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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一碗紅豆湯的危險

經文:創25:27-34

引言: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而出賣長子的名分,就是為了最輕的東西而把屬靈上的特權出賣了。

一.是甚麼出賣他長子的名分?
  是紅豆湯買去他長子的名分嗎?不是的。紅豆湯只是交易物罷了。出賣長子名分的不是紅豆湯,乃是:
 1.貪圖一時飽足的慾念。為了滿足一時的慾念,就把自己賣掉了。
 2.是體貼肉體的享受,為肉體安排(羅13:13-14)。
 3.一時意氣的衝動。我將要死,長子的名分何益(創25:31-32)?何其意氣衝動!
 4.一時的安逸,不堅持到底。他已到家了,自己可以再辛勞一下弄些東西吃,何必賣去長子的名分?
 5.他討厭事主的職權,不歡喜獻祭事奉神的工作。輕看事奉權利的人要當心!
  小結:以上都是一碗一碗的紅豆湯,我們要留心!以掃不事主卻事奉自己,結果把自己出賣了。

二.以掃甚麼時候作這件交易?
 1.在田野努力工作後(創25:29)。
 2.在長期的辛勞後。
 3.在發昏的時候。“累昏”的英譯有衰弱,怯懦,沮喪,暗淡,模糊,昏暈的意思。
 4.在工作受打擊後。
 5.在他的心紅了的時候,即“以東”;心先紅,後來名字也紅了。甚麼是心紅?馬太福音20:1-16講葡萄園工人的事,因為他們嫉妒主人好待別人,那些工作很少的卻得着主人同樣的恩賜。眼紅別人的時候,會叫我們把長子的名分出賣!

三.出賣後的結果
 1.重吃喝過於聖工(創25:34)。
 2.重遊玩過於聖工(創25:34)。
 3.體貼肉體,放鬆自己,多過體貼神的心,攻克己身(創25:34)。
 4.貪戀世俗(來12:16)。
 5.被神棄絕(來12:17)。神不再用他了!這對傳道人是最悲傷的事!

結論:
  紅豆湯的危險常常在我們身邊出現,要當心!免得以後痛哭而得不着門路!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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