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先後之道

陳潤棠

 

經文:馬太福音第六章二十二至三十四節

  主耶穌教導說:

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這給我們看見“先後”的重要。

  而在第二十四節,祂說: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六:24)

  這表明“輕重”的分別。

  從以上兩處經文,可知凡事應有“先後輕重”的分辨。明白或懂得分辨何謂優先,主要或重要與稍後,次要的則押後;或者說曉得“先後緩急”次序的人,他的眼睛是瞭亮的(太六:22)的;反之,即為“眼睛昏花,全身就黑暗,這黑暗是何等大呢!”

  先後緩急的次序一攪亂,即變成輕重不分本末倒置而引致落在失敗中更陷入黑暗裏。

  西方也有一句諺言說:“To 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把馬車的車子放在馬的前面”,馬根本不會推車,只會拉車,若如此,那匹馬動彈不得,這實在是一幅相當妙的寫照。

  上述的法則,在個人處理事情上與教會聖工上,同樣適用,在信徒個別靈性上也是如此。因而有一位神學家說過:“基督徒把首要的事看為次要,他的靈性就開始腐敗了。”

  現根據聖經看看我們應以何為先為重?

一.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太六:33)

  時至今天,仍然有不少人盼望得着美國的國籍,卻沒有想到拿到永恆“天國”的國籍更為重要。要得着美國的國籍必需申請等待多年,也不一定能得着,而要得着“天國”國籍不是藉着申請擔保等等,乃是“生”來在裏面的,因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天國〕。”又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3,5)怎生法?就是接待祂,相信祂(參約一:12,三:1-8),讓祂進入我們生命中!

  在馬太福音第六章這段經文裏,耶穌基督一再強調得着天國永恆的生命,比屬地至暫至輕的生命貴重千萬倍。

  神的國也就是神掌權,管治的地方,即是神的國度。神的義可指基督超然的義(太五:20)也可指神的旨意通行無阻。表明人不能自義以求進天國,進到神國度的門徒則應以主耶穌為生命之主,以父神國度的事為念,讓主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居首位。

  馬太福音第六章後段經文,耶穌談到日常生活所需之飲食衣物,天父必為我們預備,不要太過為這些物質憂愁煩惱;可濃縮成兩句:

  生命不是為飲食,
  飲食是為着生命。

  我們的生命有更高尚與更有價值的目標,這是為神的國度。事奉主的門徒也應該謹慎,在主的事工上我們不是建造自己的Empire,乃是擴建The Kingdom of God !!

  同時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九至十三節,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主禱文裏,可發現裏面也有先後的次序,即先求“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然後再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可惜不少信徒在禱告中常常顛倒輕重與次序。

  使徒行傳第六章講到耶路撒冷的教會不斷在發展中,人數繼續增加,可惜當日使徒們忘了首要的任務,而為了忙着救濟“管理飯食”等福利事上,以致有偏差引起不滿,招來怨言甚至教會險些分裂為二。幸好他們及時醒悟,召集會眾選出執事,調準焦點後宣布“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結果問題解決了,美好的果效馬上顯露出來,以至“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六:7)

二.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太七:5)

  在天國律法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裏,耶穌怒責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說:“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

  在上兩節裏,耶穌勸勉我們不要隨意也惡意的批評論斷人。梁木乃自己之大錯失或罪惡,小刺是別人的小毛病或小過失。

  “眼睛昏花”的人看不見人的長處優點,反而帶上有色的眼鏡──成見,總是看到別人的小毛病如小刺,刺傷他般因而專門吹毛求疵,挑剔別人的不是;總之看不順眼,擬除去而後快,或將人的一點點瑕疵,故意加以放大,渲染,講得一無是處。

  印尼諺言也有一句很有趣的話說:“眼前的大象看不見,大河對岸的一隻小臭蟲卻看得清清楚楚。”

  一些邪惡詭詐的人,打擊對方時通常用這一招。主耶穌在後來更嚴嚴的責備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說:“先洗淨杯盤的裏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太二三:26)

三.先找着自己的哥哥(約一:40-42)

  安得烈與約翰聽施洗約翰的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他們隨即跟從了主。那一天他們與主同住在一起時,親聆主講解聖經與救世救恩大道,親眼見到這位他們期待已久的彌賽亞。天一亮,安得烈急不及待匆匆趕回去“先”找自己的哥哥彼得,並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又馬上親自“領”他去見耶穌。後來彼得為主重用,一講道三千多人悔改,安得烈功不可沒。

  “先”表明優先,看為最重要,首先應完成的任務。

  “先”表明彼得剛好走開,安得烈急急忙忙到處找,找不着不罷休。

  “先”也表明後來他繼續不斷的把自己家人,親友經常帶到主面前。

  安得烈一直把人帶到主前,這是“個人佈道”與“教會增長”的祕訣,可惜今天有不少信徒信了十幾二十年,從來沒帶過一個親戚朋友到主前。這是何等大的虧欠。

  過去二,三十年,許多神學院都有“教會增長”一門課,不少教會也聯合舉辦“教會增長”講座,研討會等等,而“教會增長”這方面的書也不斷出版,也有一些教會派人到韓國去“取經”,除了原先幾間實在蒙主大恩的大教會以外,說來洩氣,大都還是不增也不長。“教會增長”的熱好像過去了,今天連信徒也整天談論“經濟增長”,股票樓價增值或自我增值,輕重倒置比比皆是,有多少人為神家的荒涼而憂慮呢?

