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燈臺》活頁刊

以基督的美好人生贖回人的醜陋人生

“從保羅的信主經歷學習重新編寫人生故事”系列之四

戴永富

 

經文:腓立比書三章5至11節

  知道了耶穌美好的人生後(見上文〈基督的人生—美好人生的典範〉,227期),下一步要思想的是,與基督聯合的基督徒如何享有與耶穌一樣的美好人生。

  為了抵擋惡者的欺騙,人要以福音這解放性敘述來挑戰和推翻這表面上是保護自我而實際上是奴役人的敘述。嚴格來說,只有一個故事,即基督的故事,才是解放性故事,因耶穌的人生邏輯與世界的奴役性哲學背道而馳。耶穌的生平是神賜給人的解放性敘述,故我們要進入耶穌的故事而讓自身的自我得到解放。

   但信徒在世上難免感到很疲憊或幾乎絕望。人生的各種挑戰和苦楚使我們在基督裏的新自我認同朦朧不清。由於沉浸於日常的忙碌和問題上,信徒容易忘記自己的新故事及其帶來的自我認同。故信徒要提醒自己,雖然自己的人生還是有很多不順,他們的故事基本上已經與耶穌的故事聯合,所以故事中的光芒會戰勝故事中的黑暗,而故事中那些不漂亮之處會襯托或者使整個故事顯得更漂亮。這如同一幅圖畫裏面不是所有顏色都是鮮艷的,有些顏色很暗淡,但圖畫中的暗淡與圖畫的其他所有部分“互相效力”,使整個圖畫顯得很漂亮。如上所述,由於我們的故事已經是在基督的故事裏,故與耶穌的故事一樣,我們的故事裏存在着贖回性因素。這些因素使故事的消極成分增強整個故事的積極意義。

   第一種贖回性因素是愛在故事中的核心性。在耶穌及信徒的生命中,愛的作為是以虛己或下降為格式的,而虛己或下降之所以是贖回性的,因虛己會被充滿而下降必得升高。虛己而被充滿、降下而升高是基督的故事的基本情節(這情節是↘↗或∨形的):祂甘於降到人生的最底下,即人要盡力逃避的結局,故祂配得那沒有人能享受的至上榮耀。在基督裏,神並非高高在上的主宰,乃是甘願虛己、進入到我們不漂亮的故事裏,這就是愛的內涵。愛離不開相愛,故愛者的虛己會得到被愛者的充滿,愛者的降下會得到被愛者的高舉。耶穌的愛(即耶穌的虛己或降下)的主要對象有二:天父和他人。

   耶穌的愛會得到天父與接受耶穌之人的回報。人的回報能力極有限,惟有天父才能完全肯定並回報基督之愛:天父以聖靈完全充滿基督;天父以復活的靈使基督復活而升天;此外,天父對基督的充滿和高舉也充滿了、榮耀了我們。故有很多痛苦的故事之所以能得到贖回,因這故事是充滿愛的故事,而愛離不開相愛,即愛是由奉獻與回報(即虛己與充滿)組成的。由此,一個以無私的愛為核心的故事之所以有意義,因故事裏的痛苦是通過贏得讀者或觀眾的同情和肯定得到一定程度的贖回;但沒有全能的上帝的救贖,人的故事無法得到完全的贖回,故也缺乏意義了。

   死而復活是相愛的表現,而由於耶穌與天父的關係是始終的相愛,祂在世上的經歷基本上是天天死而日日復活。由此,被基督吸引住的保羅與我們都很想在基督“所受的苦上有分,受祂所受的死”而“認識”祂“復活的大能”(腓3:10)。保羅想告訴我們的是,基督徒要在他們身上重演基督自己的故事:虛己而得榮耀或死而復活。腓立比書第二章所講的基督之“虛己”或“降卑”,在第三章可以被理解為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因虛己的目的和巔峰就是死。這也表示受苦其實也是一種受死的過程,而受苦的終點是死亡。經歷復活及其大能是不能沒有死的:“我們既然和祂一同受苦,就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

