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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目標竭力追求

黃朱倫

 

  回想過去一年,或瞻望未來一年的時候,我們總會思想:我的目標在哪裏?每逢一年的開始,我們都立志要跟隨主;但在跟隨主事奉主的道路上,我們多少時候是走到一半就要走回頭?多少時候是一直走到目標那裏呢?我們都很努力事奉,希望做得盡善盡美,但經常是只做了一半,就放下來了;如果我們都能一直繼續走到目標那裏去,將會是非常美好的。

一.前進的攔阻(申二:1-3,三:18-20)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他們本來可以一直前進去到迦南地;但他們卻回轉過來(申二:1),一轉就轉了三十八年。到了出埃及第四十年,神再吩咐他們“要轉向北去”(申二:3),就是朝向迦南地,向着神為他們所定的目標前進。

  我們無論是參與哪方面的事奉,都會朝着目標前進。但很多時候並不順利,遇上困難,就轉回了。當時以色列人看到迦南地的人那麼高大,他們的城那麼雄偉,真的感到要攻打他們是非常困難的事。

  當我們看到未來一年的事奉將會面對不少挑戰時,我們的反應是怎樣呢?許多時候,我們還沒遇上困難,就先誇大困難,縮小了自己。每樣事奉都有它的困難,我們事奉的時候,真是會有很多情況是不能控制的;不過,有些問題卻可能是來自自己,使自己無法向着目標前進。

1. 不要滿足於次好的

  當以色列人要向着迦南地前進時,神提醒他們不可與以掃的子孫爭戰。“不要與他們爭執;他們的地,連腳掌那麼大的一塊,我都不給你們。”(申二:5)神所應許給以色列人的,是迦南地。迦南地是流奶與蜜之地,但是那邊的人很高大,城牆很雄偉,攻打的時候可能要損失慘重。人往往會逃避困難,當時的以色列人,會如何想辦法應付呢?其中一個方法,就是捨難取易。他們看到西珥地,人沒有那麼高大,城牆也沒有那麼高,就會想着攻打西珥地,住在西珥地好了。神知道他們的心,告訴他們,他們要打的,是迦南地,不是面珥地。所以告訴他們不可打這個地方,祂應許給他們的不是這地,而是流奶與蜜之地。

  屬靈的目標,有時是很難達到的。有時一些比較容易的事情,一些比較容易達標的工作,會叫我們把目標降低,不拿最好的,只拿次好的;但神說不要拿這地,提醒他們,“這四十年來,耶和華你們的神常與你同在”(申二:7)。既然神要把這應許之地給他們,這四十年也與他們同在,現在他們要往北去,祂也一樣與他們同在。神要我們作祂所吩咐我們作的,要我們得着最好的。

2. 不要滿足於自己的

  當時以色列人已經有兩個半支派得了約但河東的土地為業。但神吩咐他們也要繼續前進,直到所有以色列人得着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他們才可以回到自己的地。(申三:18-20)

  當我們事奉的時候,每個人的階段不一樣,有的事工發展得很好,有的事工做得很困難;那些已經做得很好的,甚至已經做好了的,卻不能說別人的跟我沒關係,因為教會所有事工是整體的。我做得好,不是就冷眼旁觀看着別人還未做好;神不是要我們單單滿足於自己所作的,我們也要關心和支持別人所作的工作。在神的眼中,不是只有你的目標或是某人的目標,而是整個教會的目標。“直到耶和華使你們的兄弟,像你們一樣得了安身的地方;他們也佔領了耶和華你們的神在約但河西賜給他們的地,然後你們各人才可以回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地去。”(申三:20)

  無論是滿足於次好的,還是滿足於自己的而不管別人的,都不是神要我們達到目標的方式。如果是這樣,這路要走到幾時呢?我走完了也不算是完?還要看別人是否走完?那麼目標總是不能達到?

二.向着目標竭力追求(腓三:12-16)

  我們應如何看目標?使徒保羅這樣說:

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好使我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弟兄們,我不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前面的事,向着目標竭力追求,為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穌裏召我往上去得的獎賞。(腓三:12-14)

  保羅一生的事奉,看來似乎從來沒有滿足,因為他的目標好像永遠都在前面,要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到基督耶穌所要他得着的(12節“所以得着我的”或譯“要我得着的”)。保羅發現他還沒有完全得着,所以就竭力追求。這真是很矛盾。我們有一個目標,神要我們達到那個目標;但我們又好像永遠不能達到,就是永遠不能達到那個神要我們完全達到的地步。

  其實,保羅的不滿足,是滿足的不滿足。世上的不滿足,是不滿足的不滿足;今日的世界觀是以成就來作為滿足,所以人永遠不能滿足;而保羅是滿足的不滿足,他的滿足不是建立在成就上。其實,保羅還未作基督徒的時候,就已經很有成就了,但是他告訴我們,他後來才得着真正的滿足,他滿足是因為他得着基督。“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祂,我把萬事都拋棄了,看作廢物,為了要得着基督。”(腓三:8)他有基督,他滿足了。

  但保羅同時不滿足,因為他還沒完全得到耶穌基督要給他的奬賞。他在基督裏已經滿足了,但是他要被基督得着,就會更加滿足。怎樣被基督得着?就是他要得着基督所要他得的。保羅就是如此矛盾,但真正的屬靈原則,就是人在滿足之中,仍能繼續長進。因為還沒有達到目標,我們就一方面不滿足而繼續追求長進,但另一方面我們又能滿足於自己所到了的程度,這就是保羅所說:“不過,我們到了甚麼程度,就要照着甚麼程度去行。”(腓三:16)

