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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怎樣作基督徒

經文:路14:25-35

引言:
  許多人信耶穌,但不久後就失敗,遠離主,不再敬拜主。這種人大約有二大原因:
 1.是未真的得救,還沒有完全悔改,得主生命。所以必須作個真基督徒,得救重生。
 2.不知道怎樣作基督徒。現在要從神的話來看怎樣作真基督徒。

一.甚麼不是基督徒?
 1.聽道的人不是。
 2.上教會的人不是。
 3.受洗的人不是。
 4.在教會裏擔任職分的不是。
 5.奉獻金錢的不是。
 6.領聖餐的也不是。
 7.讀經禱告的也不是。
  作基督徒雖然應當有以上的這些表現,但有這些表現的不一定是基督徒。正如人有頭和四肢,但不一定有頭和四肢的都是人。作基督徒不是外面的儀式,而是內裏的生命問題。

二.甚麼是基督徒?
 1.有基督生命的才是基督徒(約壹5:12)。所以必須要悔改,重生,接受主的生命。基督的生命是聖潔,公義,仁愛…基督有怎樣的生命,信徒也會怎樣。
 2.基督徒就是基督的門徒。門徒就是學習的意思,是向耶穌學習,要效法耶穌。耶穌是信徒學習和追求的標準,是我們最高的目標。所以必須多讀經,多讀就多認識主,知道怎樣學習像主。
 3.基督徒是屬於基督的人,即基督是我們的主人。我們的一切生活和行動都要順服祂。我們的一切也都要歸於祂,屬於祂。信了主,我們不再屬於撒但,世界,或自己,乃是屬於主。
 4.基督徒是跟從基督的人。基督到的地方我們也去,祂作的事我們也作,祂要我們到哪裏去我們也必須順服。因此不再跟從世界和撒但。基督與撒但作戰,我們也是如此。
 5.基督徒是基督的管家。基督把一切寶貴的都交給我們去管。祂的生命,福音,真理,聖經等。所以我們要忠心(林前4:1-2)。
 6.基督徒是基督的精兵。為天國打仗,為真理和為搶救靈魂而戰。是與魔鬼爭戰,而不是與主內的信徒爭戰。
 7.基督徒是基督的代表。要活出基督的樣式(路24:48; 腓1:21),叫未信的人在我們身上看見基督。

三.怎樣作基督徒?
 1.要愛主過於一切。因主已先愛我們,且是第一愛我們(路14:26)。
 2.要愛主過於我們自己的生命。即願意為主捨命,因主已為我們捨命(路14:26)。
 3.要背十架跟主,即為主,為福音,為人的靈魂受凌辱,逼迫,趕逐,甚至受死也不反抗,如主一樣(路14:27)。
 4.要有恆心作個完全真的基督徒。不可作一半的,如蓋樓(路14:28-30)。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5.要與仇敵爭戰到底。要靠聖靈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路14:31-32)。
 6.要撇下一切。撇下一切能纏累我們的罪和習慣(來12:1-2)。撇下暫時的,仰望永遠的。
 7.要作鹽。就是為叫別人得造就而犧牲自己,並且安靜的不求功名為主而作。

結論:
  當作個得勝,完全的信徒,叫主在我們身上得榮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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