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怕無目標,無方向。許多人在工作上常常改變,有人遇見困難就轉工場,有人怕困難就甚麼都不作,非常消極。主耶穌在世上的生活,困難最大,攔阻最多,但到祂在十架上時能說“成了”。為甚麼?因為祂對於自己的人生和工作,都有明確的目標和方向。
神對耶穌的旨意,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7)。耶穌知道自己如何工作,如何被迫害,最後如何完成救恩。基督徒在世上的道路,是跟從主的道路;關於這條人生道路,耶穌已經給我們模範:
1.祂熟識聖經,明白甚麼是指着祂說的。今日如果我們不明白主的事,不明白聖經的真理,根本不會明白聖靈對我們的指示。
2.祂的生活符合聖經,按聖經所指示的去行。我們今日的行為和生活,要符合主耶穌的樣式,要按聖經所指示的去行。
3.祂的行事為要完成神的旨意。我們今日的生活也是要成全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活着像基督,到處表彰基督,我們要負責完成這個使命。
1.遵行神旨意的心志不變。不受任何影響而改變,無論別人擁護或反對,都不改變。當眾人要擁護耶穌為王時,祂知道這不是神的旨意,所以拒絕(約六:14);當別人反對時,祂知這是神的旨意,就是要上十字架,祂也順服(路一三:31-33)。
2.遵行神旨意的時間不改。不早不遲,不自定時間。時候到了,日期滿足,就按神的時間遵行(加四:4;約一二:27,一三:1,七:6-8)。祂出來工作的時間不早不遲,作工三年多,都是完全按照神的時間。我們今日在工場上作工多久?是不是人歡迎就多作,人討厭就走了?但主耶穌不是這樣。神的時間到了,不能留;神的時間未到,不能走。
3.遵行神旨意的本質不變。絕不能以別的代替神的旨意。
a. 不以撒但的建議代替(太四:1-10)。
b. 不以馬利亞的意思代替(約二:3-4)。
c. 不以彼得的意思代替(太一六:22-23)。
d. 父怎樣說,就怎樣作(約五:19,30)。在神所定的事上,我們要不多作,也不少作,要作得剛剛好,恰到好處。
耶穌一次獻上身體(來一○:10),將靈魂交在神的手中(路二三:46)。
1.身體是天父所預備的。所以要保護和顧惜身體,而且要為神的旨意而用,獻為活祭(羅一二:1)。身體只能為神的旨意而死,不能隨便破壞,也不供人利用。
2.靈魂要全交在天父手中。天父將靈魂賜給我們,我們要好好保守,交在祂手中。除了天父以外,我們不能將靈魂交給別人,這樣才是一個忠心的管家。靈魂要成為聖潔,蒙祂喜悅。
主耶穌一生遵行神的旨意,完成天父所託付的。今日我們對神的旨意如何?清楚嗎?如何遵行?是否完成?求主幫助我們人人都以神的旨意為志向,照祂的旨意去行,直到完成。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六三期 2013.1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