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讀經講義



第一段 引言(1:1-9)

讀經提示

  1. 保羅成為使徒與十二使徒有甚麼不同之處?保羅從蒙召到成為使徒相隔多久?這對我們明白自己屬靈職責有甚麼可作借鏡之處?
  2. 按保羅對受書人的稱呼看來,甚麼是教會?甚麼是地方教會?
  3. 哥林多教會不是有許多罪惡嗎?保羅為甚麼稱他們為“成聖…聖徒”?保羅為哥林多人感恩是真心還是假意?如果是真心,怎能為這麼不像樣的教會感恩?
  4. 試根據保羅為哥林多人感恩的話,列出哥林多教會有甚麼長處?
  5. 很有恩賜的人是否一定靈性良好?“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這句話是指個人或是整個教會?

第一章

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2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3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4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5又因你們在祂裏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6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裏得以堅固,7以至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8祂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9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督基督,一同得分。

壹 問安的話(1:1-3)

一.發書人(1: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1:1)

  使徒保羅雖然在眾使徒中是最有學問的,曾在當代最有名的拉比迦瑪列門下受教(徒22:3)。但保羅對那些崇尚智慧的哥林多人自薦時,並不說他是迦瑪列的門生,一如現今許多人所強調的學位那樣。他卻自稱為“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這是今日傳道人應有的態度,蒙召的經歷才是每一個神的工人應有的資格。哥林多教會中有人懷疑保羅是否是使徒(林前9:1-18,15:8、10;林後12:11-12,11:23),所以保羅在書信的開端就用使徒的身分向他們說話。

  “蒙召”指蒙召作使徒,作基督的僕人。但下節之“蒙召”卻是指一般信徒之得救經歷。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神從世界中選召出來的人。這“蒙召”的意義可根據上下文加以分別。

  “使徒”原文是奉差遣的意思。(詳參彼得書信講義,彼前1:1註解)

  在聖經中,十二使徒有特殊的地位。聖經常把他們的名字併例(太10:1-4;可3:16-19;路6:14-16;徒1:13)。主耶穌在世時曾應許他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8)。“十二個寶座,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些話似乎把十二使徒的位分劃定了範圍,與其他有別。但猶大失去他的職分,由馬提亞取代(徒1:15-26)。有人認為馬提亞由抽籤方式選出,且聖經未記述其工作表現,實際職分應由保羅取代。不過這種推想未免太偏愛保羅,因為聖經已經承認馬提亞是使徒,如徒一章26節:“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二章14節:“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可見馬提亞當時已立即被承認為使徒。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寫使徒行傳的路加,乃是保羅最親密的同工,如果路加尚且認為馬提亞已位列十二使徒,那麼其他的人實在不必再說甚麼了。

  但保羅與巴拿巴是基督復活之後,藉聖靈所設立的使徒,這一點亳無疑問(參徒13:1-3,14:5)。他們也是為基督的復活作見證的人,並擁有使徒所有之特權(徒13:8-12;林後12:12)。

  不過,“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這句話,包括保羅蒙召和他成為使徒這兩部分的經歷。保羅從蒙召到成為使徒,其中間隔了相當長的時間。按徒九章所記可知,保羅在得救的同時,也蒙神呼召他作傳道的工夫。後來保羅在徒二十六章向亞基帕王作見證時,提到他當時曾聽到主要差遣他到外邦人中去傳道(徒26:13-20)。可見他得救的同時便蒙召作傳道。但他實際上作使徒的工作,卻是徒十三章以後的事,就是在他受聖靈差遣,開始首次遊行佈道之後(見徒13:8,14:4、6)。這期間保羅曾到亞拉伯去,有三年的隱藏生活。後回到大馬色,再赴耶路撒冷,會見磯法(加1:17-18),最後到安提阿教會,與巴拿巴等人同作先知和教師的工作,直到受聖靈差遣出外傳道。按 Prof. James L. Boyer 年表,保羅蒙召時大約是主後33年,在安提阿受差遣時約為主後47年,前後相隔了大約十四年。他蒙召十四年後才開始作外邦的使徒。這十四年中的各種訓練和事奉,都是神的造就,為要預備他完成日後神所要託付他的使命。

