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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預言(三)

災難起頭與六印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詳解

陳終道

 

  把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七至十四節所提及的災難,與啟示錄前三年半的災難(特別是啟示錄第六章)對照,可更進一步顯明第七章第十四節的記載,很可能是前三年半的災難。如:

一.攻戰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二四:7)與啟示錄第六章三至四節第二印的紅馬同屬爭戰的災禍:“…就另有一匹馬出來是紅的。有權柄給了那騎馬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殺…”

二.饑荒

  “多處必有飢荒”。馬可,路加也都記有這句,與啟示錄第六章五至七節第三印的黑馬所象徵的飢荒相同:“…見有一匹黑馬,騎在馬上的手裏拿着天平…一錢銀子買一升麥子…油和酒不可蹧蹋”。這些話的總意是糧食十分昂貴,而六印既都是災難,則這種表示糧食極為貴重的描寫,象徵飢荒的災難。

三.瘟疫

  馬太福音未提瘟疫,但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十一節補充了這災難的記載。事實上飢荒與瘟疫常是相連的災禍,因飢荒的時候,談不上“衛生”。就算腐爛動植物也都勉強當作食物,屍骸遍野,也不會有人去埋葬,所以很自然會引起瘟疫。縱使現今產生糧食的方法十分進步,但世界各地仍不斷有飢荒發生。除了天災之外,還有人為因素,如:政治,軍事,種族,各種污染…所造成的飢荒與瘟疫,將愈來愈多。

四.地震

  “多處必有飢荒地震”,按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十一節還有“…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蹟從天上顯現”,又說:“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天勢都要震動”(路二一:25-26)。這種情形與啟示錄第六印相似:“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啟六:12-13)。

  注意:在末期的災難中,大地震與天上顯現的可怕現象,如日頭變黑像毛布等類情形不止一次。本節所說的與本節下文第二十九節所說,並非同時,因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七至十四節所說的是“災難的起頭”之末段的事,而下文第二十九節所說的是大災難的末段,緊接着基督從空中降至地上的事,因雖然揭第六印時提到“日頭變黑”,但啟示錄第八章十二節“第四位天使吹號,日頭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擊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可見六印之後日頭並非全黑,也不是不再發光。此外,啟示錄第十六章八節“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頭上,叫日頭能用火烤人。”在第四碗的災難時,日頭反而變成“能用火烤人”那麼熱。可能太陽變黑只是暫時現象,而這類不正常變化,在災難中也不止一次發生。

  至於地震次數的增加,雖有人以為是因探測地震儀器不斷改進。但這不是真正原因,因造成災害的地震,不是輕微的地震,而是六級以上的大地震。這種大地震,跟探測儀器之進步與否沒有多大關係,因輕微的地震未能探測,也不會造成災害;強烈大地震,縱使及早探知也無法制止,照樣造成災害。聖經所說的地震應指造成災害的地震說的。單以一九七六年來說,按新加坡十一月二十六日的南洋商報刊載,七六年中大地震有如下記錄:

  1. 二月四日:危地馬拉自一九零二年以來的首次大地震,結果二萬二千八百三十六人喪生,七萬七千人受傷,一百五十萬人無家可歸。

  2. 五月六日:在意大利北部佛留利發生六點五級地震,九百七十八人喪生,一千七百八十三人受傷,六萬四千五百人無家可歸。

  3. 五月十七日:蘇聯中亞細亞加利及該區其他部份發生七級地震,據悉有數百人受傷,一萬人無家可歸。同時,世界各地特別是秘魯,加拿大,美國,日本,意大利及英國也感到微震。

  4. 六月二十六日:印尼新畿內亞查亞普拉偏僻地區受地震蹂躪,最少造成六千人喪生。

  5. 七月十四日:峇厘島發生五點八級地震,有五百十九人喪生,八百五十人受傷,一百萬人無家可歸。

  6. 七月二十八日:據各項估計,中國東北所發生的最慘烈大地震為七點二至八點二級。一百萬人口的唐山工業城市被夷為平地,北京有六百萬人在街頭露宿。據台灣方面說:有十萬人喪生,九十萬人受傷。

  7. 八月十六日及二十三日:四川省發生地震,菲律賓的民答那娥島發生八級地震,接着又發生海嘯,造成四千人喪生,同樣人數受傷,十七萬五千人無家可歸。

  8. 十月二十九日:西伊里安受地震蹂躪,有一百三十三人喪生,一萬五千人無家可歸。

  9. 十一月二日:蘇聯中亞細亞塔吉基斯坦發生第三千次地震。

  10. 十一月七日:伊里亞東北再發生地震,有十七人喪生,四百人受傷。在菲律賓三寶顏發生七級地震。

  11. 十一月十五日:北京再度發生六點九級地震,震央在鞍山。

  12. 十一月二十四日:土耳其發生猛烈地震,喪生人數逾六千人,百餘村莊夷為平地。

  從七六年到現在的八七年間,大地震的新聞仍不斷從報上看到,已漸漸不算甚麼驚人的大新聞了。

五.逼迫

  “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裏,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二四:9)(參路二一:12,16)。從使徒時代開始,眾聖徒為真道受逼迫,被殺害的,在歷史上不斷發生。如:徒四:3-10,17-21;五:27-29,40-42;六:12-15;八:3;九:1-2;一二:3-11;一六:22-24;二二:19;二三:1;二六:11…使徒時代晚期至康士坦丁信主之間,有歷史上著名的十次大逼害。直到近代,死在反神主義魔手下的基督徒不可勝數。但到“災難的起頭”這種情形將變本加厲。這正與啟示錄第六章第九至十一節的第五印相合…“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着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着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

