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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關於守安息日的問題

經文:創2:1-3

引言:
  許多人對安息日不十分清楚。許多教會掛十誡,要守安息日。安息會的人更主張要守安息日,並說守主日是守錯了,是違背神的命令,是犯罪,假基督徒。五十幾年前我剛信主的時候,曾經發生這個困難,覺得守安息日是聖經明訓,我卻沒有遵守;愛主的必遵守祂的教訓,我卻不守安息日,違背聖經,不遵行真理,不愛主。因此我的心很痛苦,自己也發生很大的困難。可能在信徒中也有此問題,所以我願意與各位討論。

一.甚麼是安息日?
  是神所指定休息之日(創2:1-3)。中文只譯意不譯音。所以按字意,休息之日就是安息日。

二.哪一天是安息日?
  第七日(創2:2)。現在我們的主日不是第七日,乃是第一日(參太28:1; 徒20:7)。我們今日的禮拜日雖也可稱為安息日,但不是很妥當。有人說今日的主日就是安息日,這是不對的。

三.安息日有幾種?
 1.神的安息日(創2:2)。
 2.以色列民的安息日(出16:23; 31:15)。蒙救贖後的安息。
 3.每節期也稱為安息日。因為安息,甚麼工都不可作(利23:7,14,21,24,32)。這些節期不一定在第七日。但為守節都安息,所以也稱為安息日。

四.神在聖經所定的安息日是給誰的
 1.為人定的(創2:1-3)。不過這段經文不是指為全人類定的安息日,而是指神自己在創造工作結束後的安息(來4:4)。
 2.是為以色列人定的(出16:27)。這是神救贖以色列民之後才定的,是和以色列民作永遠的證據(出31:13-17)。這個證據正如割禮是應許之約的證據一樣。從亞當到摩西之間沒有提到安息日的事。挪亞在第七日放鴿子,是否為安息日,不得而知。新約書信很少提到安息日的事。所以明顯看出第七日的安息日是為以色列的,而與外邦教會無關。

五.為何神為以色列民定安息日
 1.使以色列民知道神是叫他們成聖的(出31:13)。所以安息日也稱為聖日。
 2.表明他們脫離埃及為奴的生活(申5:12-15)。以前在埃及為奴的時候,終年無休。現在蒙救贖後,當有休息。
  按肉體說,我們不是以色列人,也沒有在埃及作奴隸,所以這與我們無關。但按靈意說,神也把我們分別為聖,也救我們脫離罪惡和撒但的權下。那麼這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否為我們而定的呢?不是的,以色列人從來沒有好好守那第七日的安息日。所以神發怒,叫他們斷不可進入這安息(來4:3-9)。因此神另定一日,不過這另一個安息也不是第一日的安息,乃是指神救贖的安息和我們到天家那日的安息(啟14:13)。所以對信徒來說,神沒有為我們定安息日。祂所給我們的是救贖的安息和天家的安息。在世上我們仍是辛勞不息的(林前15:58)。

六.以色列民如何守安息日
 1.無論誰,甚麼工都不可作(出20:8-11)。利未記23:1-3也是如此吩咐。
 2.不可以生火(出35:3)。就是不可煮東西。
 3.有人撿柴被打死(民15:32-36)。他不是殺人,不是偷東西,不過是殷勤工作,但不守安息日,就被打死。
 4.不可辦私事,不可說私話(賽58:13-14)。這就是說除了敬拜神,讚美神以外,凡屬自私的都不可作。
 5.不可擔擔子(耶17:19-27)。
 6.買賣糧食或貨物都不可以(尼10:31)。
 7.以色列民根據約書亞記3:4,稱安息日只可走二里,二千肘,是橄欖山至耶路撒冷(徒1:12),或營地至會幕之距離。但以色列人守此大為困難,不但得不着安息,反而成為安息日的奴隸;甚至主在世的日子,法利賽人還以主在安息日醫病等為犯律法,以此定主的罪。

七.外邦信徒要守安息日嗎?
  初期教會福音傳到外邦,也發生這問題(徒15:),就是所有的外邦信徒要守猶太人的一切誡命嗎?要行割禮嗎?要守摩西的律法嗎?結果他們決定:
 1.得救是因信福音(徒15:7)。
 2.因信而得聖靈(徒15:8)。
 3.因信而得潔淨(徒15:9)。
 4.得救是因為主恩(徒15:11)。
  所以只吩咐不可作四件事(徒15:20,29):不可拜偶像(是關乎信仰的事),不可姦淫,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這些是關乎聖潔生活和見證的問題。此外保羅在歌羅西書2:16-17稱不要在安息日的事上受人論斷,因這不過是影兒,基督才是本體。所以我們可以肯定的說信徒不必須守安息日。

八.耶穌和使徒們守安息日嗎?
  耶穌和使徒們也守安息日。耶穌按平常的規矩去會堂(路4:16),保羅在安息日進會堂(徒13:14)。是的,他們是猶太人,生在律法之下,所以當守,否則就是破壞律法。不過耶穌守安息日與猶太人守的大不相同,祂在安息日也醫病,趕鬼,講道,因此引起法利賽人的反對。這就給我們看見一個真理:祂是安息日的主。

九.信徒對安息日當有何態度?
 1.要守精意,不守字句(林後3:6)。
  a. 我們要作得救的人,使神可以安息在我們心中,使身體成為神的聖殿(林前6:19)。
  b. 我們要從罪中得釋放,不犯罪,成為聖潔,為神作美好的見證。
 2.要盡量幫助別人得安息。如耶穌在安息日行神蹟,使徒們在安息日傳道,叫人離罪,得釋放。
 3.我們不是守日子,乃是管理日子,或享受日子。守就變成奴隸不是兒子,但我們是兒子(羅8:16; 可2:27-28)。
 4.我們要把這真理講明,但不要批評人難為人。羅馬書14:5-6是一個原則。
 5.我們不能教導新約信徒守安息日,或說不守便是犯罪。經上絕沒有這樣的記載。耶穌及使徒,書信裏完全沒有這樣的論調。事實上,勉強人是叫人受捆綁的。

十.我們對主日應當如何?
 1.傳道人應日日一樣去教導人,傳福音,並與信徒有交通(徒2:46-47)。
 2.要日日過敬虔,分別為聖的生活(提前4:7-8; 6:11-17)。
 3.最好不作私事,不說私話。多作聖工,少作俗務(賽58:13)。

十一.我們對律法當有的態度
  我們不守安息日,那麼其他的誡命是否可犯?可否拜偶像,犯姦淫?不可的。這在使徒行傳15:20,29清楚說了,羅馬書13:8-10也說了。至於其他如孝敬父母,不可偷盜,作假見證等誡命如何?這是普通各民族的道德標準,我們信徒應站在標準模範的地位,千萬不可藉口犯罪。其實我們生活有更高的標準(林前10:23-33; 11:1):
 1.凡事為造就人(10:23)。
 2.凡事求別人的益處(10:24)。
 3.凡事不要使自己良心難過(10:25-27)。
 4.凡事不要叫別人的良心難過(10:28)。
 5.凡事榮耀神(10:31)。
 6.凡事叫人得救,不跌倒(10:32)。
 7.凡事效法基督(11:1)。

結論: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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