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讀經講義



陸 責備他們不該向外人求審(6:1-11)

讀經提示

  1. 本章第1節“不義的人”是指誰?
  2. 教會向教外人求審,跟教會將來要審判天使,有甚麼不相稱之處?
  3. 保羅質問哥林多人為甚麼不情願吃虧,是要教導信徒作一個盲目吃虧的人嗎?
  4. 怎樣情形下“情願吃虧”才有屬靈的價值?
  5. 這些原則怎樣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上?
  6. 第9節“不能承受神的國”的是甚麼人?是不信者?信徒?假信徒?怎樣知道?

第六章

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2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3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4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5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6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8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鮇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在這一段經文裏面,保羅用三個問題責備哥林多人,指明他們不該彼此告狀,而且告在外人面前。

一.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6:1-6)

1. 使教會失去福音的見證(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6:1)

  哥林多人竟敢在外人面前求審,保羅感到十分驚奇。教會是一個愛的團體,應該彼此相愛、和睦同居。可是他們不但沒有彼此相愛,反而彼此相爭,而且在不信的人面前相爭,求他們的判斷。這樣豈不是叫主的名明明受羞辱麼!他們怎麼敢不顧神的榮耀,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審呢?這件事實在叫使徒感到非常痛心。他們難道不知道這樣做是羞辱主的名字麼?誠然,哥林多人不是全然不知道,但因他們各人只顧自己的利益、不肯相讓,終於鬧到要在教外的法庭上求審。

  “不義的人”就是指不信主的人。這不是說,使徒認為所有的法官都是不義的,而是說世上不信的人基本上都是還沒有被神稱義的,是屬於這不義世代的人。信徒是在基督裏蒙召成聖,被神稱義的,竟然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審,實在是一件羞恥的事。這裏“不義的人”的用法,類似基督在路十六章11節稱錢財為“不義的錢財”的用法,都是因他們是屬於不義之世代的,所以稱為“不義”。

2. 忽略了信徒尊榮的地位(6:2-3)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6:2-3)

  所謂“審判世界”,是指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要在地上審判列國(參太19:28;路22:30),然後親自設立祂自己的國度,那時候信徒要跟基督一起作王掌權(參啟2:26-27;提後2:12)。若世界尚且由信徒所審判,現今弟兄之間的爭訟,為甚麼教會不能夠審判呢?

  今天我們審判罪惡,定罪為罪,不替罪惡掩飾,是將來審判世界的一種準備。但如果我們自己也犯罪、容罪,怎能審判世人呢?所以信徒向世人求審,顯然是忽略了本身尊榮的地位。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這裏的天使是指惡天使說的,也就是那些跟從魔鬼背叛神的天使。在彼後二章4節說:“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參猶6)。可見有一些天使已經被監禁,等候審判。按本句經文,信徒也有分於審判天使。

  但使徒在這裏主要的意思,是要強調教會的尊榮地位。基本上我們是站在神的一邊,審判整個邪惡的世代。惡天使和臥在惡者手下的世界是另一陣營的;世上一切不信主的人,當然就是屬魔鬼的人(約8:44;約壹5:19)。如果教會將來要跟主一起審判惡天使,今天教會卻要求屬魔鬼的人來審判信徒之間的事,這豈不是明明自己羞辱自己,完全忽略了教會尊榮的地位麼?

3. 是教會極大的羞恥(6:4-6)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6:4-6)

  教會內部的事既然該由教內的人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這意思就是:當教會要實行審判弟兄之間的事時,自然不會派教會輕看的人審判,而派教會所尊重、有好名聲的人審判。既然是這樣,哥林多人向外人求審問,豈不表示教會中沒有一個人是受眾人尊敬的麼?他們向外人求審,不過證明他們之中,竟連一個受人敬重的智慧人也沒有。這反映了哥林多教會道德水準的低落,信徒生活沒有好見證,以及信徒對他們的領袖缺乏尊敬和信心。

  第6節所講的包括了雙重錯失:一是“弟兄與弟兄告狀”,二是“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彼此告狀已經錯了,已經是靈性生活失敗的一種表現,何況是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還不覺得羞恥?這樣看來,這些人的靈性不但已經冷淡甚至已經麻木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