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

陳終道

 

  創世記第四章記載一段隱藏着人心險惡的真理的故事。就是該隱殺他同胞骨肉的兄弟亞伯的經過。該隱只不過因為他的兄弟亞伯所獻的祭得蒙神的悅納;他自己所獻的祭卻不蒙神悅納,就這樣把亞伯殺了。那時人丁稀少,為這麼一點小事,便手刃同胞,草菅人命,可謂喪心病狂。該隱人性之險惡,暴露無遺。

冷血無情

  亞伯並沒有作任何事傷害該隱。神喜悅他所獻的祭,不喜悅該隱的祭,與亞伯何干﹖該隱若有甚麼不平之鳴,也只能埋怨神,何竟遷怒他兄弟。理由很簡單,他既不敢招惹全能的神,就只好在那善良又軟弱的弟兄身上洩憤了。可是他用的手段太惡毒了。照聖經所記,該隱就在與亞伯說話之間,就起來打他,把他殺了。

  單憑這一點,可知他的器量小,嫉恨大,心計險,手段辣,冷血無情,這樣的人還想獻甚麼祭求神喜悅呢﹖亞伯在平靜而無抵抗情形下,無辜被殺,只不過因他的“好”顯出了該隱的“惡”而已!數千年來,人間的許多痛苦不安,就是因人這種嫉恨和容不下比自己好的人而起的。

血的哀告

  神向該隱追究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是他親手把弟弟殺了,竟敢在全知的神面前說謊,彷彿從不知情,怪責神不該向他查詢似的。原來惡人大膽說謊,幾千年前早有先例。該隱究竟怎樣處理亞伯屍體﹖是否焚屍滅跡﹖沒有人知道。但他似乎有恃無恐,只要消滅了“證據”上帝也沒奈我何!但神的回答出乎該隱意料之外──“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神竟然不去搜集證據,也不理會亞伯的屍體在哪裏,只針對該隱所曾做過的事實,告訴該隱,他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如果說亞伯被該隱毆打殺害時,發出哀告,聲聞於神,似乎更合理。但聖經卻不是偏重於說明亞伯被打殺之時有否哀告,而是偏重於說明亞伯被殺之後,他的血有聲音向神哀告。

  那已經被泥土吸乾了的血,怎麼會發聲哀告而且上達天庭﹖亞伯所流的血,那無聲之聲,比他痛苦中的呼喊,更能震撼人們麻木的良心。他所流的血會乾涸,他的屍骸也可以葬在泥土裏。但他的“血”所發出的哀聲,無法埋葬。直到今天仍指控着許多因忌恨而殘害同胞骨肉者的心靈。這種聲音縱使封了別人的口,塞住自己的耳,還是會聽見!

直搗良心

  從前的人撒謊會自責,現今人撒謊會先指責別人。在還未陷害別人之前,先準備好了各項足以證明是別人害自己的證據才開始害人。一旦事敗也早有應付的辦法,根本不怕有多少人知道事實的真相,只要能使知情的人保持緘默,謹守“中立”;又使不知情的相信他的謊言。日久,相信虛謊的人便遠多過知道事實的人,那時說真話的人倒變成壞人,撒謊的才是好人。說謊者佈局之周密,令人以為自己從沒被人說服,而是細察研究之後才相信的。就這樣人們便可以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改寫歷史了!

  只有一種無法改變,就是那些受害者的血所發的冤聲,能刺破人們所編造的理由或證據,越過鎗林彈雨,穿透又厚又重的鐵甲,直搗人的良心!

  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但對於這全然不敬畏神的世代,這句話人們要在神審判台前才肯相信。正如聖經所說的:“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後三:13)這些現象,已見怪不怪了,因為這已經是末世了,各人要見主面的日子近了!

害怕光明

  “光”並非沒有照耀黑暗,是黑暗不接受光。聖經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

  該隱殺亞伯,是黑暗害怕光明的活例子。為甚麼有些人會成為你的眼中釘,非除掉不可﹖因為他們所作的,會像光照出你的醜惡。基督徒是光明之子,理當勇敢地站在光中,不躲藏在罪惡的黑暗裏,也不為自己掩飾罪過,更不該為着逃避責任找代罪羔羊。

必蒙憐恤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這句話就是一道光亮,照耀着該隱。但該隱不愛光倒喜愛黑暗。不但不認罪,反要推卸責任。公義而慈愛的神,總是願意人得着祂的赦免的,但對於不肯悔改的人,只好接受神公義的審判了!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二八:13)

各期文章 訂閱本刊

尋找《金燈臺》文章

※如果没有輸入關鍵字,將會列出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