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同心合意興旺福音

黃朱倫

 

他們天天同心在殿裏恆切地聚集,一家一家地擘餅,存着歡樂和誠懇的心用飯,又讚美神,並且得到全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徒二:46-47)

  初期教會大大興旺,迅速增長。聖靈降臨,彼得和使徒們一站起來講道,有三千人信主;後來彼得和約翰被神大大使用,有五千人信主。我們就有一個觀念:神重用使徒們,所以教會迅速的增長。

  其實,注意研讀聖經,就會發現,初期教會迅速增長的原因,除了由於聖靈的工作以外,第二章46至47節告訴我們,“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並不是單單因為彼得的講道,而是因為信徒們把人帶到主的面前。雖然彼得講道兩次就有八千人信主,但是初期教會有千千萬萬的人信主,並不是單單因為彼得和約翰,而是許許多多信徒都在努力,神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所以,如果我們要同心合意興旺福音,弟兄姊妹就必須總動員起來。

  當主耶穌受難的時候,每一個門徒都很落寞,不敢面對眾人,不敢傳福音,甚至因為懼怕而關在屋裏(約二○:19)。但是,主耶穌復活後,他們改變了,聖靈在他們身上作工,他們就改變一新,全體有了新的氣象,他們有了新的志向:

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相通,擘餅和祈禱。(徒二:42)

  這節經文就是第46至47節濃縮的記載。“他們”,就是第41節所提到“增加了約三千人”的門徒們。就是這三千人,這些剛剛信主的人,沒有受過門徒訓練,沒有事奉經驗,這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相通,擘餅和祈禱。

  第42節的“恆心”,跟第46節的“恆切”,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這字的意思,是“獻身”的意思。他們在甚麼事情上獻身?不但在遵守使徒的教訓上獻身,在原文的結構中,是獻身於使徒的教訓,且也獻身於彼此相通,獻身於擘餅,獻身於祈禱。甚麼是獻身?就是為那件事獻心獻力,專心致志。這與志向有關。

  今天我們要教會復興,不是單單說那是聖靈的工作;要教會復興,要把福音帶出去,要讓人信主,我們必須獻身。只有獻身立志,才能恆切的作工;否則,就只會作一次不會作第二次的。如果不希望只是作一次兩次,而是希望要從年頭到年尾都帶人信主,那必須獻身立志。第42節,英文NIV聖經翻譯得很好:“They devoted themselves to the apostles' teaching and to the fellowship, to the breaking of bread and to prayer.”就是在使徒的教訓上,在彼此相通上,在擘餅上,在祈禱上,都獻上自己(devoted themselves)。

獻身立志之一:團契

  “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相通,擘餅和祈禱。”(徒二:42)甚麼是“彼此相通”?在原文,“彼此相通”就是“團契”(koinonia)。那時候,團契並不是像現在的青年團契,伉儷團契,婦女團契…。在當時的社會,“團契”是一個富有包涵性和內聚力的社會單位,就是有內聚力的一班人在一起,當中有的是一個大家庭,或有些由兩三個家庭,組成一個核心家庭的團契單位;而在這個核心家庭裏面的家主,就是團契的核心主要人物。他們在這個團契裏面,互惠互助,互相關懷,然後他們跟家主的關係,是一個朋友的關係,就是一種忠誠,信任,關顧的關係。這是當時的社會背景,叫作團契。

  他們這些團契,“天天同心在殿裏恆切地聚集,一家一家地擘餅,存着歡樂和誠懇的心用飯”。聖經用了很多的字,來帶出一個字:“用飯”。在團契裏,一個很重要的活動,就是用飯。用飯的時候,他們是存着歡樂和誠懇的心去吃的。在這些核心的家庭裏面,服事眾人吃飯簡單嗎?天天在殿裏,天天在家裏,殊不簡單;坐席二十人,口味各不同,不是每星期一次,而是天天用飯!

