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3-21
引言:
當我們接受基督為主,我們就是祂的僕人。僕人要作甚麼,就當求主指示。
一.發這問題的重要
1.不會以自己的意思代替主的意思。
2.不會作出不合乎主心意的事。
3.不會作出違反主心意的事。
二.發這問題的目的(原因)
1.尊敬主的主權。
2.尋求主的旨意。
3.遵守為僕的責任。
三.發這問題的結果(徒22:14-15)
1.得以明白神的旨意。
2.得看見神的義者,並且要救人。
3.得聽見祂的差遣,就順服神的差遣,去作神所要作的。
結論:
保羅一生功績彪炳,生活聖潔,活着就是基督,並且足跡遍及歐亞,救了許多靈魂,就是因為他發這個問題,並且照主的回答去作。今日我們未必能夠像保羅一樣獻身佈道,但至少可以在金錢和禱告上支持傳福音的事工。神的旨意就是要把福音傳遍天下;讓我們遵行神的旨意,讓我們一同在傳福音的事上有分!
明白神的旨意—要救人(提前2:5)。
看見神的義者—如何救人(約12:26)。
聽見神的差遣—誰去救人(賽6:8)。
以上三件事就是我們生活的準則,行動的規範和工作的指針。讓我們謙卑在神的面前,同保羅一樣禱告說:“主啊!我當作甚麼?”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