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與社交生活
經文:加6:6-10; 詩18:23-26
引言:
許多人做事是沒有想到後果的,所以有好多事是妄作妄為的,到他吃到惡果時已是痛苦不已。
一.因果律是神所定的(加6:7-8)
種甚麼,收甚麼,收的日期不一定,有的幾天收,有的幾年,有的幾十年,甚至有的留到子孫。如雅各撒謊,欺騙父親,後來就受到兒子欺騙。又如欺負人,將來定會被人欺負;不孝,以後子女也不孝等。
二.因果律是叫人思想結局最好的紅燈。
這紅燈一直在警戒人,叫人作事前先想結局。當你與人來往時,或想如何待人時,你要想到那種待人的結果。例如猶大,當他出賣耶穌時,若想到自己要被出賣,那他就不敢出賣主了;又如大衛,他不敢殺害掃羅,他想我若殺了掃羅,以後他必被殺。
三.因果律是叫人檢討待人的指針
因為你怎樣待人,人也要怎樣待你(太7:12)。所以最好是誠實待人,主耶穌就是這樣的待人,所以今日千萬人忠誠事奉耶穌。
四.因果律也是規勸人的動力
勸人是件很有價值的事,但也是件最難的事。許多人看人失敗,但為了省事,就不勸人,因此人就失敗了,但自己以後失敗時也無人勸勉。如果我們勸人,我們有何失敗,別人也會勸我們,那就是互相砥礪,這是最寶貴的事,道我惡者是我友。
五.因果律叫我們謹慎應酬
人怎樣請我,我以後也要怎樣請人,而不至作個白吃人的,或一直佔人便宜的人。為此,在我們能力不夠時,就不要去接受那太浪費的應酬。
六.因果律叫我們注意社交的聖潔
聖潔就報以聖潔,污穢也報以污穢。如抽煙,喝酒,賭博,隨意愛一個人,也隨意放棄一個人,都是不潔的。我們當注重一起禱告,讀經,討論真理,作救人的工作等。
七.因果律叫人行善不灰心
因遲早有好的報答。最少將來神必好待我們。
結論:
凡事當想到結果。這是生活上的原則。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