  團契用飯,是讓得救的人數加增的一個有效途徑。遇到新朋友,就請他來家中吃飯,用飯以後就聚會,查經,分享,好像初期教會的信徒,“一家一家地擘餅,存着歡樂和誠懇的心用飯,又讚美神”。在教會中,我們需要許許多多願意開放的家庭,請弟兄姊妹,請未信主的人,請慕道的朋友,一同吃飯,享受愛筵。有些人帶十道菜來,有人只帶一兩道菜,有人只是單單來吃。但不要緊,盡量吃,盡量請。聖經說到初期教會的信徒“存着歡樂和誠懇的心用飯”,“誠懇”,在原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意思,是“慷慨大方”。不但高興的作,且是慷慨的作,無論是多辛勞,還是慷慨,還是歡喜。因為所作的,就是奉獻給主,而且,那些做飯給大家吃的人,所得的喜樂是最大的!用飯以後,就查考聖經,分享見證,唱歌讚美,充滿喜樂。許許多多的人,就是在這些家庭團契的聚會中信主的;因為我們把心放在他們身上,他們真切的體驗到基督的愛。所以,團契小組,不是一個活動,不是一個節目,而是弟兄姊妹出錢出力出時間,獻上彼此的關懷。我們參加團契,不要以為付出得少的人是賺得最多;其實,付出最多的人,得到的是最多的。何況我們在主裏面領受了這麼多,還不過是把當中的一部分拿出來而已。當我們都同心合意,獻身於團契之中,願意彼此關懷分享,神就會大大的賜福,不但讓我們得到全民的喜愛,神更加就把得救的人,天天加增給我們。

  曾有一個弟兄,在大學裏遇見一個佛教徒問他:“今天,你的靈魂如何?”他一下子不懂如何應對,後來就問我為甚麼那佛教徒會這樣問他。佛教徒也在傳“福音”,問你的靈魂如何呢。但我們基督徒,不單是問今天的靈魂如何,我們是問:“你今天如何?”因為我們愛,不是單單因為他的靈魂才愛他,我們愛,是愛他整個人。愛他整個人,跟愛他的靈魂,是兩回事。愛他整個人,不是有佈道會的時候才打電話給他,而是把他當作主內的朋友般愛他,關心他的任何需要。許多時候,非信徒覺得我們是為了他的靈魂而愛他。求主幫助我們,不單要學習在教會裏面彼此接納,也要學習愛世上每一個人,愛他整個人,這樣才能叫人被吸引到主的面前來。

獻身立志之二:祈禱

  要教會興旺增長,我們不但要獻身於團契之中,另一個重要的獻身立志,就是祈禱。(42節)教會任何的工作,如果是靠人的方法人的努力,最後還是不會有果效;除非聖靈作工。所以,初期教會信徒獻身於禱告之中,他們天天在殿裏,在家中,為未信的人禱告,為教會禱告。為神作工,必須禱告;我們要天天為教會的復興禱告,為弟兄姊妹禱告,為未信的朋友禱告,為請朋友來佈道會禱告。彼得講道有三千人信主,那必須要有三千個未信的人來聽道,甚至可能要有一萬人來,才會有三千人信主,因為不是一下子全部都信的。我們需要禱告,求主作工,使人的心歸向祂,主就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

  我們有沒有為神的家常常禱告?無論到哪裏去,我總記得一件事,就是為教會禱告,為弟兄姊妹禱告,為各項聖工禱告。因為只有我們禱告,神的作為才能彰顯出來,我們才會看見聖經所說的: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

  願我們再次獻身立志,在團契上,在禱告上,把自己獻上,好讓我們成為流通的管子,讓主的恩典透過我們,流到許許多多有需要,還未信主,以及主內的弟兄姊妹身上。願我們彼此關顧,彼此相愛,眾人就會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來(約一三:34-35),就將榮耀歸與神,主就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我們。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期 09.3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