  我們到了甚麼程度,就要照着甚麼程度去行,這是滿足;而同時我們又朝向目標繼續前進,這是不滿足。所以,我們是有上進的目標,但是在追求裏面同時又滿足。當我們能夠接受神所給我們到達的地步時,即使在事奉上遇到很多困難,前面的目標好像永遠不能達到,我們卻能在主面前為着自己現在所達到的程度而喜樂。設若你的教會有五百人,你很想禱告會有一百人,你竭力呼喚人來禱告會,但結果只來了五個人!又或者你的教會有五百人,你希望詩班有一百人,但詩班只得幾個人。在這種光景下,你事奉會有喜樂嗎?保羅學到一個功課,他認識到目標是很高的,但無論到了甚麼程度,他也能滿足的,喜樂的,接受那個地步,照着那個程度行。不過,那並非不長進,他還是把目標定得很高,一生竭力的朝着那個目標去。這是一種屬靈的矛盾狀況,因為世上沒有一個教會是完全的,在事奉上永遠有達不到目標的時候;但是在未達到的時候,還是要學一個功課,就是要感恩,滿足於現狀,並且繼續努力。在事奉的道路上,我們只管盡上了我們的本分,作我們該作的,至於工作發展到甚麼程度,神會負責。因此,我們不管在甚麼程度,都能滿足於神所給我們的。

  事實上,在事奉中真正的滿足,不是看有多少人來祈禱會。如果人以此為滿足,其實那種滿足是滿足於自己的雄心,那麼在教會事奉跟在社會中打工沒有兩樣:我做出成就,我滿足了;這種事奉是在建立自己的國度。而保羅的態度是忘記背後,努力前面的事,向着目標竭力追求。在人看來他是很有成就了,但他在神面前還是覺得自己不夠,因此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他的滿足,正是不滿足的滿足。只有當我們在看來不滿足的時候有滿足,看來滿足的時候有不滿足,那才是真正的屬靈的事奉。

  我們事奉的時候,目標是甚麼?是要滿足自己的雄心大志?還是要滿足於神所要我得着的東西?每個事奉的人,都應在神面前問這個問題。人有惰性,很多時想鬆懈下來,就不再定目標,安安逸逸的得過且過就好;反過來說,有人要圖謀大事,雄心壯志要有豐功偉績,但這也不是滿足神,而是滿足自己。保羅說,他要得着基督所要他得着的。基督徒的“雄心”應是甚麼?就是要得着神所要他得着的。“我們到了甚麼程度,就要照着甚麼程度去行”,我們的目標,是神給我甚麼就是甚麼。如果我有坐高位的念頭,以為非我不行,我已經不是在追求神所要我得着的;或者說,我甚麼都不追求,但求得過且過,我也不是在得神所要我得着的。

  就好像我寫了幾本書,雖然還未滿足,但又已經好滿足。事奉主的道路就是這樣。當我滿足了,認為不用再寫了,但如果這不是神的旨意,我就是沒有那種應該有的不滿足;但如果神說夠了,不用再寫了,但自己卻未滿足,天天在想為甚麼沒有人請我寫書,這樣就是不應該有的不滿足。所以我們的滿足不滿足,都是神所定的;我們是要走完神所要我們走完的路。

  所以,我們事奉主的人,目標是神為我們定的。我們的責任是走完這路程,不是作得多大多小,而是有沒有走完。保羅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持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保羅沒說他跑第一,沒說他打的仗比別人漂亮,而是說打過了,跑盡了。他走完了主所定下他要走的。

  事奉主,好像跑馬拉松。馬拉松賽跑跟奧運的比賽有點不同,平常的比賽有金銀銅,但在馬拉松賽中,所有跑完的人都會得到記念品作為鼓勵,當然跑三甲的有更多獎勵,但能跑完也是很不簡單的。在事奉的道路上,我們不是要跑前三名,而是看你有沒有跑完它,走盡當走的路。神給我們每個人的目標不大一樣,但是我們必須把它作完,得着耶穌基督所要我得着的。當我們有這樣的態度,就能夠有那種滿足的不滿足,也會有那種不滿足的滿足,就能有真正的喜樂。

  每個人前面的道路,實在都不在自己的手上。我們實在不敢在神面前要求神讓自己作甚麼;另一方面,如果有些工作是神一定要我們作的,我們逃也逃不了。無論前面的道路如何,我們都只有順服主的安排;惟有這樣,我們才是以主耶穌所要我們得着的為我們真正的目標。我們不是自己先立下一些雄心大志,寫好內容,然後拿去給主耶穌簽名同意;我們卻是自己先簽好了,然後讓主耶穌寫上內容。當我們有這種心態,就能在任何事奉的光景中,都以耶穌基督為一切的榮耀,以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滿足;不求自己能得着多少榮耀多少稱讚,只求自己能作完耶穌基督所要我作的。這樣,我們就會有不能被拿走的喜樂,也能在基督裏面有絕對的滿足,無論處在任何的光景中,心裏都非常的平安,有主的同在,真真正正的在基督裏被基督得着了。

 

金燈臺活頁刊第169期 2014.1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