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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22.7 第220期


創世記(二十三)

計謀、謊話和後果

鍾慶義

 

經文:創世記二十六章34節至二十八章9節

   假如有人問你:“你配得到今天你擁有的一切嗎?包括家庭、教育、事業及美好生活各方面的成就?”你心中的答案反映你對生命的態度—它的起跌、順逆、甜與苦、樂與痛,更反映出你對上帝的態度。

  在這段經文(創26:34—28:9)中,雅各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把人性最壞的一面表露無遺。

   經文以兩段關於以掃婚姻的記敘作為序言和結語。在序言:以掃一直漠視神的啟示和他父母的意見,娶迦南女子為妻(26:34)。在結語:以掃明白娶迦南女子令父母不悅,於是再娶以實馬利的後裔女子(28:6-9)。在這兩段敘述之間,記載了複雜的家庭糾紛,在六幕敘事場景中,四個失和的家庭成員從沒有完整地一家人在一起(對比創世記第二十五章)。以掃和雅各從未一起,利百加和以掃也沒有。然而,在四個場景中,父親和他偏愛的大兒子一起,母親和她偏愛的小兒子一起。這故事記錄了有人(以撒)不服從神的啟示、有人失去了長子之福(以掃)、有人作出欺騙行為(利百加和雅各),後果是家人不和、分離、互相仇恨。

   創世記二十七章1節至二十八章5節可以分為兩部分:

  (一)從不順服到欺騙(27:1-29)—場景1、2、3

   場景1:以撒考慮到身後安排,不理會神在兩子出生時所作的諭示,準備為以掃祝福,但利百加無意中聽到了他的計畫(27:1-5)。

   場景2:利百加和雅各認為,按照神的啟示,雅各應該得到長子之福,因此想出詭計騙取(27:6-17)。

   場景3:雅各冒充以掃,成功地欺騙父親為他祝長子之福(27:18-29)。

  (二)從不和到分離(27:30-28:5)—場景4、5、6

   場景4:以掃和以撒得知被雅各欺騙後的沮喪(27:30-40)。

  場景5:以掃誓要殺了雅各報仇。利百加說服以撒把雅各送去哈蘭娶妻(27:41-45)。

   場景6:以撒送走雅各時,為他祝福,是神所應許、完完整整、傳承自亞伯拉罕的福分(27:46-28:5)。

   讓我們比對一下背離上帝心意、隨從自私慾望的後果和報應。利百加失去了兩個兒子:以掃與她疏遠,雅各流放了大約二十年,而聖經沒有提到母子有否再相見。諷刺的是,雅各選擇了狡猾和邪惡,之後也得到了報應,他棋逢敵手,被他的舅父拉班欺騙。在新婚之夜,新娘拉結(他所愛的)被換為利亞(眼睛有缺陷的)。後來,就像他披着山羊皮冒充以掃欺騙幾乎失明的父親一樣,雅各的兒子們以一件染了山羊血的彩衣來欺騙他,令他以為失去了最愛的兒子約瑟,為約瑟的“死亡”而哀痛,而這哀痛就像利百加到死也沒再見到雅各一樣。雅各被神管教了二十多年。“神是不可輕慢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6:7)我們當警惕,假如為了要得到甚麼而訴諸邪惡,要小心後果和報應,上帝可能會像管教雅各一樣對待我們。上帝的管教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改變我們歸正。

   這篇敘述帶出的神學原則是:願意活出信仰的信徒,在生活中不會訴諸欺騙或操縱別人來得到神的賜福;反而相信上帝至高掌權,在一切境況中,藉着信心和正直的行為,讓上帝按祂的方式和時間成全祂的旨意,因為上帝是施恩者。

   在此我向大家發出一個挑戰:“當我們即將失去我們認為應得的東西時,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是相信上帝的主權來保護我們應得的東西,還是我們使用自己的方法來獲得我們應得的東西?”上帝的主權是甚麼?上帝所賜的福,是不需要母子倆使用操控和欺騙的手段,也會臨到雅各。這全是出自神的恩典,不靠人的努力。同樣,我們生活中所得的一切,也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的功勞。

   按照上帝的主權,那些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成為了天國的公民,一概被上帝接納於祂的家中(羅8:14-17)。在神家內,信徒與天父、聖子和聖靈建立新的關係(弗1:3-8, 13-14)。聖靈賜給我們生命和恩賜,互為肢體,彼此服事,相輔相成。作為上帝的孩子便已經蒙福了,成為神的兒女也意味着神愛我們而不加以定罪(羅8:1)。因此,我們不需要在父神面前爭寵。就讓我們在上帝的家中學習用愛心說誠實話,建立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弗4:15)。

   我們如何在現實生活的處境中明白上帝的主權和恩典?對我來說,在跟隨主的道路上,雖然我很希望上帝能清楚地展示祂為我預備的道路,但很多時候我還是覺得是在黑暗中走路,不知下一步踏往何處。“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的聲音的?誰是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的呢?他該倚靠耶和華的名,依賴他的神”(賽50:10)。這“在黑暗中成全的信心”,對我這個在世上寄居的人來說,是寶貴而艱難的一課,但也是不可或缺的寶貴教訓。

   若要活在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之中,我們就要放棄世界的價值觀,擁抱神的價值觀,安然生活。有時候,我們應得的東西或遭橫手奪去。然而,我們追求的是活出一種抗衡文化的門徒生命,先尋求榮耀上帝,作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然後成為門徒的榜樣。

 

金燈臺活頁刊 第220期 2022.7
本文由陳友維弟兄翻譯自作者的英文講章。作者鍾慶義牧師目前任教於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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