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約拿的故事耳熟能詳,但有否發現約拿書第三章有一個大團圓結局?當時尼尼微人全城悔改,約拿也完成神差派他去做的事,神也不把所說的災禍降於尼尼微城,作者本應可以在此結束約拿書,他為何還要寫第四章?本文嘗試從“耶和華”和“神”這兩個名稱再看約拿書,並思考第四章的重要性。
細讀全卷約拿書,就會發現作者用了兩個不同稱謂來稱呼神,例如第四章6節“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神被稱為“耶和華神”(יְהוָה־אֱלֹהִים,Yahweh-Elohim):
(一)對以色列人來說,神的名是“耶和華”(יְהוָה,Yahweh,the LORD)。出埃及記三章15節記載,當時神在燃燒的荊棘中,親自向摩西啟示,祂的名是“耶和華”。
(二)對古代一般人來說,他們未必認識耶和華,但他們卻相信有神,稱祂為“神”(אֱלֹהִים,Elohim,God)。 創世記一章1節記載:“起初神(Elohim)創造天地”,意指“創造主”。
在約拿書中,我們發現作者按照人物對耶和華的不同認識程度,來選擇一個合適的稱謂來稱呼祂。
在第一章的水手們不認識耶和華,作者使用“神”(Elohim)來敘述。當約拿乘船逃往他施時,船主在大風暴中,於船艙底找到沉睡的約拿,並向他呼喚說:“你這沉睡的人哪…起來,求告你的神(Elohim)!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至滅亡。”約拿對他們說:“…我敬畏耶和華(Yahweh),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Elohim)”(拿1:6)。這樣,水手們認識神是耶和華;他們不但大大懼怕(拿1:10),而且求告耶和華:“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於我們”(拿1:14)。
在第三章的尼尼微人不認識耶和華,作者也是使用“神”(Elohim)來敘述。當時約拿再次被差派往尼尼微城傳道,他將三天行程縮短為一天,並且只傳審判信息:“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拿3:4)尼尼微人雖然無法從約拿口中認識神是耶和華,但他們產生了知罪之心,並且向神悔改。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甚至尼尼微王出了御旨:“人要切切求告神(Elohim)… 或者神(Elohim)轉意後悔…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拿3:7-9)結果,神因着尼尼微人“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於他們了”(拿3:10)。
約拿書第四章的寫作目的之一,是要讓讀者們看見,神如何將這位逃跑的先知挽回過來。先知的職事不但要傳講神的信息,更要勸人回轉歸神;但當尼尼微人全城悔改,神也轉意不降禍於尼尼微城的時候,約拿不但沒有感恩,反而大大不悅,甚至向神求死(拿4:1-4)。面對這位發怒和求死的先知,究竟神如何把他挽回過來?
若深入探討約拿怒氣的源頭,就能發現這是出於他的自以為是。約拿從自己的角度來行事為人,因而衍生出兩個極端:自義與自憐。首先,約拿用自己的尺度,來看神的公義,因而產生自義,使他不願意讓行惡的尼尼微人認識神,因此他要逃避神的呼召。另一方面,那棵蓖麻帶給約拿許多自身好處,他就因這蓖麻而喜樂(拿4:6);但當蓖麻枯槁後,約拿在日頭曝曬下而發昏,甚至自憐而求死,更再次向神發怒:“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拿4:9)。
第四章記載,神兩次問約拿相同的問題:“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拿4:4、9);在第二次,神將焦點集中在這棵蓖麻,目的是以它為實物教材;這棵蓖麻是“耶和華神安排”的(拿4:6);在此,作者同時列出神的兩個名號:“耶和華”、“神” (יְהוָה־אֱלֹהִים,Yahweh-Elohim,“耶和華神”),目的是讓讀者看見,約拿雖然是先知,但他對神的認識只停留在神是創造主(Elohim);他雖然稱呼神為耶和華(Yahweh),知道祂是“有恩典、有憐憫…有豐盛的慈愛”的神(拿4:2),但他未能明白耶和華對尼尼微人的恩典、憐憫和慈愛。例如,當尼尼微人得到神的恩待(拿3:10),這就激怒了約拿(拿4:1),反映約拿對耶和華的屬性一知半解。
為了挽回約拿,救他離開自義和自憐,神除了刻意“安排”一棵蓖麻,也“安排”一條蟲子和炎熱的東風(拿4:7、8)。神首先讓約拿因這棵蓖麻帶給他的好處而喜樂,然後當約拿因這棵蓖麻枯槁而發怒時,神就問約拿:“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嗎?”(拿4:9)。
神指出約拿的怒氣,是源自於他對蓖麻的“愛惜”(拿4:10)。神就將約拿對蓖麻的“愛惜”與祂對尼尼微城的“愛惜”作了一個強烈的對比:相比細小的蓖麻,尼尼微是一座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1)。
金燈臺活頁刊 第228期 2023.11
作者林增聲傳道目前於美國三一神學院進修舊約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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