前將他們都赦免了。所以,十字架是冤仇的終結。今天,我們有再大的冤仇,也應在主的愛裏化解。不應再呼求上帝為我們伸冤。應記取主禱文中的話:“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主的使徒們由當初主被補時聞風喪膽而逃,到敢於在耶路撒冷公開為復活的主作見證。被捕下獄被打,反而心裏歡喜,因以主名受辱為榮(徒五:41)。真正落實了八福中的最後一福: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10-12)

  使徒保羅所經歷的苦難與逼迫更多(林後一一:23-33)也從無怨言,要求為自己伸冤。所以在新約時代,經過了十字架淬煉後的門徒,在靈性上要比舊約時代的君王們提昇了許多。保羅曾諄諄告誡哥林多的信徒說:“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林前六:7)如果今日我們還不時向上帝提出“伸冤”的呼求,仍然停留在舊約時代報復的窠臼裏,便永遠無法躍上靈性的高峰,更遑論能達到保羅所經歷的第三層天的至高靈性境界了(林後一二:1-10)。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一期 09.5
作者殷穎牧師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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