  最切實際的,還是西方一學者經慎密調查統計後披露,關鍵還是信主者有沒有把親友帶到主前。他總結得到新信主者統計數字顯露如下:

  1. 由親朋戚友介紹帶領者 70-80%
  2. 由牧師傳道探訪帶領者 8-10%
  3. 藉由主日學,青少年與教會其他活動信主者 6%
  4. 新人自動去教會聽道信主者 3-4%

  以上的統計,雖不一定準確,但也可作為參考,實際上筆者事主多年的經驗中,認為不中也相差無幾;而在沒有把親友帶領到教會前,先送他們一些福音單張小冊或書刊乃是最好的方法。

  一個從未踏足教會的人,叫他貿貿然自己跑到教會,在華人社會中若有也可算是奇蹟。弟兄姊妹們,你可請他去“飲茶”(上酒樓),帶他去看電影,為何不邀請他,陪他到教會呢?你的責任感去了哪裏?主耶穌優先看重的是甚麼?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約四:34-35)

四.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可一四:8)

  主耶穌在世時,行將為救贖世人而上十字架。祂早已三番四次預先告訴門徒們,可是他們似乎遲鈍不明又冥頑不靈,不但不曉得盡快表達愛主的心,反而還在爭吵誰作大頭,誰為大。

  馬利亞卻領會到“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她早已慢慢儲備一瓶真哪達香膏拿來打破,全然獻上給主,一點一滴也不為自己存留,那香氣不但充滿了當時那房子,也一直傳播到現在,也傳到一切福音傳到的地方。

  華人有一種爭先恐後的老習慣,君不信則可在餐廳酒樓常看到,幾個朋友相聚一起,吃完後個個爭先付錢,場面相當熱鬧,這種現象在教會的捐獻中卻難得一見!

五.十字架福音與神蹟的先後輕重   

  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着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可一六:15-17)

  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我們需要聖靈的恩膏與能力,甚至有時需要神蹟的彰顯,可是有些信徒強調靈恩與神蹟,強調到一個地步成為“派”,進而排斥,抨擊不附和贊同他們的弟兄姊妹,實在是不幸與值得婉惜。

  從上一段經文,我們清楚明白主吩咐我們先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然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着他們,並不是往普天下以“神蹟”吸引人。能吸引人到主前的就是高舉十字架的福音,因主耶穌親自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着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一二:32-33)

  談到神蹟,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記載主耶穌叫死了三天的拉撒路復活,可說是當時轟動遠近的大神蹟,而且“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一二:11)可是不要忘記了同一章聖經第三十七節明明說:“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約一二:37)

  聖靈主要的工作是感動人,叫人信耶穌為救主,聖靈不是感動人信聖靈自己。神蹟奇事的出現,也是顯出三一真神的榮耀來,使人信祂(約二:11),錯把榮耀單單歸給聖靈,更不是聖靈的本意,先後輕重應慎重分別。

  宣道會創辦人宣信博士(Albert B. Simpson, 1844-1919)經過掙扎多時後,在他所寫的一首聖詩“祂自己”(Himself)裏表達了他的經歷,值得我們思考效尤,其歌詞第一及四節:

  1. 前所要是祝福,今所要是主;
   前所滿是感覺,今靠主言語;
   前所要是恩賜,今要賜恩主;
   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
  4. 前是自己作工,今靠主工作;
   前我欲利用主,今讓主用我;
   前我尋求能力,今要全能主;
   前為自己勞碌,今為主而活。
副歌:永遠高舉耶穌,讚美主不歇;
   一切在耶穌裏,主是我一切!

六.聖經的先後與儒家的先後論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這是大學中儒家所立的一個求道原則。實在的知所先後,不單“近道”而且還可以“得道”。

  “先”從事於“本”,本立而“道”生,故此求道的,必先在“根本”上下工夫。“本”就是根,就如樹根,有主根,旁根,小根,細根,正中的主根最長,要找到實需要一番尋根究柢工夫。

  聖經的先後本末與儒家所論略有不同,值得思想考量。

  1. 儒家以事人為本

  子路問孔子事鬼神的事,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儒家重在五倫,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而聖經卻以事神為本。先是愛主愛神,其次愛人如己。是以愛神為愛人之本,才以愛人為“五倫”之本。

  2. 儒家以人文為本

  即人本(人文)主義。如說:“為仁由己,而由人乎。”意思是只要奮勉自強,即可成為完人。但聖經教導,雖有“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的勸勉,但同時教導我們靠自己不能自救,靠自己必失敗,重生必須仰賴聖靈動工,得勝也得靠聖靈的大能。簡單說:儒家是“自力”的宗教,基督教是“他(靈)力”的宗教。

  3. 儒家以“克己復禮”為目標之一

 “禮”字有多意,大致上有三:

  A. 根據林語堂先生研究,孔子認為古時周朝之社會秩序與制度,乃最理想之社會秩序制度,“復禮”即回復到那時代的舊秩序制度及古代的禮教,若如此,實大有問題。這“復”字也變成國人“復古精神”的枷鎖。

  B. “禮”是指“禮儀之邦”,即凡事講禮貌,打仗也得“先禮而後兵”,或打輸了仍阿Q式的“禮讓三分”!現代人看來有點怪怪的。

  C. 禮乃:“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視,聽,言,動皆屬於“生活”層面的細節,且帶消極性與被動的意味。基督教則從“生命”的更新根本改變着手,着重積極方面有主動的實質,這才是治本不是治標人為的方法。

  4. 儒家以孝為本

  論語說:“孝悌也者,甚為仁與”後人加以複述強調以至說:“百行孝為先”。儒教之孝特指孝敬父母,聖經則以孝敬天父為先。因為人若順服敬畏天父也必遵行天父旨意而孝順父母,這才是百行之先,為仁人的根本。

  小結:談到聖經裏的“先後”之道,還有不少如:先去同弟兄和好才來獻禮物(太五:21-26),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5),先計算花費(路一四:27-28)等。最後,謹以彼得前書第四章十七節作結束並共同儆醒勉勵: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