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是雅各第四子。他離開了父親和眾兄弟,住在迦南人聚居的亞杜蘭並娶迦南女子為妻,使亞伯拉罕後裔(猶大一脈)的未來出現危機。猶大的大兒子珥娶了他瑪為妻,然而珥卻因為行惡而被上帝擊殺。然後猶大把次子俄南給珥的妻子,讓他履行責任為哥哥延續後代,繼承產業。這古希伯來習俗稱為“娶寡嫂制法”(申25:5-6;路4:10)。但俄南陽奉陰違,每次與他瑪行房都在體外遺精,避免使她懷孕。耶和華視俄南為惡,就奪去他的生命。眼見兩個兒子都死了,猶大不願幼子步兩個兄長後塵;他以示拉年紀小為藉口,叫他瑪回到她父親家裏守寡等候(創38:1-11)。
猶大幾乎斷絕了自家血脈;但他瑪冒險要從猶大懷孕,就使猶大家得以延續。猶大喪妻後,再沒機會生出繼承人;但幼子示拉長大時,猶大又不願讓他瑪作示拉的妻子。他瑪知道家翁不肯履行承諾,便決定採取行動(創38:13-14)。適逢剪羊毛的節日,人們在慶祝活動中喝得大醉,他瑪打扮成妓女並引誘猶大—對她來說,這是一個值得冒的險,因為她是按着俗例爭取她延續後代的權利。結果,猶大墮入了圈套與她交合(創38:15-19)。過了三個月,他瑪懷孕的消息傳出,猶大極其憤怒,要將他瑪燒死;他瑪隨即出示猶大的信物,證明猶大就是胎兒的父親。猶大這才醒悟自己的錯,也承認他瑪有理(創38:24-26)。
創世記全書的神學主題是“福”;上帝有“天意”、有主權,透過人來實現祂的目的。創世記第三十八章的神學也一脈相承。神藉着兩個生命充滿傷痕的人,保留了亞伯拉罕和猶大的血脈。當神的選民(猶大)不忠,上帝便起用非選民(他瑪)來管教那些無視祂的計畫的人。
當他瑪生下雙胞胎時,法勒斯爭先出生,謝拉(先伸手出來)屈居其後(創38:27-30)—後來的超越先前的,也是“天意”(上帝的主權),藉此向猶大表明弟弟約瑟將成為所有兄弟姐妹的領袖。這也令人聯想起以掃和雅各,就是較後出生者得了“長子”的身分和權利。
敘述者也有意比較猶大和約瑟兩兄弟。前者行事為人多番犯錯、不負責任。相比之下,約瑟對神、對人都正直而忠貞。面對誘惑和試探,約瑟敬虔而克制;雖然他被監禁,但上帝將他提升至顯赫地位,藉他令以色列(即雅各)得以保命,也在當地陷於饑荒時救活無數的生命。
當人坦白地承認和面對生命中的罪時,上帝的回應是救贖和轉化,而不是苛責、懲罰或報復。認罪令人謙卑、帶來希望,靠神的憐憫和恩典而經歷改變。第三十八章的關鍵經文在26節,猶大驚呼:“…她比我更有理,因為我沒有把她給我的兒子示拉為妻。…”隨即承認自己多方面的失敗。儘管在本章中猶大是個負面人物,但敘事發展至第四十四章,猶大已經完全改變。約瑟要考驗兄長們是否已經改過,就刻意扣留便雅憫為“人質”。猶大當時尚未認出約瑟;面對這埃及法老手下的第二權臣,他極力哀求放過便雅憫,亦願意代替便雅憫被囚禁,以免父親雅各再受骨肉分離之痛。這番誠意終於感動約瑟,流淚與他們相認、和好。
新約也記敘了雅各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如何經歷救贖和改變。在眾人眼中,這婦人已被定罪為不道德的人(約4:18)。但上帝視她為寶貴,以至耶穌基督來與她有神聖的會面,向她展示無條件的愛,救贖她,改變她,因此她帶領全城人去見耶穌(約4:28-30)。
神使用不完美的人來實現祂的目的、旨意和計畫。猶大對神對人不忠不義,他瑪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上帝的救贖計畫不會因人的軟弱、不忠和悖逆而失敗。第四十九章8至12節記載雅各為眾子祝福,從中可見神屬意大衛之子(即耶穌基督)由猶大支派而出(得4:18-22;太1:1-3、5-6、16)。上帝也沒有放棄他瑪,卻以恩典、憐憫和堅定不移的愛覆庇她,將這外族女子納入基督的救世計畫。
馬太福音第一章3至17節耶穌基督的家譜中有四個女子,全是外族人:他瑪是迦南人,假扮妓女才生兩子;喇合也是迦南人,曾是妓女,因信以色列的上帝而救了探子(書2:1-21);路得是摩押人,捨棄一切追隨婆婆拿俄米回到以色列,並尋求波阿斯作為丈夫(得1:4);拔示巴是赫人,大衛王與她有姦情,害死她的丈夫再娶她(撒下11:2-27)。這四個外族女子都在與上帝立聖約的以色列家有分,被尊為耶穌基督的先輩。
神以恩慈對待每個人;不管我們是誰,祂都可改變我們,讓我們參與和完成祂的計畫,為他人的生命帶來救贖。這說明了為何耶穌把“大使命”交付我們,呼召我們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太28:18-20);祂號召平凡的人去做不平凡的事,也刻意使用軟弱和被藐視的人來榮耀祂(林前1:26-31)。
本文由陳友維弟兄翻譯自作者的英文講章。作者鍾慶義牧師目前任教於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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