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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得救四步(四)領受聖靈

經文:徒5:1-11

引言:
  我們不但要悔改歸入基督使罪得赦,更要領受所賜的聖靈。

一.為甚麼要領受所賜的聖靈?
 1.聖靈是我們的保惠師,勸慰者。祂在我們基督徒的人生上,可安慰和勸導我們。
 2.祂引導我們進入真理(約16:13),明白真理,不會受異端的迷惑。
 3.祂能賜我們有屬靈的靈光,能看透萬事(林前2:10)。能看出人的真偽虛實,如彼得看出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假冒。
 4.祂賜人聖潔的心(彼前1:2),不容罪惡,責備罪惡。就是與神同心,求神的喜悅。
 5.祂助人愛人的靈魂(羅9:1-3),並為愛人的靈魂而自己犧牲。愛弟兄而犧牲自己(徒5:12-16)。醫治人,幫助人的困難。
 6.祂賜能力,使人樂意為十架受苦(徒5:17-28)。祂叫我們越背十字架越快樂,越受苦越有力作見證。
 7.祂叫人被真理所充滿(徒5:28)。自己被真理充滿,也叫耶路撒冷被真理充滿。一個被真理充滿的人,就不會被撒但充滿。
 8.祂賜人合而為一的心(弗4:1-3)。在主裏,在真理上,在愛心裏合而為一。

二.怎樣能被聖靈充滿
 1.悔改認罪(2:38)。
 2.歸入耶穌(信靠耶穌)(2:38)。
 3.順服主(5:32)。
 4.信心接受(加3:2,14)。
 5.完全奉獻自己,讓聖靈完全充滿(羅6:12-13)。

三.被聖靈充滿的表現
 1.潔淨了(徒15:8-9),成為聖潔的人,故被稱為聖徒。
 2.滿有愛心(羅5:5)。
 3.多作靈交禱告(徒4:31)。
 4.為主作見證(徒1:8; 5:41)。
 5.與眾人和睦,滿有聖靈的果子(加5:22-23)。
 6.與主的愛不隔絕(羅8:35-39)。
 7.常作準備等候主再來,或說準備去見主的面(徒7:55-56)。

結論:
  當悔改認罪,相信和接受耶穌基督,罪就必得赦免,也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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