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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26.9 第245期


從獻祭看神與人的聯合

“獻祭的神學意涵”系列之三

戴永富

 

  上文(註一)論到獻祭如何讓我們明白相愛的真正意義,本文將討論基督耶穌,以及與基督聯合的信徒,如何成為相愛的載體。

  事實上,愛或相愛是不可能失敗的,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三位一體之神裏面的相愛不可能有任何風險,因每個位格都完美地體現完全之愛。況且,因三一神是掌管一切的主宰,神會確保神與人的相愛關係的最終勝利。雖然世上自古以來有很多人拒絕接受神的愛與基督的犧牲,但是十字架的相愛還是不會失敗的。為何?因為十字架和復活本身已傳達出神與人的相愛。這相愛的內涵如下:

  其一,神的愛的兩種表現:一是天父對基督這完美之人的特殊之愛,而這愛是基於聖父對聖子在永恆裏的愛;二是神透過耶穌對世人之愛(約3:16):出於祂的愛,神在基督裏進到人間,並感受到人的痛苦軟弱及撒但的攻擊。綜述之,身為人的基督領會了神對他的特殊之愛,以及神對人類的愛。

  其二,人回應神的愛的兩種表現:一是耶穌對天父的愛的特殊回應,而這回應式之愛(responsive love)是基於聖子在永恆裏對聖父之愛的回報;二是耶穌對父的全心之愛與順服也是代表人類的,也就是說,耶穌替相信祂的人以自我奉獻的愛盡心回應天父對人的愛。所以,基督徒對天父的愛只能是參與,且是基於基督對天父的回應式之愛。與此同時,耶穌回應天父的愛的方式是通過順服到底,即順服到為罪人而經歷神的憤怒這地步,這是人無法做到的。

  其三,神回應人的愛的兩種表現:一是耶穌的愛與順服得蒙天父的特殊肯定,即天父使基督復活而表明祂對兒子的愛;二是因為耶穌也代表了相信祂的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說,神通過使耶穌復活來回應人類對神的愛。因此,神對基督徒的肯定只能是透過或基於神對耶穌的愛的肯定。

  由以上重點可以推理出如下道理:

  第一,耶穌既是神特殊的兒子,又是人類的代表。一方面,耶穌作為神的兒子這身分是基於三位一體的聖子這位格,所以這身分的特殊性是信徒無法分享的。另一方面,由於耶穌也是新人類的開始(第二亞當),信徒通過聖靈可以與耶穌聯合,使信徒在基督裏可以被稱為神的兒女。再者,作為新人類的代表的耶穌的愛與順服也是信徒可以分享或參與的。照此,雖然耶穌的死與復活是獨一無二的,但信徒在一定程度上(即藉着他們日常的捨己背十架)還能經歷之。

  第二,在十字架上,無論在神通過耶穌對世人之愛的表現中,或者在人透過耶穌對神之愛的回應裏,神與人的工作和經歷緊密相聯而相互滲透。神在耶穌裏感受到人的痛苦,而耶穌在神裏面感受到神對人的愛,以及對罪的公正審判。這兩種相互滲透的感受把以馬內利(“神與人同在”)體現得如此徹底。由此可見,十字架所顯現的是愛的深刻結構(這結構是相互滲透的關係),即:我在你裏面,你在我裏面(參約14:20)。這結構在十字架上的體現是:神在人〔耶穌〕裏面,人〔耶穌〕在神裏面。這實際上也是三一神位格間的相互居住(perichoresis)的反映(註二)。總之,十字架彰顯出神與人的相互滲透,而相互滲透是相愛關係的理想表現。

