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者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是憑正直寫的誠實話。”(傳一二:10)是這位古智者文宣聖工的標準。簡單說,就是自古以來希臘人所追求的真善美。
一.“可喜悅的言語”是指在美感方面寶貴可愛的。這是語文的藝術。有些人很可以成為文字描述歌頌的對象,但不是作文字工作的宣道士,因為缺乏語文的藝術。神給每個人的恩賜不是一樣的,不必強自為文。如果你以為神呼召你作文宣工作,最好的印證是有內發的傾向,願意追求長進,在文字上操練自己;因為要奉獻給神的,必須是上好的。智者如所羅門,尚且“專心尋求”,我們更該如此。中國傳說中夢筆生花的江淹,到了後來江郎才盡,就是因為止息了追求,才源枯竭了。文學的功能是“取悅及教導”,原來不是源於約翰生(Samuel Johnson)或別的批評家的主張,所羅門早有明訓。
二.“憑正直寫的”是說動意方面的善念。保羅見證他的事業,不是用“污穢,詭詐,諂媚”等,而是由於真愛:“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帖前二:1-8)有些時候,錯誤的方法會得到正確的結論。但在屬神的聖工方面,必須出於正直清潔的泉源。有些人講了些寫了些似乎是可喜悅的話,美言悅目悅耳,但不是誠實,至終不能使人得益。“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二八:23)因為是出於愛心。
三.“誠實話”,就是真理,不是虛謊。語言的功能是正確的表達心意。如果用語言所表達的不是自己的心意,就是不誠實的話,失去了語文交流心意的功能,是最大的誤用語文,是人類的羞恥。隋弗特(Jonathan Swift)用他極美妙的藝術手法,描述人類的謊言,以為不如畜牲。在他西洋鏡花緣式的古立拂遊記(Gulliver's Travels)中,假託的作者到了馬國(Houyhnhnm),學了馬語,甘心作馬奴,恥於為人。在跟他的主人牡馬交談中,坦白談起人世風俗,馬不懂得“謊言”這個詞彙;牠以為言以表意,如果以是為非,要誤導人,把不自己意思的當作自己的意思是不可想像的事,因此作者同意馬才是更有理性。
撒但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說謊的人證明他們心裏沒有真理。主耶穌又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因為“神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在祂都是真實的;“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壹二:21)文宣最低的要求,也就是基督徒最低的道德標準:要不就不說話,要說就說誠實的話。
如果我們同意人有靈,魂,體三部分的話,文宣作品的評斷標準也該分為三部分:一是屬靈的信息,天上來的異象,所要求的是作主忠心信實的見證(Faithful);一是深入淺出,高明的思想,探幽闡微,發前人之所未發(Insightful);一是語句的洗鍊優雅,使人感受其辭藻之美(Beautiful)。顯然的,供應時代的信息是最需要的,最超越的。最高的理想是三者俱備──“可喜悅的”(體),即是體裁,風格;“正直的”即理性,思想:“誠實話”即是真理的信息。也就是說,可引性(Quotability),啟發性(Rationality),及屬靈性(Fidelity)。“空梁落燕泥”是可引述的工巧詩句極致,但誰能記得全詩是甚麼﹖“人生而平等”是斷章取義引述的例子,但它有深入的思想,影響大而久遠。至於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等,則可說是無可估計的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