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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3-21

引言:
  當我們接受基督為主,我們就是祂的僕人。僕人要作甚麼,就當求主指示。

一.發這問題的重要
 1.不會以自己的意思代替主的意思。
 2.不會作出不合乎主心意的事。
 3.不會作出違反主心意的事。

二.發這問題的目的(原因)
 1.尊敬主的主權。
 2.尋求主的旨意。
 3.遵守為僕的責任。

三.發這問題的結果(徒22:14-15)
 1.得以明白神的旨意。
 2.得看見神的義者,並且要救人。
 3.得聽見祂的差遣,就順服神的差遣,去作神所要作的。

結論:
  保羅一生功績彪炳,生活聖潔,活着就是基督,並且足跡遍及歐亞,救了許多靈魂,就是因為他發這個問題,並且照主的回答去作。今日我們未必能夠像保羅一樣獻身佈道,但至少可以在金錢和禱告上支持傳福音的事工。神的旨意就是要把福音傳遍天下;讓我們遵行神的旨意,讓我們一同在傳福音的事上有分!
  明白神的旨意—要救人(提前2:5)。
  看見神的義者—如何救人(約12:26)。
  聽見神的差遣—誰去救人(賽6:8)。
  以上三件事就是我們生活的準則,行動的規範和工作的指針。讓我們謙卑在神的面前,同保羅一樣禱告說:“主啊!我當作甚麼?”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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