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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太監受洗

經文:徒8:26-40

引言:
  這個太監是個慕道追求真理的人。他到耶路撒冷敬拜神,雖未得到救恩,可是他得到聖經。但是,沒有聖靈的啟示,他仍然不明白。主差遣腓利去對他傳道,他明白後就受洗,並快樂的回家。我們從這件事看看聖經對洗禮有何教訓。

一.甚麼人當受洗?
 1.屬世方面:一個太監。他有地位,錢財,權柄,學問。
 2.屬靈方面:是一個悔改信主耶穌的人。他認識到耶穌是救主,自己是罪人;並且耶穌為他的罪而死,潔淨他的罪,又為他復活,賜他生命。所以他完全相信並要歸在耶穌的名下。他承認自己的罪,並接受耶穌為救主。

二.為甚麼要洗禮?
 1.洗禮的意義是公開表明他歸入耶穌裏面,並跟從主,效法主的樣式。
 2.洗禮是表示他從心裏相信進入耶穌裏面,表明心裏已接受耶穌為救主,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無所不在的,作自己生命的王和救主。

三.在甚麼時候受洗
 1.是在真正信主後。
 2.是在明白真理後。對基本的要道要明白。
 3.是在時機成熟時。

四.受洗後的見證(徒8:39)
 1.要倚靠聖靈的引導,明白聖經真理。
 2.生活與道路都有耶穌的引導與同在的見證。歡歡喜喜的走路。
 3.生活是會影響人的,叫看見的人受感動和愛慕信主。這太監以後的生活充滿見證,叫路加也聽見這事實而寫下來。

結論:
  求主的靈今日幫助我們,真心相信耶穌為救主,並接受祂在心中為生命的主,並靠聖靈到處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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