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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學(八)

禱告的典範

于中旻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名所代表的,是那個實存的對象。神的聖名,即代表神自己。

  人應該照神所當得的尊榮尊崇祂。但是,世人現在多不認識祂;就是屬祂的人,也不能夠充分的尊祂的名為聖。所以我們的祈求,是神得尊崇。

  甚麼是尊主的名為聖呢?

神榮耀的尊名

  這包括:一,口頭的宣認;二,心裏的敬畏;三,生活行為上的表現。

  中國人對父親的名字,非常尊敬,舊時有“聞於耳不可宣諸口”的教訓。這是說,聽別人稱父親的名字是可以的,作子女的卻不可以隨便亂稱自己父親的名字。我們對神的名當然更應該尊重敬畏。

  祈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丹麥的存在主義宗教哲學家,其父 Michael Pedersen Kierkegaard 早年甚為貧困。有一天,感到神沒有看顧他,站在野外的小山上,嚴峻的咒詛神。過了不久,家道忽然發達,成為暴富。但在短時間之內,他的妻子及七兒女中的五名,先後去世。Michael認為是神的咒詛臨到他家,一生有感到罪疚,連他的兒子也承受了這沈重的負擔和陰影。神的名是輕慢不得的。

敬畏神的名

  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的路上,有個埃及父親和以色列母親所生的兒子,與以色列人的兒子爭鬥。那少年人不但咒罵以色列人,也咒罵以色列人的神,褻瀆了聖名。摩西向神請示了,得指示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治死。(利二四:10-16)

  在西方基督教國家,遲至十九世紀,褻瀆神的聖名,仍然是最嚴重的罪行。幾年前,有一個英國作家,所著的書中對穆罕默德不敬,還被伊朗回教分子追殺,躲藏了許久。可惜,今天的基督教國家,倒輕忽了神的聖名。

毋濫用神的名

  不過,誡命中的“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還不僅是禁止隨便提神的名字,實在含有像中文所說“挾”的意思,是說不可藉神的聖名以行私欲。就如有人想作甚麼事,往往是不合道德原則的事,為了叫人接受他,就說是神命令他作的。或濫用曲解聖經,以達成他的私意,獲得私利,這是更壞的妄稱神名的方式,聖徒應該避免。

榮耀神的名

  至於積極方面,聖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這樣,就不至於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二:24);反而“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2)對於華人來說這觀念並不陌生,就像所說不辱沒祖宗家門,或光宗耀祖的想法一樣。

  尊主的名為聖,當然首先要除去偶像;這包含用物質作的偶像和心中的偶像,就是一切竊據神地位的,連自己也在其內。一有這些東西,神就不能得榮耀。那敬畏神的心,絕不會“以別神代替耶和華…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而“常將耶和華擺在面前。”(詩一六:4,8)

  世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遠離神的正路,照自己所喜好的去行。這是人沒有神的情形。

  但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之後,不再是自己的人,為主而活。他能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二三:1)他隨牧者的引導出入,行主的義路,遵主的旨意。他呼求的時候,就蒙神垂聽。

願你的國降臨

  自從人違背神,犯罪墜落,結果,“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以至罪的權勢侵入了人生活的每一部分,“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因此,魔鬼撒但成為“這世界的王”(約一四:30),黑暗掌權了。

  神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為肉身,到世上來,是光明的種子。信祂的人,成為“光明之子。”(約一二:36)雖然只是“小群”,但不論黑暗怎樣大,總不能勝過光。(約一:5)

光明的國度

  這就是教會。主耶穌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一八:36)祂也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一六:18)

  這光明的國度,沒有屬地的形式,組織,武力,威勢,也沒有可見的領域。主耶穌說﹕“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中間)。”(路一七:21)但是,這微小的光點,要在地上擴大,擴大,至終“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但二:35)“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一五:24)

  當主耶穌趕出使人瞎眼啞口的鬼,叫那被附的人能看見,又能說話,反對的宗教人卻不歡喜,說祂是靠着鬼王趕鬼。耶穌回答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我靠着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一二:22-30)

  主耶穌是解釋說,當祂在世上的時候,神以聖靈和能力膏祂,“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一○:38);“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顯出祂是在世上建立光明國度的基督。這就是神的國度在地上的開始。

教會是主的國度

  基督揀選屬祂的人,就是教會,帥領他們,與撒但的權勢爭戰。雖然,我們是微弱的小群,但有主站在我們一邊,至終會得勝。現在,教會有當盡的責任。

  今天,教會在地上,是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是“世上的光”(太五:14),是基督的見證。我們自己不能發光,只是返照主的榮光。(約九:5)正像月亮本身不過是一堆荒寒的土石,自己不能發光,只是返照太陽的榮光。可是,如果有屬地的霧氣,陰雲,在月亮與太陽之間,形成了阻障,使太陽的光不能返照出來﹔或是地的影子,擋住了光的返照,我們就看見月亮失去了光芒。