六.假先知

  “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二四:11)關於末世有“好些”假基督或假先知興起,在本段之三個分段中都個別提起(太二四:5,11,23-24)。在下文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節所提及的假基督與假先知,甚至能顯“大神蹟,大奇事”。年老的約翰明明的警告當時的信徒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這些情形會日益猖獗,到災難時期就更明顯。所以本段中的假基督的出現與啟示錄第六章第一節的第一印的白馬相合。

  啟示錄第六章一至二節,這“騎白馬者”,不是基督,而是假基督,因:

  1. 這騎白馬者是已包括在六印的災難中。不是來結束災難,而是來開始災難。但基督絕不會在災難開始時降臨到地上,乃在災難末了時降臨(啟十九:11-16)。

  2. 啟示錄第六章第一節,約翰“看見羔羊揭開七印中的第一印…”羔羊既在揭印,則印中之騎白馬者當然不是基督。

  3. 騎白馬者彷似基督而非基督,其所以“似”,是因為假基督必須某方面模仿基督,如:

   a. 騎白馬者稱為“誠信真實”,假基督則否。

   b. 基督頭戴許多冠冕,假基督卻是戴一個冠冕(單數)。

   c. 基督穿濺了血的衣服,假基督沒有。

   d. 基督有天上的眾軍跟隨,假基督沒有。

   e. 基督降臨時,聖經描寫祂的武器是“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假基督卻只“拿着弓”。

   f. 基督被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假基督沒有。

   g. 這騎白馬者該是假基督,因有弓無箭,似象徵他擺出戰爭的姿態,卻用虛假的和平取勝。

  4. “勝了又要勝…”在此指假基督在迷惑人方面,一再獲勝,他獲勝的結果,揭開災難的序幕。所以災難的起頭,將是以假基督的假信仰一再受人歡迎為開端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

七.天國福音傳遍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在馬可福音第十三章十節只提“福音”,沒有指明“天國的福音”。主張“得勝者才能進天國”的人,特別強調“天國的福音”,彷彿有一種福音只關係得救,另有深一層的,則是天國的福音是關乎進國度。但主耶穌卻以重生得救為進神國的經歷(約三:5)。使徒保羅則以蒙恩得救的人為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弗二:19)使徒彼得也稱一切信徒“…是聖潔的國度,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

  “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未必需要等到萬民都信了福音,主耶穌才能再來。“福音要傳遍天下”這話可有兩方面的領會:

  1. 指福音曾經傳過的地方——例如非洲與東歐,有不少國家,早在教會初期已有福音傳給他們。但現在反而成為回教國家,共產主義國家,或無神主義國家。但福音確曾傳過給他們。這樣領會,則傳福音的進度與人口增加率無關。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那不是限制主再來的條件,只是主再來前世上會發生之事的程序之一。

  2. 指福音將在某一短時間內傳遍天下——目前各種傳播媒介,電視,通訊衛星等現代進步的傳播工具,是在“準備”那一段時間,使普天下那一代的人,都在短時間內聽見神的僕人為福音所作的見證。目前按科學的技術已有可能做到,但還沒有這麼雄厚的經濟或其他能力可把全世界的電台,電視台的節目全包下來作全時間福音廣播。縱使有這種能力,人也不一定要收聽。筆者認為最大可能是在災難起頭的前三年半中,即啟示錄第十一章中的那兩個見證人,能行較之以利亞所行更大的神蹟,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直到為主殉道,他們為福音作的見證,將必使普天下的傳播媒介自動為他們傳播,而各國各方的人也必自願收聽。因他們不但能行各種懲罰性神蹟,且是為與那“獸”爭戰而行的,(啟一一:5-7),故必震驚全球,成為驚人大新聞。福音就在短時間內傳遍天下。然後那後三年半的大災難就跟着開始。

  啟示錄第十一章是前三年半與後三年半的分界線,是毫無疑問的。因那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正是三年半。他們死而復活,是後三年半大災難的開始,與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七至十四節以及第十五至二十九節之分段相合。

  這樣看來,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七至十四節是前三年半災難的起頭,十五至二十九節則是後三年半的大災難。

八.天國福音怎樣傳遍

  關於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十四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若被領會作今日教會漸漸把福音傳遍天下,然後主耶穌才會再來。很可能是錯誤的領會。因為這樣解釋否定了主耶穌自己一再提醒門徒,要儆醒預備,因為他們無法估計主甚麼時候來的原則。例如: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二四:36)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太二四:50)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二五:13)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祂忽然來到…”(可一三:35-36)

  無論在福音及書信中,都有不少這類經文,說明基督是任何時候可能來的。但若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四節是指現今教會把福音傳遍世界,然後主再來的話,則在可預計十年,二十年或更長的日子中,主一定不會再來。因為 1)單單中國人就有十億同胞未有福音傳給他們;2) 全世界教會傳福音的增長率比不上人口的增加率。人們為着自我安慰,把天主教的人也算在基督教之內,仍然是掩耳盜鈴,不切實際;3) 不但傳福音比不上人口增長率,基督徒也比不上異教徒的增長,還要加上無神主義的增加。

  所以相信這樣解釋的人,不可能教導信徒認真準備主再來,因為很明顯的福音離“傳遍”還有很遠的日子,而且正在愈離愈遠呢!

  所以淺見認為只有短時間內,使全世界的人都聽聞福音,福音才可能傳遍。那是啟示錄第十一章那兩個見證人所要完成的工作。

  今日基督徒應傳福音,引人歸主,卻不是因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四節的理由,而是要使得救的數目早日滿足,是主的吩咐使萬民作祂的門徒。我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捨去…這些都是基督徒當然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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