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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永被記念的事

經文:約12:1-8; 太26:1-13

引言:
  本故事的背景。論到馬利亞作了一件永被人記念的事。

一.人都有求永恆的本性
  人都有求永遠(永恆)的本性,有人死留名的觀念,所以用各樣方法:
 1.中國古代士大夫讀書人主張人要留言,留名,留業。所以要讀書,著述,求功名。要作社會公益慈善事業,要殷勤經營發財建置產業。門徒也想作慈善事業。
 2.一般勇士革命家就求作英雄,所以就有革命,“一將功成萬骨枯”的事。
 3.現在有更多奇怪求留名的方法。例如:把名字刻在樹上石頭木頭上等,還有建銅像鐵像石像以記念英雄偉人名人,或簽字留名等作留念。

二.這些事能永存嗎?
 1.許多的名言格言傳到後代,有的被忘記,有的被人修改,有的也不再適用。
 2.許多的名譽和名字為人所遺忘。
 3.許多事業也被人推翻,產業被子孫出賣。
 4.許多銅像不久也被人拆毀。

三.馬利亞作這件永存的事的原因
 1.她作在永生的主耶穌身上。
 2.她是將自己所有的都向永生投放。
 3.她是經過考慮,思想,並準備好的。
 4.她是及時獻上的。與尼哥底母及其他的婦女所獻的膏油作比較(約19:39; 可16:1)。
 5.她作在主身上的不是準備留名,不是為了求名;但蒙了主的悅納,並將之記在聖經上,且吩咐門徒無論到哪裏都要傳揚這事。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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