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讀經講義



陸 應如何殷勤盡職(4:13-15)

一.要以宣讀為念(4:13)

“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4:13)

  “宣讀”就是在會堂裏大聲誦讀聖經。因為當時的聖經不像今日這樣普遍,都是用人手抄寫的;所以那些熟悉聖經的人,常在會堂裏大聲“宣讀”聖經給其他的人聽。保羅在此要提摩太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可見初期教會也是照着猶太人會堂的習慣,大聲宣讀聖經。“勸勉”和“教導”與宣讀不同。“宣讀”只是注重讀聖經,“勸勉”則是加上自己的話語,就是根據聖經的亮光,給會眾一些勸勉的話。路四章記載,主耶穌基督進會堂時曾先讀以賽亞書,然後勸勉的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身上了”。可見“勸勉”是根據聖經而說的。“教導”則注重在叫人明白聖經。“勸勉”和“教導”也應該包括講台下面的個人工作,而不是單單在講台上的勸勉。

  本節重要的字是“為念”二字。“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主耶穌在十二歲上聖殿時,祂的父母在回家的路上看不見祂,就回到聖殿去找祂,對祂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保羅要提摩太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意思就是要以他自己傳道的工作為他生活的中心,心中所常常思想所計劃要作的,都是要如何盡傳道的本分,如何在傳道的工作上做得蒙主喜悅,又如何能夠宣讀得好、勸勉得好、教導得好,這是他應該有的心意。許多人雖然在教會中作傳道的工夫,但他卻不是以傳道的事工“為念”,乃是以自己的生命為念,以家庭前途為念。故他所作的顯然並非他心中所念所愛的,像這樣的傳道人自然就只能算是一個雇工,而不是一個好牧人,也不會有父母的心腸了。

二.要在恩賜上長進(4:14)

“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着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4:14)

  神的僕人要好好的運用恩賜,因為恩賜乃是聖靈隨着自己的意思給人的(林前12:8)。保羅曾在眾長老面前給提摩太按手,並且藉着預言把恩賜賜給他。聖靈也藉着保羅的預言把恩賜賜給提摩太。雖然我們不知道提摩太所得的是甚麼恩賜;但根據上文13節可知,他所得的是“宣讀、勸勉、教導”的恩賜,所以下文才說“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提摩太是有牧養教會的恩賜的,雖然他是年輕的,但卻是神所揀選的一個牧者。保羅要提摩太不要輕忽,這不一定是說他“看輕”他的恩賜,這話也包括他“不可”不善用他所得的恩賜。他不該以為他所得的恩賜不夠大,不能作甚麼大事,乃應看重神所給他的一切恩賜,藉着信心來運用他的恩賜。像保羅在羅十二章所教訓信徒的一樣,他說:“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甚麼是“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呢?”當然我們看自己太大、太有本事,就是過於所當看的。但有些人是看他自己不及所當看的,因為神給了他恩賜,他卻有點輕忽,或是沒有重看神所交託給他的,以為神所託付他的是很小的事,是不會起甚麼作用的,因此沒有好好地運用恩賜。所以保羅要信徒按着信心的大小,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看清楚自己能在信心中怎樣運用恩賜。保羅在此並沒有表示提摩太是得了很大的恩賜,他只是表示提摩太曾經得到恩賜,並且勸勉他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

  主耶穌曾說過一個比喻,主人把銀兩交給僕人,一個十錠,一個五錠,一個一錠。那個一錠的用手巾把銀子包起來,這正是今天許多基督徒的情形把恩賜用“手巾”包起來,把他的銀兩埋藏起來,而“輕忽”了自己所擁有的恩賜。有時,“恩賜”可以更廣泛地指着我們所有的一切才幹,因我們所得到的屬世學問,各種栽培的機會,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才能得到的,這一切在信主以後,都應該歸主使用。但是很明顯的,主所揀選的僕人,神會按照祂所託付工作的需要,而賜給他從來沒有的才幹,並非他本來屬世的學問、聰明、才幹所有的,乃是明顯地來自聖靈所分賜的恩賜。

  “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這話在今日教會中常用來作為按立牧師的一個根據。在此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保羅為提摩太按手,固然是賜恩賜給他,也是在眾長老面前承認他的職分,但這一種公開承認的意義卻不應當被看為是升高提摩太在教會的地位。今天教會對“按立牧師”往往有一種“升官”的觀念,這是錯誤的。有人反對按立教會的牧者,似乎也沒有聖經可靠的根據,因為根據本節,保羅明明曾為提摩太行按手禮。

三.要殷勤作工(4:15)

“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4:15)

  “這些事”乃是指上文13和14節的事,本段中共有四個“這些事”,6節和11節,15節和16節。而“恩賜”要怎樣才能長進呢?

  A. “要殷勤去作”。在宣讀、勸勉、教導這些事上要殷勤去作,在所已得到的恩賜上殷勤去作。許多傳道人並不是沒有恩賜,乃是不長進;也不是神沒有給他工作所需要的才幹,乃是他沒有好好地運用神所給他的機會,以致漸漸退後。許多人的工作沒有果效不是神不賜恩,乃是他自己懶惰。

  B. 要專心,“要在此專心”。所謂“專心”,按英文的翻譯是“整個人放在這些事上”,中文新舊譯本作“心在其中”,要生活在這些事之間,不但要在這些事上殷勤去作,且要把自己放在這些事裏面,生活在裏面。這是“專心”的一個最好的註解。“專心”的意思就是把整個人都放在這事上。許多人看小說看到甚麼都忘記了,自己整個人都放在小說裏面,放在許多玄妙、虛空幻想的情節裏面。今天神所要求我們的,是要我們把整個人放在讀主的話語上,放在怎樣根據主的話來勸勉別人,放在怎樣用主的恩賜去教導別人認識主這些事上。因此我們若蒙主的呼召去牧養主的羊群,我們就要把整個人、整個心思放在這些事上。這些事就是我們的生活,我們活着也就是為“這些事”。

  C. “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我們怎能使眾人看出我們的長進呢?這種長進是實實在在的長進,而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看出的長進。可能你故意在一兩個人面前顯出你的長進,是為着討他的歡喜。有些教會的牧者只在教會中一兩個最有勢力的長輩面前顯出他的長進來,但這卻不是真正的長進,而是裝模作樣。當我們真正在主所交託我們的職分上忠心的時候,那麼看見我們長進的將不會只是教會中特別有勢力、能說話、有權柄的一兩個人,乃是“眾人”都看出你的長進來,因此我們的好壞不但在主的面前(主要判斷我們),同時在人的面前也自然會顯露出來,因為眾人按着他們的良心所下的判斷,多半是準確、公平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