  所以保羅確知他自己是“使徒”,是在他事奉主十四年後,從神所給他各方面的工作經驗,和內心的負擔,安提阿的各同工同心見證,和聖靈對他的差遣,然後他才真正開始去完成神的委託。在他蒙召之初,已有神在異象中的應許,在蒙召之後,又有神特別賜啟示的經歷。他曾被提到三層天,聽到樂園隱秘的話,又深知福音的奧秘。在他開始受差遣向外邦傳福音之後,他自己和同工也都看見他有使徒的權柄。神用各種神蹟異能印證他的工作(林後12:12),從這許多經歷中,他確信自己是神所選召,作基督耶穌的使徒,且是特派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羅1:1)。

  “同兄弟所提尼”按徒十八章17節提到哥林多管會堂的所提尼(同名),可能就是這所提尼。他曾因保羅被眾人毆打,這時卻作了保羅的代筆人。保羅將他與自己一同署名寫信,可見保羅對同工的尊重,在工作中不輕忽同工的貢獻。

二.受書人(1: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1:2)

  本節只表明這封信是向哥林多地方的信徒而發。這節經文本身看不出使徒有意藉着對受書人的稱呼,表明他認為一個地方只可以有一個教會像今日有些人所認為的:一個地方只可以有一個“站在地方立場的教會”。事實上,使徒保羅當時所作的是開荒佈道、設立教會的工作。福音剛向外邦擴展中,一個地方當然很少可能有一個以上的教會。即或在一個地方有一個以上的教會,使徒保羅對他們的看法,仍視為同一個地方之內的教會(視為同一教會),而不會按他們的派別給他們個別地寫信。因不論他們有多少派別,都是在這一教會內,所以在此保羅用了單數的教會。

  “在哥林多神的教會”。這句話的重點應在“神的教會”而不是“在哥林多”。這不過很簡單地表明教會是屬神的,寄居在哥林多,如此而已!對哥林多人來說,強調教會是“神的”實在有特殊的需要,因為他們正在誤把教會當作是“人的”,按着人而分起派別來。

  “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本句解釋了上句,所謂“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哥林多地方所有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的人。所以哥林多地方教會的範圍,就是包括一切在哥林多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絕不是只包括在哥林多“站在地方教會立場”而聚會的那班人。“基督耶穌”才是地方教會的範圍,站在地方教會立場的人不夠資格作教會的範圍,他們只夠資格作一個派別的範圍,但絕對不夠資格代表整個地方的教會。

  “成聖,蒙召作聖徒的”,哥林多教會怎麼能被稱為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呢?他們不是紛爭結黨,又有各種罪惡麼?這句話足以證明我們上文的解釋:保羅的重點在乎“在基督耶穌裏”的範圍。在基督耶穌這個地位裏,雖然像哥林多這麼不像樣的教會,仍然被看作是“成聖,蒙召作聖徒的”。

  “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主名的人”,本句表示本書信並非只為哥林多信徒,也為各教會,雖然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未必跟別處教會完全相同,但人敗壞的本性到處一樣,所以屬靈的原則對於解決人內心的惡慾、肉體的詭詐,也普遍適用於各教會。就像啟示錄七書信中一再提起的一句話“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神藉祂的僕人所傳給各教會的信息,都是我們所當留心聽的。所以,神藉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息,也是給我們的。

  “以及各處求告主名的人”,為甚麼保羅不稱各地的信徒為“信徒”,而稱他們為“求告主名的人”?“求告”在此不是形容一種動作,乃是形容一種人。使徒的觀念中,認為所謂“信徒”就是“求告主名的人”。“求告主名”應當是信徒生活的特徵,以致他們可以被稱為“求告主名的人”。

  “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在保羅書信的問安語(開端語)中,只有本書加上這麼一句話,使徒要使那些哥林多分派分黨的人,把眼光放得更大更遠。基督不單是他們那一小群的主,也是一切在各處求告主名的人的主。

三.祝禱(1:3)

“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1:3)

  “恩惠平安”常在使徒的問安語中並用。這兩樣都出於神,但是它們可作為神所給人一切好處的代表。既有神的恩惠和平安,人間所能得到的一切好處,都已包括在內了。使徒為一切信徒如此祝禱,因為他既認識神為父,又藉耶穌基督得成聖潔。這樣的祝禱,正是合適他們。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