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審判人的七原則
經文:羅2:1-16
引言:
人當有高度的自治性。我們傳道人若不能自治,將來甚難治人。己不立,則難立人。己不達,則難達人。所以神在這裏對那些有心自立自治的人,提出七個原則,七戒。供人可達到那至美至善的地步。
一.戒論斷,要慎言(羅2:1)
因神是按人的論斷定人的罪(太7:1-2)。如大衛論斷那殘暴的富戶(撒下12:1-7)。
二.戒背理,要實事求是(羅2:2)
因神是按真理(事實)審判人。神審判人是按事實的,是不能詭辯的。如該隱殺亞伯(創4:8-15)。
三.戒妄行,要慎行(羅2:3-6)
因神是按行為審判人。不要以為無人知道,無審判,不受責備就可妄行。不要以為神有慈愛,寬容,忍耐,人就可以任意犯罪。神要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未報那是因為時候未到。如掃羅害大衛一樣。
四.戒不義,求善行(羅2:7-10)
因神是按公義審判人。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者就恆心為善,求榮耀尊貴和不朽之福,結果有永生。惡者就結黨,不從真理只從不義,結果有忿怒惱恨患難困苦等。如押沙龍。
五.戒偏心,求正直(羅2:11-12)
因神是按公平審判人。凡事當求公平,一個人若偏心,他的思想和行為一切都會不正常。結果就不正。“歪”不是東倒就是西歪。當求中庸之道。以撒和利百加的痛苦即因偏心而來。
六.戒罔聞(聽而不受教),要求教(羅2:13-15)
因神是按人所知的亮光審判人。神給你多少亮光,神就向你要多少。神要按你的是非心審判你。按才授銀的比喻(路19:10-27),主叫他們去作生意直到主來,可是那拿一錠的人置若罔聞,結果受很大的審判。
七.戒妄念,要慎念(羅2:16)
因神按人的動機審判人。主要審判人的隱祕事。你的動機不正不善,神都要審判。就是沒有作出來,但那已是罪了。論仇恨,論姦淫,論起誓(太5:21-37)。不要有不潔,試探人,攻擊人,敗壞人,譏笑人以取樂等動機。這一切神都要審判。歌利亞譏笑輕看以色列民和大衛(撒上17:8-9,43),結果被殺(撒上17:49)。基哈西起妄念結果長大痲瘋(王下5:27)等。
結論:
我們當記得神審判人的七個原則,並引以為戒。這樣在生活上就不敢隨便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