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生活的原則
經文:約4:27-42
引言:
一個信徒不但蒙恩得赦罪作個得救的人,他更是要活在世上的。主救人的目的不但使一個人不滅亡,更是要使用他為主作見證,叫人從他們身上認識主。這就是信徒生活的問題。現在提出信徒生活的幾個原則,盼能幫助大家為主作見證。
一.過一個心意更新而變化的生活(約4:28; 羅12:2)
將屬世和從前犯罪時的生活完全改變,而有新生的樣式,叫人看見我們的生活改變而歸榮耀與神。
二.要活出基督,為基督而活(加2:20; 約4:29)
基督徒之所以能引人到基督那裏,因為他的生活有基督的樣式。要活出基督,必須默想基督,默想祂的樣式,默想祂生活的方式。多讀聖經和多思想祂的話,就越多像祂。
三.以遵行神旨為食物(約4:34)
就是以遵行神的旨意為生活,為最重要的;人如何以食物為重要,也同樣以神的旨意為重要。神的旨意都已寫在聖經上(來10:5-10),我們多讀經就必能明白。神對信徒的旨意有:
1.作個得救的人,追求靈性的長進。
2.過聖潔的生活,與世人有分別,不效法世界,不拜偶像,不迷信。
3.愛神過於一切。
4.愛人如己,與人和好。
5.等候主來。
四.作救人的工作,收割已成熟的莊稼(約4:35-37)
1.看見莊稼的眾多—向田觀看。看見很多人未得救,很多地方未傳福音。
2.看見莊稼的成熟,非趕快去收割不可。雖然還有四個月收割,但已成熟了。看見靈魂將亡,就不得不去搶救他們。
3.看見收割莊稼的福樂:能得工價,能有五穀得飽足,能得快樂(約4:36),而且有永存的價值。沒有一樣東西能永存,只有救靈魂的工作是永存的。
4.接受差遣的使命(約4:38)。主差每個門徒去收莊稼。
5.付上應付的代價(約4:38)。別人勞苦我們收穫,我們勞苦別人收穫,就是彼此效力。
6.使人明白耶穌是獨一的救世主(約4:42)。
結論:
求主幫助我們為此四大目的而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