   耶穌之死的第一個特徵是向天父虛己或對天父的完全信靠和順服。耶穌的人生是根據父的旨意寫的;耶穌來到世上不是要當英雄或成功人士;祂活着不是照自己的意思(約5:30),不是為了追求自己的益處和榮譽。我們要跟隨耶穌的腳步。過去我們把神看作自己的夢想的回音壁,要求神對我們的計畫唯唯諾諾;故當我們故事的展現不如願,我們就怨天尤人。現在我們曉得:自己故事非自己說了算,亦非自己單獨的故事。我們不是要編寫一個給自己歌功頌德的英雄主義敘述(這種故事缺乏愛也不漂亮),卻是要自己的故事變成充滿愛的漂亮故事,而我們最大的愛只能是奉獻給那最愛我們的神。天父已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故我們的故事要成為虛己的故事,即我們對天父和耶穌的大愛的全心回報。虛己或順服就是等於受死,但這是愛的表現:我們向天父倒空自己最珍愛的東西(夢想、財富、自我),因天父在基督裏已把祂自己賜給我們了。我們願意我們的生命變成天父與我們(或主耶穌與我們自己)的故事,而在這故事中,我們成為折射神的愛的透明體。那麼,我們的愛的最大表現就是在於此:像耶穌一樣,即便我們感到神好像遠離我們,我們還是順服祂。因此,對耶穌之死的第一個特徵的更好表述是:在體會不到神的同在時仍順服,而這是最徹底的虛己,也是神與人同在的最大的證據之一。

   耶穌受死的第二個特徵是向他人虛己或愛人到底。正如耶穌甘願進入我們不漂亮的故事裏而從這故事裏救贖我們的人生,我們也願意進入他人可悲的故事中與他們同甘共苦,從而給他們的故事予以一定的意義。耶穌來到世上不是為了自己,乃是為了我們;耶穌的謙卑就是道成肉身後,基督的故事與人的故事已經不可分割了。我們也要跟隨耶穌的腳步。我們過去把別人視為自己的夢想的回音壁和成全自身理想的手段。如此,我們覺得別人在我們的故事裏只是配角,因這故事主要還是自己的故事。只要他人的故事還沒得到美好的結局,我們的故事也不完全;我們甚至為了他人的故事的美好而甘願犧牲自己的故事。我們要自己的故事變成充滿愛的漂亮故事,而我們最大的愛也是奉獻給需要我們的愛的人們。那麼,我們的愛的最大表現是在於此:我們愛那些怨恨我們的人,我們愛人時並不期盼他們的回報。故對第二個特徵的更好的表述是:在沒有得到人的承認時仍服事人,而這就是最徹底的虛己,也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最大的證據之一。

   基督的虛己或犧牲的核心,是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而愛人到底,是為了天父,為了人。但第二個特徵是建基於第一個特徵的,因我們對他人的愛是出於我們對天父的愛,而這愛本身是源於天父對我們和他人的大愛。死就是這種愛的表現,因我們像耶穌一樣:在眾叛親離中愛人到底,在無可指望中仍堅持信靠,愛神但有時似乎體會不到神的同在,愛人卻無回報。十字架的精神和信心因此體現於此:在看似被放棄的狀態中親近神,在被人拒絕中仍愛人。這樣的情況當然是一種痛苦;但我們在痛苦中不至於氣餒,因為為主和他人受苦本身已經是具有贖回功能的。有了這些態度,信徒其實已開始彰顯出那打敗世界和死亡的生命。為甚麼?因那兩個態度是耶穌自己的態度。人對神與他人的這種大愛可以贖回人生的苦痛。但這一切之所以有可能,因為背後還是有特大的復活大能。(待續)

 

金燈臺活頁刊 第228期 2023.11
作者戴永富博士目前任教於美國創欣神學院。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