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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個人佈道(三)面對尋求得救而不知救法的人

經文:徒16:30

一.對這等人的認識
 1.這等人可能很有思想—想到來生。
 2.這等人可能很有學問—不滿一般的所謂救法。
 3.這等人可能很精細—不滿一般粗枝大葉的說法。即簡易的救法。他們可能是科學家,哲學家。
 4.這等人對自己可能有清楚的認識—一個罪魁。
 5.這等人或許是個多憂多慮的人。

二.如何應對這等人
 1.使他們知道神的救法與人的想法是不同的(賽55:7-9)。
 2.使他們知道人要得救不是靠自己的救法,而是靠神(那位要救我們者)的救法(徒4:12)。
 3.要使他們很清楚神的救法是甚麼。
  a.神將我們的罪放在耶穌的身上(賽53:6; 彼前2:24; 林後5:4; 加3:13)。
  b.神只要我們承認(相信)接受祂的這個救法是可靠的,信的人就得着了(弗2:8-9; 約1:12; 可11:24)。
  c.神要我們求告祂的名(羅10:13)。就是承認我們的救法不行,不能自救(太14:30)。同時也是承認我們的罪(路18:13)。

結論:
  我們自己要先對救恩十分熟悉,能隨問隨答,而且要非常簡要清楚,中肯而不離題:
 1.神以義的代替不義的,叫不義的成為義(彼前3:18)。
 2.相信這個救法,接受這個救法,承認自己不能自救,是罪人,主就必拯救(約6:37)。
 3.憑信進入基督裏面,就是得救的方法(可10:21)。
 4. 主叫少年人跟祂,保羅對禁卒稱要信主等事蹟,皆可說明得救的方法。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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