  教會也是如此。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但當主耶穌離開世界,黑夜臨到,幽暗遮蓋萬民,世人只能向教會尋求真理和道德的指引。因為世人不認識真神,看不見聖靈,聖經向他們是封閉的書卷;不過,他們會看教會,要從主在地上的代表認識神。這是教會見證的責任。這是教會在地上存在的價值。

  如果屬地的思想,敗壞,罪惡進到了教會裏,就會阻障教會返照主的光明,就失去了見證。結果,世人不能從教會得到亮光。因此,只有教會聖潔健全,才可以充分的返照主的榮美,就像皎潔的滿月,光輝普照,指引行路的人,不至於跌倒失迷。

榮耀的盼望

  到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黑夜過去,真光照耀,公義的太陽出現。那時,教會就隱沒了,正如那時的月亮,只是天際淡淡的白色。那就是羔羊婚娶的時候,教會進入永恆裏,與基督合一,世人不再看見。教會被提進入榮耀裏,有義的人永遠居住在新天新地。神與人同住就實現了。

  那是何等榮美的光景﹗那是神國降臨的實際。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說“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同時是指現在的情形不是這樣﹔也就是說,神旨意的實行,仍然受到阻擋。當然,教會的理想和使命,是行神的旨意,直到有一天,神旨意完全成全,像在天上一樣。

  為甚麼阻擋神的旨意呢?是撒但的工作。撒但這名字,就是“敵擋”的意思。在詩篇第一百零九篇六節譯為“對頭”。

  聖經說到不信之人的情形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 可見撒但魔鬼的工作,就是迷惑人,叫人犯罪,敵擋神。因此,撒但是真理的仇敵,攔阻人遵行神的旨意。

  信主的人,是光明之子,不再順從撒但,受它的奴役﹔而是“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8)因此,“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

無助者求助

  主耶穌講了一個與禱告有關的比喻:有個寡婦,她的“對頭”常跟她過不去。她不堪壓害,就去求城裏的官府,給她作主伸冤。那位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從未有過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不過,那個寡婦別無所靠,有好多天按時去申請,就當那官是清官。結果,她的恒心纏磨,叫心門再堅強的人也受不了,只好為自己作件好事,竟奇蹟發生,例外的給她伸了冤。(路一八:1-8)

  這比喻裏所設的條件,都是相反的:壞官僚作好事,寡婦得幫助而控告得直,有勢力的“對頭”給打下去了。看來沒有機會成功的事,竟然成就了。想想看,神本來就是公義的,信實的,慈愛的;神的子民照着祂的旨意祈求,只要堅信,恆心堅持祈求,哪會不蒙應允?而且得應允比你想像的還要快呢!

  這裏也顯示了一項真理:不是世人說的“神助自助者”,聖經是說﹕“神助無助者”;人知道自己不能幫助,才向神祈求,就蒙了恩典。

撒但敵擋行神旨意

  聖徒有甚麼“對頭”呢﹖就是撒但。它專於阻擋神的兒女遵行神的旨意。當主耶穌在世公開事奉的時候,受撒但的試探。撒但阻擋祂照着神的旨意行,建議祂走邪路﹕“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1-10)
  主耶穌工作的時候,有一次需要和門徒渡過加利利海,到對岸去,釋放一個被魔鬼轄制的人。“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了,平靜了。”(路八:22-24)為甚麼耶穌斥責自然現象的風浪,像是對着有靈的主體﹖因為祂知道,在風浪背後是魔鬼的工作,所以主斥責它。

  魔鬼要攔阻神的旨意,真的會興風作浪,使我們在天國的路上,遇見許多險阻。我們要祈求主,平靜人生的風暴。

惟願神旨成全

  在主耶穌將行完世上的道路,面對耶路撒冷走去,準備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撒但又藉着彼得的好意,攔阻耶穌遵行神的旨意﹕“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一六:21-24)

  可見撒但會利用親近的人,有時甚至是屬靈的人,用合理而有愛心的理由,阻擋人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你在原則上妥協了,接納了它的“好意”,就不是行在神的旨意裏。

  主耶穌知道撒但的詭計。聖經記着﹕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5-7)

  基督耶穌絕不計較自己的利益,惟獨遵行神的旨意。祂是成為肉身的道。祂思想的是神的話。祂可以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着自己作的…我常作祂(神)所喜悅的事。”這是何等的生活﹗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是何等的生命!(約八:28,29)

行十字架的道路

  但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並不是容易的事,常是遇到困難,有時甚至要上十字架。

  神子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面對着十字架的陰影,也不免驚懼,“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以至希望門徒同心禱告支持祂;祂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39)因為耶穌願意遵行父神的旨意,走上各各他的十字架,人類才可以得着救恩。那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曾睡覺的彼得,悔改被聖靈充滿之後,勉勵聖徒“與基督一同受苦”,就是要作“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四﹕19)

使命與應許

  主耶穌期望門徒,過像祂一樣行神旨意的生活。祂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一四:23)

  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與神同住。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當我們禱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責任讓神的旨意行在你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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