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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神所要的奉獻

經文:創22:1-19

引言:
  這件事蹟的背景。亞伯拉罕年老得子(創21:2),這個孩子是神所給的,現在神要將之取回,這事令人費解。

一.神為甚麼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這表明神所要的奉獻是甚麼。
 1.神要人的生命過於財物,神要我們把生命獻給祂。生命獻上,那就沒有甚麼不可獻了(林後8:5)。
 2.神要人獨有的過於共有的,即是要最寶貴的(物以稀為貴)。因為最寶貴的會代替了神的地位,叫人只珍視那東西而不珍視神。
 3.神要人最愛的過於次愛的。人的愛在哪裏,人的心思時間也在那裏,並且肯為之付上一切的代價。
 4.神要我們所留下的過於所獻上的。因為所留下的常是比所獻上的更好(創22:12)。
  以上四樣是神所要的。

二.亞伯拉罕怎樣獻上神所要的?
 1.聽清楚神的要求(22:1-2)。即常準備好奉獻的心。所以神對他講奉獻時,他非常細心聽,完全明白。
 2.立刻遵行神的要求命令(22:3)。就起身,沒有遲延。抓住機會奉獻。
 3.帶兒子以撒。按神所指定的獻上,沒有以別的代替或換更小的,沒有與神討價還價,即完全照神的要求(按神在心中所感動的)。
 4.走三日的路程(22:4)。表明是樂意的奉獻,並且是經過考慮,也表明堅心奉獻。
 5.親手奉獻(22:9-10)。表明恭敬真誠。

三.神對奉獻者的賜福
  為何神攔阻亞伯拉罕殺以撒呢?因為已經獻上了。神所要的不是物質的以撒,而是亞伯拉罕心中的以撒。現在神就賜福了。
 1.將他所獻的奉還,只接受那個主權;以後神有絕對的主權用他。
 2.為他預備代替物。那公羊—主耶穌為代替的羔羊。
 3.得大福,子孫昌盛,多得不可勝數(22:17);得勝仇敵。
 4.叫別人因他得福。奉獻給神,神就使用我們,叫別人得福(22:18)。

結論:
  今日神要我們拿甚麼東西獻給祂,使我們成為別人的福分?讓我們聽主的呼召將之獻上。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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