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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又得的人生

 

  人生在世,常會有失落的時刻。當失去某些東西的時候,我們就會有失落感。當我以前住在倫敦時,有一次,朋友從美國來倫敦開會,順道找我見面。不料,他的行李在倫敦被偷了,錢包,證件,文件等等,全被偷去。幸好他仍能聯絡我;我跑去看他,感到他十分失落。一刻之間,錢財(錢包),身分(證件),工作(文件),都失去了;身在外地,無親無故,非常孤單無助。
  這朋友的失落,到底還是短暫的,金錢可以賺回來,證件可以補發,文件可以重做;但人生有些事情,特別是身分和責任的問題,往往帶來更大更久的失落感。我是誰?是個好父母嗎?是個好兒女嗎?是個好上司嗎?是個好員工嗎?我的人生活得有意義嗎?想到這裏,我們往往會迷失了自己,非常難受。而在這種失落中,人往往出現身分的危機,對“自我”產生了疑問,對自己的人生感到虛空,感到不滿,感到很大的需要,但是又不知道怎樣去解決它。
  耶穌基督曾經說過一個比喻,故事中的小兒子,同樣曾經面對人生非常失落的時刻:

某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裏生活放蕩,浪費錢財。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可是沒有人給他。(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16節)

  這比喻中的小兒子,請求父親給他應得的家業。自己仍然健在,兒女就竟然已經要求分得家業,作為父母的真是百般滋味在心頭。不過,這故事中的父親很愛他的兒子,沒有問原因,不要求解釋,就將家業分了給兩個兒子。
  小兒子得償所願,拿了自己那份家業之後,“過了不多幾天,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短短幾天,就將財產賣掉,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短短幾天,可見他是多麼的急不及待,到底他的心理是甚麼?遠走高飛!我要自由,我要自立!
  但是,一旦離家,就離開了父親的愛和保護。小兒子到外面去,雖然有自由,但隨之而來的,就是放縱自由的危險。小兒子自由了,自立了,但這是怎樣的自由呢?他在遠方生活放蕩,浪費錢財,又嫖又賭,甚麼都來,花盡了一切所有的。
  當小兒子浪費一切錢財,花光身上所有的時候,他就只得尋找工作。哪知,那地方正遇上嚴重的饑荒,沒有工作可以做,結果,他窮苦起來,只得去投靠別人。小兒子初到這地的時候,是很有錢的,自然就有朋友。你有錢的時候,你不認識的人也會認識你;沒有錢的時候,你所認識的朋友就不認識你了。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如今這富家子淪為窮光蛋,一個朋友都沒有,父親又不再在身邊,他非常孤單無助,陷入極大的失落之中。
  幸好當地有個居民願意收留他;寄人籬下,小兒子甚麼都不會做,被打發到田裏去放豬,但那是沒有工錢的。結果,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也沒有人給他。他以前到底是個吃得好穿得好的富家子,但是現在甚麼都沒有了,就像一個倒垃圾的人,想要從垃圾堆中找食物吃也找不到,落到這樣可憐的地步!

  小兒子迷失了自己,甚至快要餓死,怎麼辦呢?就在這個時刻,出現了一個轉變:

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7-19節)

  面對人生最失落的時刻,小兒子醒悟了。他開始思想自己為甚麼會落到這樣的地步。為甚麼現在是一個失落了的人?為甚麼連自己的身分都迷失了呢?我是誰?我的生命是如何的?想起以前有溫馨的家庭,有愛他的父母,有豐富的食物…。當我們往外地工作或留學的時候,常常會想家,會掛念家鄉食物的美味;特別是孤身在遠方的時候,會更加想念自己的親人。小兒子終於明白了,原來今日生命的虛空,自己身分的迷失,生活處境的可憐,一切一切的失落,全是因為得罪了父親,離開了父親的愛和保護。

  小兒子醒悟了,他渴望返回慈父的身邊。他明白到自己是一個失落了的罪人,“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不敢奢求父親完全接納他,只求讓父親知道他已經知錯,不配再稱為兒子,但願父親給他一個機會做雇工就好了。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裏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着他,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路加福音第十五章20-24節)

  小兒子起來往父親那裏去。他消瘦了,衣服破了,頭低低的,慢慢走回家去。離家門還遠,父親就已經見到他。父親看着這個浪子,第一個反應是甚麼?不是破口大罵,而是動了慈心,立即跑過去,雖然兒子滿身骯髒惡臭,父親還是抱着他,連連與他親嘴。小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衣服代表尊貴的身分,戒指代表兒子的身分,穿鞋代表他不是工人。小兒子回復了原來的身分,回復了他的榮耀,這是父親的愛。父親看見孩子回來,就快樂了;他不計較過去,完全接納和赦免。他要吃喝快樂,因為這小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在我們的生命裏面,除了肉身的父母親,還有屬靈的在天上的父,祂愛我們每一個人。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都是離了家的浪子,是失落在罪中的人。慈愛的天父,盼望我們每一個人都回到祂的身邊,享受祂所賜的豐盛生命。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裏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一章28節),祂要賜給我們平安和滿足喜樂的人生。不但如此,“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神的兒女”(聖經約翰福音第一章12節)。天父期望我們回家,祂賜下救主耶穌基督,讓我們可以藉着相信祂的名,回復神兒女榮耀的身分。當我們相信主,神就必會赦免和接納我們;回到父神的家中,我們就不再在罪中失落,不再迷失自己。

  你的家在哪裏呢?起來,回家去吧。父神正在等候你回到祂的懷抱中。但願你能夠來到主的面前,向祂禱告說:“親愛的主耶穌基督,我願意回到你的面前,成為你的孩子。我願意離開罪惡的人生,求你與我同在,將豐盛的生命賜給我,叫我得到平安和喜樂,不再憂慮,不再失落。”當你願意這樣禱告,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祂就必會悅納,並且立刻賜給你這樣的生命。這樣,你就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天上的使者也要為你大大歡喜。(黃朱倫)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九期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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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所引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