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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天國與進天國

 

  當耶穌在世的時候,教導人聖經的真理。有好多人到祂那裏去,聽祂講道。無疑的,他們知道祂是教育家,可以用最淺明的話,講解極深奧的真理。其中有沒有甚麼知識的平民,也有一些精通聖經的人,這一行人叫作“文士”。
  某一天,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他不是要來跟耶穌辯論,他有猶太人的觀念,誡命中有的是重大的,有些是輕微的。也許他知道自己無法守全部的誡命,只想擇最要緊的遵行;也許他是懶惰,以為輕微的可以忽略,那就省不少力量。
  主耶穌真的告訴了他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誡命: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馬可福音第十二章29-31節)

  耶穌所回答的,是要竭盡心靈(靈魂,生命),竭盡思想,竭盡意志,竭盡力量,愛神;並為了愛神,而愛照神的形像而造的人,就是“愛人如己”。
  猶太拉比亞奇巴(Akiba ben Joseph,約主後40-135年),是一位受人尊重的學者。他一生愛神愛人,並把財產分給貧窮的人。到九十五歲的時候,被羅馬政府逮去該撒利亞,囚禁在獄中,用酷刑對付他。老人都安然承受,似乎別有所思,他竟然面上現出微笑。施刑的人感覺很奇怪,以為他有甚麼邪術,問他為甚麼笑。回答說:“我知道自己的一生竭盡心思,意志,體力和財力愛神;但我對自己有疑問,是否竭盡心靈生命愛神。現在我知道了,我為祂竭盡生命。”然後,他安然含笑殉道。

  那個問耶穌的文士,似乎是不能有把握說竭盡心靈愛神,所以沒有提那個“盡”字。
  耶穌回答了他的問題。他同意耶穌的答案。如此而已。這就是他專程來問的目的。原來他早已知道答案。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馬可福音第十二章34節)

  耶穌在這裏,加上一句斷語:“你離神的國不遠了。”我們看不出這是稱讚。
  近神的國,並不就是進神的國。在乎你是否採取行動,踏下一步。
  很可惜,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怕甚麼?怕遵行神命令。
  人不能因行律法稱義。聖經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信祂的都得着義。”(羅馬書第十章4節)律法使人知罪,知道自己不能滿足神的要求,而必須信靠耶穌所成就的救恩。
  有的人用類似的問題來問耶穌;但他的目的,只是“要顯明自己有理”(路加福音第十章27節)。他不是想要作甚麼,也許是不想作;有理就甚麼都不必作。
  有一個少年,富有的官,甚麼都知道,甚麼都不缺,以至“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可惜他無意行動。見了耶穌,只是歡然而來,憂愁而去。耶穌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馬太福音第十九章17-24節)
  另一個宗教家尼哥底母,又是有地位,有道德的老人,來見耶穌。他得到的教訓是:“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必須悔改,信靠神兒子基督耶穌的救贖,才可以進入天國(約翰福音第三章3,16節)。
  近神的國是不夠的;必須信主耶穌,進入神的國。
  你已經進入神的國裏嗎?(于中旻)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九期 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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