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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有吃的沒有?

經文:約21:1-14

引言:
  這次的顯現大約是在主從死裏復活後兩個禮拜的時候。在這兩個禮拜中主曾向門徒顯現過約有六次。但這次為甚麼再顯現呢?且是在海邊。又問一個問題:你們有吃的沒有?

一.耶穌這次再顯現的原因
 1.門徒有主復活的知識,但沒有主復活的經驗,就是在生活上經驗主復活。他們知道看見主的復活,但認為主復活對他們的生活沒有關係,所以他們去謀生(打魚去)。
 2.門徒以為宗教的信仰和生活是分開的。相信一套,生活又是另一套。在信仰上以耶穌為主,在生活上以自己為主。
 3.他們以為所信仰的主,不為他們的生活負責,所以他們就自己負責,去作自己想要作的事(去打魚)。
 4.他們以為主不知道他們的苦難,生命的安全,生計的問題,現在又整夜打不着魚。

二.主這次顯現的教訓
 1.叫門徒知道,他們一切的行動,主都知道。主站在岸上。
 2.叫門徒知道,主是關心他們的生活問題。“你們有吃的沒有?”
 3.叫門徒知道,聽從主的命令會得豐滿的收穫。“下網竟拉不上來…”(21:6)
 4.叫門徒知道,主早為他們預備他們所需要的。上岸後,看見有火,有魚,有餅(21:9)。
 5.叫門徒知道,主是滿有愛心,不輕易發怒的。他們雖然失敗,重走己路,主仍然愛他們,叫他們得溫暖,得飽足。主拿餅給他們吃。

三.如何能得這經驗?
 1.不隨意行動。
 2.聽主的話。
 3.信且順從主的吩咐。
 4.照主的話去行。
 5.常與主交通。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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