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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16.7 第184期


愛主與事奉

鍾明宇

 

經文: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15至22節

他們吃了早飯,耶穌問西門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他回答:“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問他:“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他回答:“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耶穌第三次問他:“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問他:“你愛我嗎?”就憂愁起來,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腰帶,隨意往來;但到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綁着,帶你到你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明彼得將怎樣死,來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彼得說:“你跟從我吧!”彼得轉過身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着…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主啊,這個人將來怎麼樣?”耶穌回答他:“如果我要他活到我來的時候,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只管跟從我吧!”(約21:15-22)

  以上的經文中,“愛”這個字總共出現了八次,原文分別是兩個不同字ἀγαπάω和φιλέω。ἀγαπάω可譯作:愛、喜愛、親愛、愛慕等,我用“至愛”一詞來表達;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論到神愛世人時,就是用了這個愛字來表達祂對世人的愛。而另一個字φιλέω可譯作:愛、喜愛、愛惜、疼愛、喜好,我用“友愛”一詞來表達。在上述經文中,ἀγαπάω用於15、16與20節,共三次;而φιλέω則用於15、16和17節,共五次(17節用了三次)。15至17節的三節經文中,這兩個愛字出現於三個的問題與三個的答覆之中。那三個問題,是主耶穌問西門彼得的,問的重點都是“你愛我嗎”?頭兩次是用“至愛”(ἀγαπάω)一字作問,而第三次則用“友愛”(φιλέω)作問。而彼得的答案始終如一:“你知道我愛你”,全用“友愛”作答。“至愛”和“友愛”這兩個“愛”字在這裏有甚麼分別嗎?

  “愛”(ἀγαπάω和φιλέω)在全卷約翰福音共出現五十次之多,“至愛”出現三十七次,而“友愛”出現十三次。從有關的經文看來,兩字是互相通用的。有人認為,第二十一章15至17節的三次問答之中,主耶穌首兩次用“至愛”一字問彼得,是要彼得以“至愛”的心志來回應祂,可是彼得只用“友愛”作答,所以耶穌不斷地再問,希望彼得終能立下心志。但這個說法很難解釋為何主第三次問彼得時,是用“友愛”作問,難道主把祂的要求降低嗎?又有人認為,主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是因為彼得曾經三次不認主。我認為這也不是理由;彼得三次不認主,是主早已知道的,主也早已提醒了彼得回頭以後當做的事,而信實的主是不會“秋後算帳”的。正如先知以賽亞論到神的赦免是:“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密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為我救贖了你。”(賽44:22)。凡已認罪悔改的,主都會赦免;這是我們可以深信的。

  那麼,這三個問題有甚麼意義呢?

  第二十一章1節說明了主在提比哩亞海邊與祂的門徒會面,第3節記載彼得當時提議:“我要打魚去。”引來的結果是其他的門徒說:“我們也跟你一起去。”他們這次整夜作業,卻一無所得。清晨時,在耶穌的指引下,竟打到一百五十三條大魚。耶穌的第一個問題:“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是針對那要回頭,重操故業的彼得,要他思想和比較:“這些”養生之需或大魚帶來的財富重要呢?還是“愛主”重要?第二與第三次所問的,除了用字不同外,其意義基本是完全一樣的: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

  問題的目的,是帶來思考,要加深彼得對自己抉擇的反思。當第三個問題發出後,彼得的反應跟前兩次不一樣了。前兩次,他只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但因為耶穌三次問他:“你愛我嗎?”他就憂愁起來,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他憂愁,表示他真正的降服了,敞開了自己的心扉,謙卑地面對那位無所不知的主,來回應主的愛。

  彼得三次答覆,得到主三次囑咐:“你餵養(βόσκω)我的小羊(ἀρνίον,羊羔)”(15節);“你牧養(ποιμαίνω)我的羊(πρόβατον)”;“你餵養(βόσκω)我的羊(πρόβατον)”。在這裏,主提到兩類的羊(小羊和羊)和兩樣幫助那些羊成長的原則(餵養和牧養),讓將要作為牧者的彼得,知道怎樣餵養與牧養那些小羊與已成長的羊。

  約翰福音第十章記載,主教導我們怎樣牧養祂的羊(人),祂說祂是羊的門與羊的圈(約10:1, 7),是羊的安全保障;而我們要做的是帶人信主。我們要如同主一樣做個好牧人(約10:2, 11),要認識主的羊(約10:3, 14),帶領主的羊(約10:4),要餵養他們(約10:9),使羊得享豐盛的生命(約10:10),有願為羊捨命的心(約10:11),要顧念羊的需要(約10:13),並要努力尋找主的羊(約10:16)。而彼得在他的書信中,教導教會要遵從和順服牧人監督的吩咐,要作群羊的榜樣,作好管家的職分,願意為主受苦;事奉非為金錢或權勢,卻要謙卑,自己也要在真道上不斷的學習,要懂得分辨教導的真偽(假師傅)等。

  羊羔與已成長的羊不同:羊羔就是還小的羊,依賴性強,需要多加照料;至於已成長的羊,算比較獨立,但仍會常走失,故仍需照顧引導。教會中有些“老羊”,往往自以為是成長成熟的羊(人),就更要提醒自己應當學習真謙卑,不是表面的工夫;不要自以為是,成為教會的野蠻一族;也不要作那些只會講(講道)而不會做(行道)的人。

  餵養與牧養有別:餵養小羊易,餵養老羊難,牧養管治更難。尤其是在這自視過高、不尊重權威的世代,基督徒也不自覺地受世界的影響,遠離了聖經的權威而不自知,這實在增加了教會牧養的困難。這是不少蒙召事奉者的心聲與經歷,也是不少竭力事奉者快速地“為主燒盡”的原因。教會的牧養管治是誰的責任?是長執會?還是蒙主呼召事奉的牧者?我們實在需要好好的反思。

  蒙召事主的人,不要忘記主給我們的託付:要以愛主的心“餵養祂的小羊”,“牧養祂的羊”,“餵養祂的羊”;更不要忘記:羊是主的,不屬於你或我,我們只是主的僕人,受命牧養主的群羊。我們為何事奉?只是一時的衝動嗎?神學院每年有眾多畢業生,為何總是填不滿工場的需要?為何不少事奉的人,只是曇花一現,之後又回老本行去?當然,每個事奉的人都有他自己的故事,各人的故事不應該是我們可以批評的;正如主說:“如果我要他活到我來的時候,跟你有甚麼關係呢?你只管跟從我吧!”(約21:22)因此,別人如何,與我何干,也管不了,主權全在主的手中。我們自己的本分,是跟從主。

  然而,我們需要深思愛主和事奉的本質和意義:跟從主是一條不歸之路,是一條至死忠心之路,是一個不應言棄的抉擇:“‘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腰帶,隨意往來;但到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綁着,帶你到你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明彼得將怎樣死,來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彼得說:‘你跟從我吧!’”(約21:18-19)

  因愛而事奉,是能夠長久事奉的動力。人若誠心愛主,就能甘心事奉,不懼困難,勇往直前。但願那激勵彼得的愛,也激勵我們每一個願意愛主的人,振作起來,事奉那不計前嫌的主。

 

金燈臺活頁刊第184期 2016.7
作者鍾明宇牧師為本社總幹事。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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