  第三,神與耶穌的完美聯合保證了神與人之間的相愛是決不會失敗的。神對世人的愛得到了耶穌的完美回應,而耶穌對神的愛得到了神的完全肯定。耶穌透過他的痛苦證明了神的大愛,而他在十字架上的完全擺上證實了人對神的愛的全面回應。那看似卑微的耶穌可以升到最高的境地(坐在全能者的右邊),而神藉此完全肯定耶穌的愛與公義。惟有耶穌一人才能享受最完整的相愛與最大的榮耀。但耶穌升天後就將祂的靈賜給人,這樣神與耶穌的相愛可以被擴展到更多的人的生命上。愛在基督裏的勝利最後被擴大到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1:8)。

  第四,基督徒通過聖靈可以參與天父與基督的相互居住。兩千多年前,通過十字架,耶穌已把神自己的愛和樣式體現出來。同樣的,現在,信徒為他人的受苦還是體現出神自己的愛與樣式,因為信徒的愛既是效法神的樣式的結果,也是出於信徒對天父之愛的感受。這其實也是神與人同在的明證。如此,在耶穌和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們所看到的是神的旨意與人的意志的美好合一,因為神與人可以共享着同一樣的心態和愛心。

  第五,神與基督(及基督徒)的聯合實質上體現出祭司職分的結構,即在世人面前代表神,以及在神面前代表人。耶穌和信徒為他人受苦是在神面前代表人的方式:通過自己的付出,我們想讓人得救,所以就好像他人透過我們來付出他們得救的“代價”。那麼,基督和教會的這種代表本身也代表了神,因為神也通過基督及教會憐憫人、拯救人。

  整個道成肉身既是關於神為了救人而虛己,也是關於一個人如何完全順服神。神的虛己之愛與人的順服之愛通過耶穌在歷史上得以空前絕後的顯現。耶穌像一個美妙絕倫的晶體:從祂身上既可以看到神的真像(參來1:3),又能見證出真正之人的樣子。在十字架上,基督體現出神的公義與慈愛,也通過承擔人的罪刑而表現出合神心意之人的樣子。考慮到祭司的雙重代表這功能,耶穌是最有資格當祭司的,因耶穌在天父面前彰顯出完人的樣式,在人面前完美地顯現出天父的形象。若美是由不同因素的合一產生出來,那麼祭司的職分是美麗的,因為從祭司那裏可以同時看出神和人的樣式。因此,由於耶穌是一位最真實也是最理想的大祭司,所以耶穌也是極其榮美的。這樣,身為末後的亞當的耶穌做到了亞當不能完成的使命。神創造亞當夏娃,是要他們在地球上成為祭司:在受造物面前代表神去實行神的愛護與管理,在神面前代表受造物把榮耀歸給神。但他們墮落了,爾後人就無法完成神的使命。惟獨耶穌才能成全神所託付給人的祭司使命,而如今,我們通過耶穌的靈也能夠與基督一同做祭司,恢復甚至超越了始祖的榮耀。

  雖我們無法像基督一樣成為大祭司,但我們藉着與基督合一能成為基督式祭司。若耶穌的大祭司職分意味着在祂身上可以看到神的旨意與人的意志的聯合,那麼,透過活得像耶穌一樣(被耶穌充滿),在我們這些小祭司的身上也可以見證出神的旨意與我們的意志的美好聯合。在基督裏成為祭司是等於成為世界的光和鹽:成為祭司是要成為神賜福予萬民的管道,在世人面前見證出神的樣式和屬性(如:愛與正義),在神面前為他人代禱。無論如何,人作為基督式祭司是等於把生命獻上,作為神與人都可以用的祭品(要成為基督式的祭司,人不僅是祭司,也是祭物),這樣人才能夠更好地在人面前代表神,更好地在神面前代表人。奇妙的是:基督自己透過基督徒在世上事奉,如此,正如基督在人面前代表天父而在天父面前代表人,基督徒在人面前代表基督(藉此也代表天父)而在基督面前(藉此也在天父面前)代表人。

  下文續論獻祭生活及其所實現的相愛如何反映出三一神自己的樣式。(下期續)

 

 

作者戴永富博士為美國Biola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創欣神學院訪問研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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