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智慧,恩在民間
經文:列王紀上三章16至28節
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上3:23-26)

所羅門王向神只求智慧,神就賜他極大智慧,在這事上清楚地表明出來。
在沒有DNA檢測的年代,也沒有第三人在場作證的情況下,所羅門以驚人的洞察力,及對母性愛子情深的精準判斷,知道真母親寧願放下對嬰兒的不捨,也不願嬰兒被劈成一半!
就這樣,所羅門王輕易地找出嬰兒的真母親。這是所羅門王的智慧,怪不得“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王上3:28)。
神的智慧,不是只為所羅門,更是為了恩澤所有平民老百姓。這段記載,隱藏着更深刻的意義。
首先,這件千古奇案,肯定是各級“司法”單位都無法解決,最後才交到所羅門這位“最高法院終審庭大法官”來作最後裁決。
這本來沒有甚麼,哪怕在當代,司法肯定也有不同等級,層層上報,最後上訴至所羅門王那裏。
這說明了,神給所羅門王的智慧,不止在最終的判案,更在整個司法系統的公平運作。沒有人敢吃案,沒有人敷衍了事。難纏的案件,每個人都有上訴到王那邊的“司法人權”。
第二,這兩名婦人,身分是古代以色列人所不齒的妓女,甚至是在妓女中更加弱勢的——懷孕了,沒有丈夫,沒有家人支持,只好兩人同住一房,彼此照應。同是天涯淪落人,誰也不欠誰,誰也不會看不起誰!
可能兩人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父親是誰,但她們能否在未來翻身,指望就在她們的孩子身上。所以其中一個孩子死了,這兩位母親都拼死拼活,甚至公開自己作妓女的身分,為了要循可知的法律程序,爭回孩子。
最令人驚訝與感動的是,在本段經文中,雖直指兩位母親是妓女,但完全沒有道德判斷:在司法的程序正義面前,人人皆平等,不因你的身分、職業、性別而有所差別。
神的智慧,不止恩及所羅門,更恩及“妓女”,恩及所有弱勢群體,恩及民間。
為我們所在地的司法人員、司法制度、各級公務人員禱告。求神興起更多“所羅門”,讓所有人,甚至是最弱勢的人,也可以有尊嚴地得到公平的對待。阿們。![]()
作者王偉強牧師為澳洲海外華人宣教使命團同工。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